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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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来。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来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来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跨下来,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来,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没有这样做,你坚守没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手下能人无用了则抛弃之。
“隆多将军有大功于朝廷,这次虽然莽撞了一点,但还望大帅看在隆多将军年轻冲动的份上,饶恕了他这一次,谅来他也不敢再犯!”
众将视之,说情的人是舍瓦,隆多经常向他讨教武功,已经是师徒的关系,只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收徒而已。
舍瓦说情的时候,是跪下的,这一来,其余众将一齐跪吓,请求免去隆多之死!
唐朝冷厉的眼神从众将身上一一的扫过,终于停在隆多的手臂上,说道:“既众将求免,死罪且寄下,但活罪难逃,重打一百军棍,开除军籍,从此不能称是我唐朝的人!”
“谢大帅不杀之恩,可是,要是大帅驱逐我出军营,隆多又死而已!”说罢流下泪来。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丝柔和,但随即冷静如常:“这又是为什么?”?
“大帅,自跟随您之后,我,我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没想过离开,与其流离在外无家可归,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忽然从怀中摸出一柄匕首,正是他当日和狼正轩战败之后自裁之物,一刀扎向自己的心口。
所有人都大惊,谁也想不到隆多刚烈至此,舍瓦虽然有能力施救,但他距离隆多较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首。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发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发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陆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肉体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首投足之间有惊人的速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书”三个大字,他知道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剥夺,观察他的反应,的确能看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狼正轩是个不服输的汉子,而且深谋远虑,正是一名合格的军事统帅所必须有的素质!
于是,唐朝轻易了批下了两个字:“来日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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