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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仙门那一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冷冽的风穿过浩然晴空,冰凉的阳光给树叶印上精致的明媚,岩缝里的残雪反射出明艳动人的光彩,麻雀在树梢叽叽喳喳唱着歌。
乐景气定神闲站在山巅,头顶是喷薄欲出的煌煌明日,身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冻成狗的寻仙人们。
他现在位于白城城郊的遇仙峰山顶,距离长苏城一千多里远。
在后世坐高铁也要用五个小时左右,乐景一行人到达白城却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虽然是梅瑛梁口中的小人,修为和梅瑛梁半斤八两,都是筑基。但是人家毕竟修道近百年,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乐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见识到了何谓“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里乾坤”,把包括乐景在内的二十几个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然后自己腾云驾雾飞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总共用时就不到一个小时。
唯一的缺点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没有高铁那么舒服。里面漆黑一片不说,连个座位都没有,乐景只能盘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们放到了遇仙峰山脚下,让他们自己爬到山顶,然后他就挥一挥衣袖消失了。
他们来的不算太早,山脚下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乐景粗粗一看,发现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数,像乐景这样穷酸的底层庶民注定是少数。
乐景望着高耸入云的山脉,难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还是乐景,他绝不会把这座山放在眼里,哪怕他是常景辰那会儿,除了临死前,他的身体素质也是挺不错的。
可是他现在是一个儿童,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
我佛慈悲10(第1/8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身体素质不咋地的儿童。
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让他爬这么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条命差不多,放在现代已经是虐童的标准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摆明了是要让他们爬上去,这也是他们求仙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考验都无法完成,那么乐景就只能和之后的考试说再见了。
“汪。”
乐景手指一热,低头就看那只流浪狗正讨好的舔着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黄色兽瞳浮现人性化的担忧。
经过乐景这些日子的喂养,这只流浪狗看起来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几斤肉,原本缠成结的暗灰色狗毛现在丝一般顺滑,在阳光下看起来油光发亮。
他的脸瘦长,耳朵挺立,皮毛灰黑,体型修长,就外表而言,与其说是狗,不如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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