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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下去,粘稠污血噗呲就喷泉一样飞射。

“哇!好硬的脖子!”赵昊躲开飞溅鲜血,拔出屠龙刀不禁感叹。

他自然没有那些电视里的主角那么高大上,背后偷袭还得大叫一声。

他这无声无息的一刀下去,直接把还在懵逼状态的巨人给砍死了。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这巨人的脖子居然很是结实。比那同等直径的老树干还得硬上一些。

赵昊这一刀下去,居然也只是砍断了大半,还剩点肉没斩断。

难道缩小灯并没有把巨人的护甲值降低?

这皮也太厚,骨头也太硬了!

这要是普通人一刀一剑的砍,也就破个巨人油皮,可能还不如他们自己抓痒痒抓伤了来的严重呢!

“当然,也很值钱。”赵昊看着系统提示自己获得了127命运点,心中狂喜。

之前两次进入诡境,那可是杀什么都不给命运点的。

估计是因为诡境的环境和形成不同。

第一个井中洞天是过去的时间轮回,那些人都已经死了,也没办法改变命运了。

第二个心魔镇则是因为存在特殊,不像是实体,反而像是心像世界,杀怪虽多却也没有命运点入账。

但是这巨人却有!

这说明什么?

难道这个诡境是个真实存在的,只不过并非是与表里世界相连的地方?不是在我们的世界中?!

这有收获自然有动力,这么大片地方,看上去应该有不少的巨人,一个一百多命运点,要是杀他一百个!

喵哈哈哈……

这个时候赵昊大致也清楚了,这个诡境很可能和表世界的那个民间童话故事脱不开关系——杰克与魔豆。

这些童话故事大多都是十七到十八世纪出现的。

讲的就是中二青年杰克用奶牛换了几颗豆子,结果豆子长上天,他到天上偷人家巨人的金币、下金蛋的鹅和会自己唱歌的竖琴。最后被发现了,还砍断藤蔓把巨人摔死了。

说实话,现在看这故事什么三观啊?这不就是小偷加杀人犯吗?

人家巨人招你惹你了,你偷人家东西还把人家杀了,然后过上了幸福生活。

这还真符合那些殖民强盗的观念啊。印第安人,你们说呢?

遥远的故事很可能是记载了什么,或者映射了什么。

只是,诡境这东西肯定和自己知道的童话内容不一样。

那故事不知道经过多少代的流传和改变,本来就已经不是当初的版本了。

就算是当初的版本,也只能是用来参考而已。

既来之则安之,至少这诡境的环境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不像是井中洞天和那心魔镇,时间就是最大的敌人。压迫感十足。

赵昊检查了一遍巨人的尸体,身上除了几个破烂铁工具,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

趁着尸体还没有恢复原来大小,赵昊赶紧让小软开吃。

就连地上的血迹都不能留下,做到彻底的毁尸灭迹。

之前看到那巨人匍匐在地乱嗅,应该是嗅觉很灵敏。所以血迹也不能留下。

赵昊解决了巨人,带着橘座它们继续前进。没多久就发现了一群被圈养起来的绵羊。

那羊比普通的羊大一圈,但是比起巨人的身材,估计也就是两大口的问题。

“看样子巨人是搞养殖业的?”橘座道。

它看那群羊的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一顿会动的羊肉串。

赵昊有些疑惑,他扫视一圈,几秒钟就算出了绵羊的数量,也就78只。

那巨人一顿怎么的不得吃个四五头啊!

光靠这种规模的养殖业,巨人能养活几个人口?

就在这时,那些昆虫侦察兵又有新发现。

就在这“羊圈”周围,居然有一头三米来长,能隐身于影子之中的超凡生物,看着像是猫科动物。

这掠食者对羊群虎视眈眈,但是一时之间不敢靠近。

赵昊终于知道这羊圈附近的陷阱是干什么的了,原来还有偷羊的野兽!

这三米来长的超凡大猫,对于巨人来说,大概也就相当于大号的野猫吧。

看来在这云端陆地上,面积不小啊!物种多样性还挺不错的。

……

赵昊在云端陆地上探索,剩下一同前来的三个超凡者也在地面上活动开了。

当时那中年老男人尝试着杀死另外两人,但是对方也不是吃素的。打不过,逃还是逃得掉的。

不过因为猎人和骑士之间也是萍水相逢,不是很信任。所以当时就各自逃散了。

那带着十几头巨狼的中年老男人叫做奥沃夫,看他的行为和装束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

正经人也不至于躲在大森林中与狼为伍,当野人。

他是诡神万兽之父狂猎的信徒。别看外表是五六十岁的样子,实际上已经八十多岁了。

曾经活跃在北美大陆,还在加麻大境内和阿美的北部边境,制造了无数的惨案,号称率兽食人,被人称为牧狼人。

后来这货事闹大了,被人围追堵截,就躲到了深山之中,一躲就是十几年。

而他当初到处制造血案,也是有原因的。

他无意间得到了一枚魔豆,并且根据一同得到的古籍,知道了这是诡境钥匙。更是知道了诡境中的一些情况。

他因此看到了自己晋级青铜的希望。

结果魔豆没找到,被人追到山里当野人。

如今他进入了诡境,自然是有自己计划的。

他得知了诡境中有很多宝贝,其中有一顶王冠,能够控制巨人。

他觉得要是得到了王冠,自己就能利用王冠的力量,酣畅淋漓的猎杀!

无论是灭绝地面的人类,还是灭绝天上的巨人,自己都能得到狂猎的喜爱,肯定能晋级!

所以,他要上天!

他觉得能控制巨人的王冠肯定是在天上巨人的手里,这么想倒也没毛病。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那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杰克。

他将身边的狼群安排在森林之中,然后走向了远处的落后中世纪小镇。

……

那位穿着迷彩服的猎人叫做达米安,他被牧狼人当做是野生超凡者,实际上不是。

他也是有组织的人。

他隶属于一个叫做“猎人”的组织。

他们这个组织非常特殊,不收一般人,也不收现成的超凡者。

他们只收那些经历过某种超凡事件的普通人。

阿美这边的超凡事件,大多都是诡物和超凡生物引发的。

而在南美那边,无穷无尽的密林之中,还隐藏着很多几百年前就隐藏在这里的怪物。那些诡神的眷族和造物!

猎人达米安他曾经是亚马逊流域的一名向导,在前些年古巴那边闹格命的时候,他被阿美军方雇佣作为向导,带着特种部队到丛林之中与其作战。

在那里,他经历了一番毕生难忘的可怕经历。

那年夏天格外炎热,格命军在林子里和政府军打游击。

但是他们一个被阿美盯上的偏僻营地忽然没了消息。

阿美特种小队过去才发现,所有敌人已经都死了,而且死状极惨,脑袋和脊柱都消失不见了。

那些过去查看到阿美大兵,包括达米安,全都遭到了一个看不见的残酷猎手的追杀。

它猎杀人类,将脑袋带着脊柱收藏起来。

在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之中,被猫捉老鼠一样猎杀了十几公里,全队十几个人,最后只剩下了达米安。

最后他侥幸的杀死了那只怪物。

很快猎人组织找到了他,将他吸收进去,使其成为了一名“猎人”超凡者!

那些成员,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遭遇了超凡怪物,并将其反杀的“天命之人”。

他们组成了这个组织,立志猎杀那些在表世界的超凡生物。并以此强化自己的灵能和能力。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面对牧狼人的巨狼围猎时,还跑掉了的原因。

此时,他已经换上了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本地便服,将自己的装备塞进皮褡裢中,进入到了城市之中。他得打探一下消息。

而那位骑士先生,他此时已经在城里了,而且是在都城之中。

说是都城,实际上就是一个表世界大些的镇子的规模,能有几千户人家在城中居住。

不过城防做的不错,护城河、城墙、碉楼、床弩之类的,像是中世纪!

这个国家也只有几座城,还有十几个镇,以及散落在田野上的很多大小村庄而已。

说起来,也就是中世纪那种偏远小国的体量。

骑士因为一身精良的全身甲,所以没人敢惹,就连城门士兵都低下头主动行礼。

所以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城去。

他身上倒是有些纸钞,可没人收这东西。他的教条也不允许他抢劫或者买东西不给钱。

幸好他身上带着一枚黄金的纹章,倒也换了些钱,不光吃了一顿饱饭,还在一个大帐篷里看到了杂耍表演……

而在这个时候,城外村子里一个十六七岁,叫做杰克的半大孩子,牵着自家的老奶牛来到了城里。

他想将这头已经不能挤出奶的老奶牛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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