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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洛书赶紧拿过来一个干净的玻璃杯,孟婆将拿勺“忘情水”倒在杯子里:“只需要一滴就能忘记,不过为了口感我觉得应该喝一杯比较好。”

简洛书自动忽略了喝一杯这句话,一口能解决的事坚决不能浪费一杯。再说了都到了喝忘情水这个地步,那爱的得有多苦啊,绝对不能再给人家增加额外的痛苦了。

简洛书小心翼翼地将杯子盖上,发了个微信给张盼男让她去将忘情水分层,然后准备小瓶分装。孟婆看着简洛书眼睛放光的样子有些不解:“这玩意有这么好吗?”

简洛书点了点头:“在这世上爱情是让人最欲罢不能的东西,爱的时候有多火热多幸福,分开的时候就有多绝情多痛苦。你在地府也能知道,每天为情自杀的人无数,在这个时候忘掉反而是一种幸福的事。”

孟婆赞同地竖起了大拇指:“能少死几个就太好了,地府的鬼多的都快装不下了,还老有那种闲着没事的鬼跑到奈何桥边看我熬汤,我特想把他们按锅里给煮了。”

简洛书自动忽略这个残暴的话题,继续说道:“只要是和如意观合作的项目地府都给开绿灯的,我这忘情水用完了就请你上来调配,地府肯定不会拦着。另外这忘情水卖出去以后我们五五分成。”

孟婆闻言笑的无比开心:“那你可得使劲卖啊!我想赚钱买榴莲,有时间我还想出去看看呢。”

简洛书:“我随时有时间,你什么时候想出去和我说一声就行。”

孟婆将手里的螃蟹丢到一边,抓了个湿巾擦了擦手:“我现在就有时间。”

简洛书懵逼了:“可是范无咎不是还在奈何桥畔在替你值班吗?”

“对啊!趁着范无咎替我值班的机会我得好好出去转转。”孟婆一伸手搂住了简洛书的胳膊:“观主,我们走吧。”

简洛书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孟婆拽出了如意观,紧接着就被古街上的繁华景象迷住了双眼。简洛书看着孟婆一脸开心的样子,心存愧疚地把范无咎抛到了脑后。反正盛汤也不是什么难干的活,还是让孟婆开心开心吧。

身为掌管人类记忆情感的阴使,却从来没来过人间,说出去也太可怜了。

孟婆看什么都想吃看什么都好玩,把古街从头逛到尾后意犹未尽地说道:“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简洛书看看已经黑下来的天色,想了一下说道:“这附近有一个海岱湖,这个时间段应该有音乐喷泉,我带你去看看。”

孟婆也不知道音乐喷泉是什么,乐呵呵地跟着简洛书去了。等到了地方以后,孟婆看着在灯光的照射下五彩斑斓的湖水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的场景顿时惊呆了,激动的和孩子一样嗷嗷直叫:“这个好看,我那也有河啊,我也想整一个。”

简洛书嘴角抽搐了一下,压低声音说道:“我记得奈河桥下的忘川河是一条血河,传说那条血河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风扑面,你在要是在那上面整个音乐喷泉……”

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啊!

孟婆砸了咂嘴,有些不太开心:“不行吗?”

简洛书摊了摊手:“我觉得阎王不会同意。”

孟婆气鼓鼓的有些不太开心:“多好看啊,我们那些是血红色的,都不用灯光就自带效果,我每天看着它心里开心,熬煮出来的孟婆汤也就会更美味。”

简洛书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孟婆汤的主要原料就是忘川河,顿时胃里一顿翻腾,压了好久才将那股恶心的感觉压下去。等那口气缓过来,简洛书忍不住问道:“孟婆,我前世今生加起来总共在你那喝过几次孟婆汤啊?”

孟婆摇了摇头:“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你。”

简洛书有些反应不过来:“我不是这辈子,是我投胎之前的时候,或者前世。”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确实没见过你。”孟婆想了想说道:“我在奈何桥旁呆了几千年,这亡魂多多少少都有印象。尤其是历届如意观的观主因为职业特殊的原因我会额外关注几分,但我确实从来没见过你。你的魂魄的味道对于我来说十分陌生,我能确定我以前从来都没闻到过。”

简洛书挠了挠头,有些纳闷:“难道我这是第一世是刚诞生的新魂魄?”

孟婆再一次摇了摇头:“魂魄是从天地灵气或世间浊气中诞生的,如今的世间已经没有能诞生魂魄的纯净的灵气和浓厚的浊气了。在几十年前人口大量增长的时候,地府没有那么多新的魂魄,便让表现好的飞禽、走兽、昆虫、鱼类的魂魄投胎为人。不过即便是这些魂魄也要过奈何桥才能投胎,我也都是见过的,里面并没有你。”

简洛书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我前世不是人,也不是飞禽走兽昆虫,总不会是植物成精吧?”

简洛书正嘀咕着,前面的女孩忽然转过头看了她俩一眼,表情有些诡异:“你们是在排节目吗?”

简洛书没想到自己这么小的声音都让人听见了,只能顺势应承了下来:“对,如意观的万圣节活动,她演孟婆,我们对台词呢。”

女孩转头看了看孟婆,淡淡地笑了笑:“你们演员选的也太不走心了,这么年轻漂亮也不像是孟婆啊。”

孟婆呵呵了两声,不愿意搭理那个女生,自顾自的看喷泉。简洛书也不再说话,倒是那个女生随口叹了口气:“要是这世上真有孟婆就好了,我一定问她买碗孟婆汤。”

孟婆闻言立马装头转了过来,两眼冒光地问道:“你准备出多少钱?够买一个榴莲的吗?”

第66章(捉虫)

女孩听了这话以为孟婆在开玩笑,随口说了一句:“要是能让我忘了他,别说一个榴莲,一车榴莲我都给你买!”

孟婆一拍巴掌:“就这么说定了,我现在就给你盛汤。”

简洛书眼看着孟婆把胳膊抬起来了,立马扑上去将她的手按住,一脸崩溃地说道:“大庭广众之下你把你突然端出个大锅来会吓着别人的!”

孟婆这才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说道:“我听到一车榴莲实在是有点太激动了!”

简洛书都不知道说啥好了,动不动就挥手招大锅的动作真的让人很无奈啊。估计要是孟婆去抓厉鬼比谁都利索,一个大锅扔过去,不是把鬼给压底下就是给装锅里炖了,简单粗暴还高效。

简洛书和孟婆小声的嘀嘀咕咕,女孩早就将头转了回去,目光无神地看着湖里的喷泉,一看就知道她的思绪早已经飞远了。

简洛书和孟婆也不着急,两人坐在后面的长椅上抱着一堆小吃一边吃一边看,等喷泉结束了,两人带着一堆吃的也吃光了。

简洛书将垃圾收一收放到一旁的垃圾桶里,等回来的时候来看喷泉的游人几乎都走光了,只有刚才那个女孩一个人站在湖边看着平静的湖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孟婆看着附近没人就把自己的大锅给端出来了,拿着长柄的勺子一边搅拌一边一脸期待地看着湖边的女孩,就等着她转过头好问一句,要不要来一碗。

正在搅拌着的时候一对情侣从远处走了过来,走到孟婆身边的时候男孩子还好奇地往锅里看了一眼,然后……

“呕……”

看着小情侣拉着手一边干呕一边捂着鼻子跑开的背影,孟婆霸气地挥了挥勺子:“你们早晚得来我这喝一碗。”

孟婆汤越熬越浓,站起湖边看湖水的小姐姐终于忍不下去了,翻过栏杆朝往湖里纵身一跃。简洛书离的远,慌乱之中赶紧从口袋里掏出符笔,逼出指尖的混沌之气在空中快速地画了一道符,接着用符笔在画好的符上点了一下。

只见黑白交错的符字化成一道光倏地一下飞了过去钻进水里,几秒种后,落水的女孩被一朵白色的云托出了水面,悬浮在了湖上。

孟婆气势汹汹地走到湖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一脸懵逼坐在云朵上的女孩,随手将手里的勺子伸了出去,勺子瞬间变长变大将坐在云朵上的女孩给舀了回来。

简洛书再一次捂住了额头,头疼、心累,怪不得阎王不愿意让孟婆出来,一般人真跟不上她思路。

跳湖女孩显然也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回到岸上还一脸懵逼。简洛书趁着没人过来赶紧拿符笔往湖里一点,云朵化成水消失了。

孟婆看着女孩抱着湿漉漉的胳膊直发抖的模样,拿勺子敲了敲她的胳膊,一股热流从勺子接触的位置钻入体内,烘走了寒气,连身上的衣服都秒干了。

女孩呆愣愣地看着孟婆,显然被刚才的一幕震惊了,没回过神来。

孟婆掐腰气鼓鼓地看着她:“刚才都说好了一车榴莲买我的孟婆汤,你居然说话不算数?”

“孟婆汤?”女孩顺着孟婆手里勺子的方向往大锅里看了一眼,等看清锅里面熬煮的东西以后脸瞬间就白了……

“我觉得还是跳河利落,一了百了的什么痛苦都没。”

孟婆看透了女孩的心思,呵呵一笑:“跳河死了以后到地府你也得喝这个,到时候我拿大碗给你装。”

女孩:“…………”

“那我还是现在喝吧!”女孩的视线从锅里移到孟婆的脸上,有些迟疑地问道:“你是神仙吗?”

“这世上哪还有神仙啊。”孟婆拿勺子在锅边一敲,锅里的孟婆汤又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七种颜色:“看这汤还不明白吗?我就是孟婆,你要不要尝尝我的汤?”

简洛书生怕孟婆上来就一勺给人家灌失忆了,赶紧挡在了两人中间,好言好语地劝道:“小姐姐,这孟婆汤喝下去记忆和情感都是不可逆的,你可要想好了。”

女孩凄凉地一笑:“当人变了曾经的甜蜜就是如今的痛苦,记得又有什么用。我现在只要一想到他的背叛他的欺骗我就对他恨之入骨,可是我知道我这么恨他是因为我爱的太深,我不想再爱他也不想再恨他,只想把关于他的一切一切都忘掉,让我能找到我自己。”

孟婆举起勺子殷切地看着她:“那你找我就对了,别说忘了旁人,你就是想把你自己忘了我都能做到。”

简洛书赶紧把勺子给孟婆按了回,一个劲儿地叮嘱:“这是活人,不是生魂,你得悠着点来。要是她啥都忘光了,可记不住给你买榴莲的事了。”

孟婆一听立马把勺子放回了锅里,朝简洛书做了个手势,让她来谈。

这里毕竟是湖边公园,有喷泉的时候感觉还挺亮堂,这会儿天色已经全黑了,路灯也很昏暗,实在不是聊天的地方。

简洛书帮着女孩整理了下头发,语气温柔地问道:“我的道观就在旁边的古街上,我们到道观里细谈吧。”

女孩点了点头,孟婆看着这一锅熬好的孟婆汤没送出去,有些遗憾地收了起来,心里琢磨着一会儿找个鬼给自己跑腿,把这锅汤给替自己值班的范无咎送去,这样的话自己还能在人间多呆一会儿。

因为有孟婆在,简洛书直接将人带到了寮房里,烧水煮茶,给女孩倒了一杯缓解压力的花茶。

女孩喝了半杯茶终于冷静了下来:“还没有介绍过自己呢,我叫孙晓娜。”

简洛书:“我是如意观的观主简洛书。”

孟婆一进屋就把自己的大锅拿了出来重新开始熬汤,见简洛书和孙晓娜都自我介绍了,也简单明了地介绍了一句:“想必你听说过我的大名,我就是地府的孟婆。”

孙晓娜苦笑了一下:“刚才你们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们不是普通人了。说起来我也算是幸运的,居然活着的时候就遇到了孟婆。”

简洛书说道:“我也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是如果你想选择喝孟婆汤遗忘痛苦的话我必须先将话说明白。遗忘爱情的痛苦分两类,一种是彻底忘记这个人,忘记和他之间的感情和所有与他有关的经历;第二个是所有的事都记得,但是对他的爱和恨都被清除。”

孟婆一边兴致勃勃地熬着汤一边说道:“孟婆汤喝了是不可逆的,你要想清楚了再做决定。”

孙晓娜缓缓地说道:“我想清楚了,也想了很久了,如果时光可以从来我希望自己不要再爱上他;如果时光不能从来,我希望可以喝一碗孟婆汤,彻底忘掉他。”

沉默了片刻,孙晓娜才讲起自己经历过的一切:“他叫张志鹏,我们俩是大学同学。上大学的时候我在同学中也算的上是富二代、白富美了,而他是从普通甚至有些贫穷家庭考上大学的穷学生,和我的家境相比天差地别。其实我们原本是没有什么交集的,我有我的朋友圈,他有他的朋友,纵使是同班同学,也仅仅知道对方的姓名而已。直到那一次元旦旅行……”

想起当年的事,孙晓娜不由地露出了怀念的神色:“我们当时去玉泉山去玩,结果半山腰突遇大雨,我们毫无防备,没一会功夫就淋成了落汤鸡。当时几个男生冒着雨找可以躲雨的地方,张志鹏也在其中。在找到合适的避雨的位置后,张志鹏和那几个男生一起脱下衣服让我们顶着他们的衣服跑到可以躲雨的山洞里,当时就是张志鹏替我遮风挡雨的。”

端着热热的茶杯,孙晓娜被冻得冰冷的心也像是被温暖了一样,让她感觉到心里似乎没有那么冷的难受了。

“有过这样的经历,让我不自觉的和一起出游的人亲近了起来,尤其是张志鹏,他相貌堂堂,温柔又风趣的语言风格让我很快地注意到了他,没多久我们就坠入了爱河。”孙晓娜露出了苦笑的神色:“大学时候的爱情单纯、热烈又美好。我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甚至产生了与他共度一生的念头。”

简洛书看着孙晓娜在回忆时露出的依依不舍的神态,忍不住问道:“你们的父母同意吗?”

孙晓娜苦笑地摇了摇头:“当时我父亲自然是不同意的,他接受不了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宝贝女儿就嫁给这样一个穷小子;而他家也不太乐意,觉得我们家条件这么好,肯定会让他受屈的,倒不如干净利索地找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妻子。”

孙晓娜回想起那段时光,心里依然觉得满满的都是甜蜜:“我不听父母的门当户对的说辞,发誓就要嫁给这个穷小子;而张志鹏也奋力力争,觉得外在因素都是浮云,只要是两人真心相爱,就有共度一生的勇气和决心。”

简洛书没有经历过爱情,不过从孙晓娜的叙述能听出她那段日子是开心的是快乐的,两人也真的是相爱。

“那什么时候你们的爱情出现了问题呢?”简洛书忍不住问道:“居然能让你这么决绝的想去跳湖呢。”

孙晓娜感觉心里一阵刺痛,下意识揉了揉心口的位置:“我们大学期间感情一直没什么问题,毕业的时候我父亲见我和他在一起几年感情依然十分坚固,也改变了固有的看法,走关系给他塞进了一家上市企业。”

“其实当时我是想直接结婚的,但是他自尊心强,不愿意在我家准备的新房里结婚,他让我给他两年时间,等他闯出一片天地再来迎娶我。”孙晓娜冷笑了几声:“在一个上市公司出头哪有那么容易。我父亲暗地里托了朋友帮他,让他在两年时间从一名普通员工做到了部门经理的职位。房子的首付他也攒到了一半,按照我们约定,另一半是我出,这样房子双方都有份。我们的婚礼也提上了日程,正在我欢欢喜喜地看房子筹备婚礼的时候,张志鹏的一个女下属找到了我,她告诉我她怀孕了,是张志鹏的孩子……”

孙晓娜痛苦地揪住了自己的衣服:“在我的质问和怒骂声中,他居然说道他在我面前感觉不到男人的优越感,而那个女下属则满足了他身为男人的所有自尊,所以他就忍不住和她发生关系了。我一听这话当时就怒了,去他妈的吧!”

第67章

简洛书看到孙晓娜气的嘴唇发颤的样子有些纳闷:“他既然这个德行你直接分手不就行了,有什么好留恋的。我觉得你应该庆幸,庆幸在结婚前就逃离了火坑。”

“理智上我知道是这样的没错,但是五年的爱情,我一想到以前的种种我就心里难受的无法抑制。”孙晓娜捂着胸口说道:“白天我喘不过气来,晚上做的梦全是以前的过往,我醒来枕头都是湿的。”

简洛书也没谈过恋爱也没失恋过,不太明白为啥会这么痛苦:“你何必在他这一颗树上吊死啊,你要是死了他又不受任何影响,难受的是你的父母啊。你想想你可是你父母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养大的宝贝,好容易养这么大居然为一个渣男死了,你觉得你父母心里啥感觉,你自己回想一下不觉得恶心吗?你不觉得自己蠢吗?”

孟婆赞同地点了点头:“我在地府几千年,看到过无数为情自杀的男人女人。他们都以为自己死了是惩罚了那个负心人,可是他们都错了,人家都负心了还会在乎你的死活?为之痛苦的只有父母和亲人呀!要我说这情啊爱啊就是最没用的东西,喝一口汤把他忘了最好。”

简洛书看着她:“你想好选哪种忘情水了吗?”

孙晓娜深吸了一口气,做出了决定:“我想选那种保留记忆的忘情水。”

孟婆的勺子在锅里一敲,只将属于感情的红色汤汁留了下来:“你确定要保留和他之间的回忆?忘的彻底一点不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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