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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韩春明仿佛在遨游天际,体会那凡人体会不到的感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韩春明只感觉一种坠落感袭来,还没落地,便感觉肩膀一沉,意识渐渐回归到大脑。

“大王,我们该出发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便见一个黑猩猩手掌拍在自己肩上,他身体一沉,随即便清醒过来。

韩春明呢喃一声,呼吸粗重地挣扎爬起身,身体又酸又胀,韩春明摇晃了一下脑袋,鼓动全身肌肉,顿时感觉骨子里那股酥爽感袭来。

他挥动自己的手臂一看,便发现翻卷的血肉,竟然一夜之间全部已经恢复成紧实的肌肉,上面除了已经干了的污垢外,再无一点外伤。

韩春明也是大吃一惊,自己身体竟然有这般神奇了?

一旁的几个自发做守卫的黑熊族人,看到韩春明身上紧实的皮肤,也是全部面露震惊,白发老族长凑到韩春明身边,连忙跪下,大呼道。

“大王神威盖世,恭喜大王神体康复,大王,我们现在即将离开此地,请问大王还有其他吩咐吗?”

韩春明摸了摸自己身体几下,确认这具身体,的确已经恢复如初,这才露出欣喜之色,随即挥了挥手说道。

“老族长,我对这片土地不熟悉,接下来一切安排,全部听从你的指挥,等到了关外,我们先找一个安全点的地方,等把大家安顿下来后,我自有安排!”

白胡子老头连忙恭敬地拜了拜,随即便起身带人去安排去了。

韩春明昨天血肉翻卷,所有人都看到了,可一夜过后,便身体全部恢复正常了,这种如同神迹一般的现象,让韩春明的声望彻底传遍了所有黑熊部落。

先前大家还有些惴惴不安,现在所有人都信心百倍。

在老族长的安排下,还完好的十几个成年人,带领一群半大小子牵着马,走在最前面,剩下妇女儿童跟在最后面。

韩春明骑着马来回巡视,他仿佛是一条牧羊犬似的,巡视着自己这些子民。

韩春明一直担心会再遇到追兵,可这次运气是真的很好,担心的事,始终没有到来。

众人在群山中饶了半天后,终于在一个山涧小道下了山,老族长告诉他,这已经到了关外。

尽管前方依旧是满天黄沙,可此刻众人心里都松了一口气,韩春明调转马头,看着远处若隐若现的长城,不由也是万千感慨,自己这就出国了?

韩春明回头看着前方四百名黑熊部落族人,不由豪气万丈,接下来的形势或许会更加严峻,但是自己已经无所畏惧。

不管是东胡人,还是戈壁深处的西域十六国,或者这片土地的王者匈奴人,甚至大秦,自己都将无所畏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韩春明这边,将迎接更猛烈的暴风雨,而此刻在咸阳的高要,却面临一个改变人生命运的机遇。

只是这个机遇太过残酷,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他绝对不会选择这条路。

作为官奴的他,要想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往上爬,接近权利中心。

他在饿了四天的情况下,选择了自荐去宫里当一名厨子,可惜进宫前,他将面临这世间最残酷的酷刑,他的两颗蛋蛋连同那块皮肉,被完完整整给切下来了。

到了这一刻的高要,彻底黑化了,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要爬上最高的位置,把欺负自己的那些人,统统踩在脚下。

而刘邦,就是他心中永远忘不了的痛,他发誓,终究有一天,自己要把这些痛苦,百倍,千倍,还给刘邦。

作为一个现代人的高要,体会到古代人都难以忍受的折磨,这一切,他都忍了过来。

被割了蛋蛋后,高要成功进了宫,最终在厨房做了一名杂役。

又在一个偶然机会中,遇到皇子胡亥厨房要人,在所有人都避之不及中,高要再一次自荐,得到接近胡亥的机会。

靠着自己作为现代人的铁锅十八手的绝技,他展露出这个时代没有的厨艺,花样繁多的现代厨艺,让胡亥惊为天人。

就这样,高要成功得到胡亥的喜爱,从此一步登天,成为胡亥私人御厨大总管。

也就是从这一刻,高要彻底改变了自己下等人的命运。

他也不再和往日那般嘻嘻哈哈,在深宫中,心思渐渐变成深沉,一步步积累自己的人脉。

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一定能达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那一天不会太远!

而另外一个天选之子易小川,在修长城的日子里,也遇到一个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机会。

在他们修长城的那一段城墙内外,时常遇到外族人袭击,虽然秦兵素质整体比外族强大一些,但是那些外族人,时常都是以骑兵袭击,来如电,去如风,往往让人防不胜防。

而在一次袭击中,易小川和一些民夫连同一些兵卒,终究还是被俘,众人被押送出了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未知的命运。

而这次袭击他们的,是一个叫图安的小国,这个国家夹在匈奴人和大秦帝国中间,人口在五六十万左右,军队一万余人。

因为靠近长城,时常和大秦发生冲突,最近一段时间,大秦边关大将蒙恬,准备扫平匈奴人,所以按照秦始皇的要求,对关外数个小国和部落征收繁重的战争物资。

而夹在中间的图安国,自然无可避免,这个国家将要面临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臣服大秦,贡献自己国家的物资,要么被大秦扫平亡国,没有其他选择。

图安这个国家虽然只是一个边陲小国,但是在这边土地上生活了数百年,现在面临这两个选择,心中自然不甘。

他们不敢全面对大秦发动战争,只能派出这些小队伍,以骑兵方式袭击关内外的秦兵哨所,抓抓一些大秦修长城的民夫。

而易小川就是这样被他们抓来的,而易小川这个天选之子,自然会在图安国有一番奇特的机遇。

易小川有什么机遇,或许早已经有安排,而在这里一百十五余里外的一座戈壁山上,易小川皱着眉头,看着身后数十栋由石壁和黄土建成的土坯房。

这里,就是他们现在的据地,戈壁山上原本有一个叫红狼的部落,不过现在已经归附黑熊部落,

黑熊部落原先的驻地早已经被大秦兵卒摧毁,他们现在几乎是无根之萍,但是在关外,在这个时代,抢地盘,仿佛成为这个时代的丛林法则。

其实只要在地球上,不管什么年代,只要你拳头够硬,就是道理。

韩春明已经让老族长画了一份简单的地图,几乎把周围方圆千里内所有大的部落和小国全部标记了出来。

他一开始的计划,便是抢一个能守能攻的地方,最后休养生息,开始从部落中挑选自己的兵卒加以训练。

待有了根据地后,他便开始疯抢模式,最开始的目标边上方圆百里范围的部落。

他将寻找一切有用的资源,比如煤矿,铁矿,铜矿,各种矿产,甚至还有金银矿,这些都是他接下来要抢的资源。

他现在需要的地盘,不需要多大,但是必须要稳固牢靠,他是万敌人,但是靠着个人武力,统一不了这片土地,未来的大秦乱世,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好在开局,比他想象要轻松,这个叫红狼的部落,他只用了半天功夫便征服了对方,武力在这片土地,真的很好用。

他举起上千斤的巨石砸穿对方的石墙后,对方马上跪下叫大王了,就是这么简单暴力!

当韩春明看到老族长绘制的歪歪扭扭的地图后,在上面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图安国,听到图安国这个名字,他当时觉得耳熟,后来突然想起玉漱公主和易小川,这才想起图安国到底是哪里。

方圆千里范围内,除了真正的霸主匈奴外,大大小小的国家和部落有数十个,图安国已经算大的国家了,至少还有六十万人口,其中军队也有上万人。

而红狼部落这种小部落,只有三千余人而已,韩春明之所以第一个抢占的地盘是这里,因为红狼部落的地盘是在一个戈壁山上。

这座山的地形很独特,山上有一个几公里大小的平原地形,而上山的道路,却凹凸不平,很难进行大规模进攻,这种地形就是传说中的易守难攻。

当然,这个易守难攻是指普通人,而韩春明这种非人类的战斗力,自然不在内。

他靠着一匹马,一根长矛,直接杀穿阻挡在山间堡垒的上百红狼族人,随即便直接攻上山,半天功夫不到,三千红狼族人便下跪叫大王了。

占领此地后,韩春明随即便开始组织所有人,开始大肆搞建设,他要把这个地方建设成一个险峻的防御工事。

按照他的设计,未来这里,就是一个坚固到牙齿的堡垒,就算数万军队,也攻不上这座山,这里,将是他的第一个根据地。

红狼族人和黑熊族人合并后,韩春明直接建立了一个新的部落,名字就叫龙族部落,图腾就算一个飞龙冲天的标志。

这片土地上,有无数个以动物为图腾的部落,而自己的龙族部落,将以真龙出世的征兆,将统治这片土地。

从他成立龙族部落后,也代表黑熊部落和血狼部落,从此消亡,他们将以龙的传人身份,在这片土地上,重新生活。

韩春明很快便开始自己的计划,不久的将来,他要在半山腰建造一座环山城墙,用巨石作根基,高五米,长八公里。

这座戈壁山上的根据地,他并不准备作为生活区,而是作为一个工业区,上面将建造铁厂,还有各种兵器厂,甚至还有化学厂。

他已经查探出这片土地上,并不缺煤炭,也不缺各种矿产,对于这个时代的土著人,这片土地生存险恶,而对于韩春明来说,这片土地,是一个宝藏。

当然,靠着这点人口,是不可能完成自己的构造梦想的,他必须拥有更多的人口。

他选择这里为根据地,还有一个原因,这山下五公里外,便有一个大湖泊,有着极为丰富的淡水资源。

未来,他将让所有人全部下山生活,他将沿着这个大湖泊建立一个城市。

接下来,他将开始进行抢占模式,他成立了龙族部落第一支军队,一起四百人,其中由两百骑兵,两百步兵组成。

这些骑兵,全部都是当初的红狼部落成年男子组成,红狼族人身材和后世的人类差不多,身高基本在一米六到一米八之间,体型偏瘦,但是极为灵活。

韩春明从三千多人中,挑选出两百余名成年男子开始训练成骑兵队伍,而剩下的两百名步兵,将全部由当初的黑熊部落男子组成。

虽然这两百名黑熊部落男子,年龄平均只有十五岁,但是平均身高却有一米九,个个都是壮实如熊,人均两百斤,这样的体重和身高,作为骑兵,其实优势并不大,所以韩春明便开始把他们训练成步兵。

未来的他们将手持陌刀,身披数十斤的铁甲,全副武装,成为韩春明旗下最具有威慑力的部队。

不过现在的韩春明,一穷二白,四百军队,连四百把武器才艰难凑齐,什么玩意兵器都有,连狼牙棒都有,整个杂烩部队。

没办法,所有的一切,都得靠抢,韩春明已经计划,将在三个月内,把方圆百里范围内的六个部落,全部荡平。

这些部落全部在大湖泊周围,未来将全部融合到龙族部落中。

他要将把这六个部落的人,全部整合到一起,在大湖泊周围成立一个城市。

这些人口,将各司其职,种地,纺织,扑鱼,打铁,锻造,全部将进行职业分类。

而这些人产生的所有的资源,全部将供养给戈壁山上的根据地,他将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

五年内,把自己旗下的人口发展到五十万,军队一万人,拥有各种工厂,并且成立研究研发中心。

这五年,将是最艰难的五年,也是打好基础的五年。

因为这五年内,他将面临的困难,是无法想象的。

一旦等他实力展露出来后,他将面临匈奴人和大秦的双面夹击。

而且他还得融合这些征服的部落,并且他还得成立学校,和培训中心,开始组织他们学习文字。

韩春明将一心多用,不但要带领自己的军队征战各个部落,还得化身老师,开始挑选和培养各种人才,并且建立一个简单的社会机构,让它运行起来。

这简直就如同女娲造人一般的困难,可韩春明就是想挑战一下!

离秦朝乱世开局,还有七年,而刘邦起事到当上皇帝,也是七年,所以韩春明要在十四年的时间的内,拥有自己的一切。

如果按部就班来建设,别说十四年,就算四十年,他或许才能在这个时代,有一席之地。

所以他必须走不寻常路,什么来得最快,自然是抢!

把别人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家业全部抢到手,这自然就是捷径,韩春明要计划的就是这样。

他第一个对象是红狼部落,第二个抢劫的对象,便是一个叫殷族部落的中型部落。

这个部落传说已经存在上千年,是殷商时期的后代,人口五万余人,是方圆百里范围内,人口最多,势力最强的一个部落。

韩春明之所以选择第二个目标就是殷族部落,目的很简单,打蛇打七寸。

殷族部落就是这方圆百里的七寸,只要率先征服殷族部落,那接下来剩下几个部落,就一切好办了。

殷族部落有自己的兵器锻造基地,虽然只有最原始的青铜器,但是也是韩春明目前最需要的资源之一。

而且韩春明还需要他们的人口,人口便是韩春明现在最需要的资源。

殷族部落还控制了一块上千亩的土地,上面种植了小麦,大豆等农作物,那也是韩春明想要的。

所以说,殷族部落,必抢不可!

虽然不管是自己,还是殷族部落,都是夹在大秦和匈奴之间,但是这片土地广阔无边,人烟稀小。

这些部落在此地生存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不管是匈奴,还是大秦,对这些部落都看不上,只有韩春明这种土老帽,才没办法,把主意打到这些小部落身上。

殷族部落的基地是建在两座戈壁山下,前后都建立了简单的城墙,日夜有人看守,不过这些防御在韩春明看来,根本谈不上防御。

这天,韩春明带着两百骑兵,两百步兵,一起四百余人,兵临对方围墙城下。

随着对方号角声吹起,殷族部落开始集结自己的军队,城墙上,已经看到大批穿着简单麻布衣服的殷族人。

韩春明这方人马丝毫不惧,他摆了摆手,身后的骑兵和步兵整齐划一的排好兵阵。

两百步兵组成口子型战阵,他们身材高大,举起长宽一米五的木质大盾牌,把这四百人的队伍,遮挡得严严实实。

两百骑兵,人人配了短弓,红狼部落原先就擅长使用一种短箭,射程一百米左右,杀伤力很一般。

韩春明未来会改造一种类似秦兵的弩箭,给这些骑兵配置,现在的骑兵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刀,剑,短矛都有。

现在他装备不足,只能用这种方式武装自己的部队,黑熊族人每人都是大力士,让他们举起几十斤的大盾牌,轻轻松松。

黑熊族人的步兵阵,现在使用的是秦兵那边的长戈和长矛,而且很多已经破损,没办法修复,条件有限,只能如此。

等打下殷族部落,韩春明会打造一批用铁皮包的大盾牌,里面还垫制一层牛皮,这样完全可以防御秦兵的弩箭。

不远处的殷族部落族人已经集结好军队,一支千余人的骑兵开始绕着城墙骑行,那千余人的骑兵,是他们最大的底牌。

这个时代的战争很简单,以武力征服一个部落,甚至一个国家,是很正常的事情,双方集结兵力,开始一场生死战斗,生者胜,输者跪!

韩春明并没有靠个人武力去征服殷族人,他要锻炼自己的部队,只有经历过生死战斗的军队,才是真正精锐部队。

对面显然没把这支主动挑衅的人马放在眼里,随着发起进攻的号角声吹起,对面上千骑着马的殷族人挥动自己手上的武器,朝韩春明这边杀来。

韩春明这边的队伍,依旧跟着他马屁股后面,缓缓朝前行走,对面从数百米开始冲锋,显然想一鼓作气冲散韩春明这支队伍。

韩春明面沉如水,他双眸处的寒芒浮现,看着越来越近的人马,丝毫不慌,待还有两百米的距离,他停住脚步,举起自己的长剑,指上天空。

他身后两百骑兵,齐齐举起自己的短弓,等待韩春明的命令。

一百五十米,一百三十米,一百二十米……射!

“射!”

两百支短箭如同蜂巢中出击的黄蜂似的,化为漫天黑影,朝前方射去。

举起长剑,大声狂吼。

“收弓,出击!”

“杀!杀!”

他的话音刚落,口字型的盾牌阵开始放开一个口子,两百骑兵跟随韩春明的喊声冲出,杀上迎面而来的殷族人。

而他身后的两百步兵,一百人举着盾牌,一百人手持长矛和长戈,层层叠叠,组成蜈蚣阵。

两方人马瞬间冲撞在一起,韩春明冲在最前面,迎面而来黑压压的数人,他大力一挥,第一排五人被他一剑斩为两半,血雾播撒,周围的马儿受惊,纷纷朝两旁避去。

不管是马儿还是人,韩春明统统一力降十会,在决定的实力面前,没人是他的一挡之力,他身后的骑兵随着他的脚步,如同一支利箭,朝前方穿插而过。

跟在最后的两百骑兵,只需要把那些惊慌失措避开的骑兵一个个跳下马,这些人手上的长戈和长矛,如同蜈蚣的触角,朝四周的骑兵身上捅和割拉。

别看韩春明这方只有两百骑兵,但是在他的带领下,只需一个来回,便已经杀穿,一个来回,便已经斩下上百人于马下,他身后的两百骑兵,却只伤亡二十余人,还剩下一百八十余人。

韩春明调转马头,举起长剑,一百八十余人的队伍再一次集结在他身后,他大喝一声,杀!

马儿嘶鸣,周围马蹄声四起,黄沙飞扬,韩春明如同一个收割机似的,再一次冲杀回去。

只需一个来回,剩下数百骑兵,已经全部惊慌失措,这次杀得更容易,对方气势全无,数百骑兵全部朝两旁逃散。

那些想去砍杀步兵的骑兵死得更惨,他们连盾牌阵都没靠近,便被长矛捅了一个对穿。

韩春明发出狂笑,一剑把挡在前方的一人横腰斩断,挡路的马儿也被他顺手劈开,路过之处,无人再敢迎战。

韩春明满身血污,冲到对方城墙下,看着只有五米高的城墙,韩春明举起带血的长剑,朝着城墙上面的殷族人喝道。

“挡我者死,我乃龙族部落族长,限你们一息之内,马上打开城门,不然必定屠尽全城人!”

城墙上面的殷族人瑟瑟发抖,看着城墙下方,那如同地狱走出来的杀神,所有人心中发颤,齐齐看上身后一个中年人身上,等待他的最后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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