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老同学和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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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的机关大楼,给人的感觉是死气沉沉的,不像其他的企业那样,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充满生机的。
从机关大楼之中走出来的楚云,刚走到机关大楼的门口,一辆路过的宝马x1突然在一旁停下,同时伴随着一个男声喊道:“楚云!?”
有些疑惑,也有些惊讶,只能算是试探性的在呼叫这个名字。
楚云抬头,看着驾驶位上的人,那是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青年,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的衬衫应该也是私人订制,左手上的手表都是百达翡丽,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有钱人。
楚云并不认识此人,也就没有给出任何回答。
“卧槽,还真是你!”
青年从奔驰上走下来,笑吟吟走向了楚云,随手递给楚云一支烟,软中华的。
楚云接过烟,就听见青年说道:“我是张清华呀!”
张清华,一个很古老的名字了,如果不是他提起来,楚云压根就记不得这个名字。
没给楚云说话的机会,张清华又道:“你小子,不记得我了吗?”
楚云笑了笑,“记得,你被我揍过。”
张清华闻言,脸色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愁眉苦脸的神色。
“都特么快十多年的事情了,你就只记得这个?”
张清华斜睨楚云,给自己的烟点着,又把打火机推给楚云,“听说高二你没读完就当兵去了,怎么样,现在还在当兵?”
楚云笑道:“退下来了。”
张清华,他记得这个人。
楚云的高中同学,出了名的混子学生。
他和张清华的交集源自于高一时期的一场期中考试,那时候两人被安排在了一排,楚云卷子做完了没有给张清华抄,考完之后,张清华就找了几个混子同学在厕所堵楚云。
楚云那时候也很虎,不顾其他人的拳打脚踢,就盯准了张清华揍,把这家伙给揍到了小便池里沾了一身尿渍,高一四班扛把子的威风自此荡然无存。
至此之后,这家伙就天天找楚云的麻烦,打又打不过,偏偏天天往楚云面前凑,久而久之,两人倒是打成了朋友。
不过在高二第一学期的时候,楚云就开始厌学了,恰好碰到冬季征兵,这家伙就翘课悄悄摸摸的跑去报名体检,最后还是楚昌正帮他改了一下年龄,楚云这才踏入了军伍之中。
高中时期的事情,对于楚云而言就像是前尘往事一般,如果不是今天遇到了张清华,他都快要忘记这些同学了。
张清华道:“你今天有事儿没有?没事的话,晚上请你吃个饭。”
没等楚云答应,张清华就说道:“说定了啊,电话留给我,晚上我打给你。”
楚云有些无语,把自己的电话报给张清华之后,就告别了张清华,径直走向了一旁的红色法拉利。
“卧槽?这小子混得好啊,跑车都开上了。”
张清华回头看了一眼驾驶着法拉利离开的楚云,不由得感慨了一声。
……
晚上六点,光明区里南街的一家路边大排档。
楚云在下午五点的时候接到了张清华的电话,驱车赶往了这里。
张清华已经在大排档的包厢里等候。
十多年不见的朋友,见面一顿饭是跑不了。
“这家大排档的味道不错,我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在这里吃点东西。”
张清华一边夹着小菜往嘴里送,一边对楚云说道。
楚云没怎么说话,只是一个劲的加菜。
见楚云沉默的样子,张清华又找话题说道:“当年你说你要去当兵,我以为你说着玩的,没想到你真走了。你这家伙也是,去了军伍,连个联系都没有,要不是今天碰见你,我都快忘记我读书的时候有你这么一号朋友了。”
楚云道:“里面又不准往外面打电话,一个月才能往家里寄封信。再说了,你这老早就在说要转校,我都不知道信件寄过来你能不能受到。”
“你不管能不能寄到,你倒是给我一封啊!”
张清华数落着楚云,又道:“对了,你啥时候退伍的?”
楚云道:“前段时间刚退下。”
“可以啊,刚退伍就弄了个法拉利,牛逼!”
张清华冲着楚云竖起了大拇指,这家伙的话就没有停过。
“还记得王颖吗?”
他又抛出来了个问题。
“王颖?”
楚云皱了皱眉,这个名字算不得陌生,即使两世为人,现在听到这个名字,他依旧记得清楚。
当年他产生厌学心理,最后跑去军伍,很大程度上,就和这个王颖有关系。
张清华道:“她现在也在临江。”
“要不要我约她出来?”
楚云摇了摇头,“不用了。”
这一世回来,除了家人之外,他还真没有什么牵挂的人了。
犹记得在没有穿越之前,自己倒是时常想起这个女同学。
“别害羞嘛,都特么成年人了,你还害羞个毛线。”
张清华认为楚云是不好意思面对王颖,高中那时候的事情,对于没有出身社会的人来说,每一件发生的事情,放在那个年龄阶段或许算不得什么,但是等到出身社会,惨遭社会毒打之后,在象牙塔里的日子,却是最令人怀念的。
即使是以前自认为是天大的事情,以现在的年龄去看,也不过是一件一笑而过的小事。
没等楚云开口,张清华又道:“王颖现在是君临私人会所的头牌,不知道出不出台,等咱们吃完了,带你去玩玩。”
卧槽?
楚云只觉得天雷滚滚。
当初那个骄傲得跟个白天鹅一样的女子,现在竟然堕落到了这一步?
算算这一世的时间,也不过才过去九年之久,以她的成绩,当年应该是可以考上了一个好大学,现在出身社会,满打满算也不过才三四年的时间,这短短的三四年时间里,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才会让她成为君临私人会所的头牌?
张清华继续说道:“我是好不容易才搞到了君临私人会所的入门资格的,待会儿带你过去见见她。”
接着,张清华怪笑道:“啧啧,这娘们当初高傲得跟啥一样,你不就是送了她一封情书嘛,还特么当着全班人的面念出来,念出来也就算了,那么难听的话都能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真特么的是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楚云对曾经的这段经历,是有印象的。
不过现在看来,也不过是可以一笑而过的小事。
当年,他上高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了一位品学兼优,且异常漂亮的学生,正是王颖。
好巧不巧的,王颖还成了楚云的同桌。
因为同桌的关系,两人的接触比其他同学要多得多,那位容貌漂亮,举止大方的姑娘,很快就走进了少年的心扉。
春心萌动的少年,一个忍不住就写了封情书给她,结果班主任老师上课的时候,王颖主动站出来说有些事需要当着全班人的面说出来。
然后就是王颖拿着楚云写的情书,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了出来,但念到落款人名字的时候,她是左纠结,右担忧,死活不肯说出是谁写了这封情书。
最后还是班主任老师抢过来了情书,看到落款人是楚云之后,把楚云叫过去狠狠的教育了一顿。
那时候的教育可不像是现在不能打不能骂,在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楚云是挨了一顿胖揍。
这也就算了,下午放学的时候,楚云和张清华一起外出吃饭,结果刚走出校门口就被社会青年给围了,把他们带到了学校一旁的小树林。
那位在楚云眼中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少女,嘴里叼着烟,双手插着腰,诸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辱骂都算是轻的,反正那一次是把楚云给骂得一无是处。
骂完之后,那少女还让那些社会青年狠揍了楚云和张清华一顿,至此之后,楚云就开始厌学了,恰逢冬季征兵的机会,死活不读书了,跑去了军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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