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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4)

密不透风的墙壁,冰冷无情的镣铐,这些似乎并不能困住他的灵魂,在他的感知中,自己正坐在大红色丝绒靠椅上聆听歌剧,舞台上的剧场与奏乐陌生又熟悉,陌生是因为他其实没有完整的欣赏过,熟悉是对于接下来要与他对话的人而言。

“《尼伯龙根的指环》。”他说出歌剧的名字,德国著名作曲家瓦格纳的浪漫巨作。

包厢内,几排座椅空置,只有一位年轻的黑人男性,他的衣着松垮,戴着一副盲人墨镜,手拿一瓶啤酒斜靠在座椅上,情到浓时便陶醉地挥动双手,就好像自己正站在指挥台上。

说实话,他看起来简直像是露宿街头的流浪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歌剧已经进行到了《女武神》的部分而已。”

“终章终将到来,于是漫长的等待都成了享受。”黑人摇晃着酒瓶。

“这东西跟中国的戏曲很像,你看看下面那些都是什么年纪的人了。”马蹄形观众席间,年长者占多数。

“难道你想说一点都不时髦吗?”黑人男性并不反驳,“我也很羡慕那些跟随潮流的人,可惜自己怎么都做不到。”

“因为我跟你说过计划不会成功,所以你还保有兴致是吗?”

“不,我每时每刻都有兴致。”黑人回答后又闷了一口,“况且一个好的计划并不会因暂时的变数而告终。”

他想象自己正在吸烟,随后轻轻吐出一口气,说:“你可能会步前人的后尘。”

“我喜欢“可能”这个词,它意味着可能会和可能不会,那老家伙是在用所剩无几的生命期待黄昏,而我们将会是黄昏的缔造者,残破不堪的世界,当由神之怒火终结。”

门口有巡卫经过,他暂时闭上嘴巴,扭头看向漆黑的墙壁,对方将墨镜摘了下来与他对视,他看到了一只湛蓝的眼睛,另一边则是空洞,二者在那张黑脸上皆十分突兀,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对比显得更威慑。

白人和黑人的肤色差异来源于身体黑色素合成能力的差异,黑色是保护色,

作用是抵挡更多的紫外线,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更多伤害,让低纬度地区的人能够更好的生存,其他人种同样会被晒黑,这是身体的自我调节。

而高纬度地区的人类为了抵御寒冷则长出了更多的体毛,对他们而言本就不太实用的色素合成能力几乎都分给了毛发,于是皮肤才更加白皙,蓝色的眼睛同样是因为缺少色素,代价则是白人的眼睛与皮肤都更容易被晒伤,所以大家对白人戴墨镜好像已经习以为常,其实他们倒也没有那么喜欢墨镜,主要是为了保护眼睛。

再看眼前这个蓝眼黑人,他大概太过反叛,就连生物规律都要违背。

他的自信来源于他的愤怒。

“成功和失败不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当硬币被抛起,结局便已注定。”蓝色独眼黑人的几根聚拢手指摩挲片刻,一枚刻画着卷曲触手的章鱼硬币出现在他手中。

那是一种不太常见的手法,名叫达尔文藏币,不过逃不过他的眼睛,随后见硬币在对方漆黑的手背上翻滚几周,被拇指弹向空中,最后落在他的手心,章鱼面朝上。

“Twilightising。”

“暮色将至。”他重复一遍对方的意思,然后看向自己腰间的挂饰,他知道对方的硬币跟挂饰一样,两面都是章鱼。

明微从没有坐过这么久的火车,两地之间距离并不遥远,奈何时常经停,乘客来来去去,月台总是目睹离别,他看着窗外掠过的陌生风景,突然感觉大家都身似浮萍。

身边那位总是叽叽喳喳,喻朝汐的嘴巴很碎,即便没有跟他说话,还是在不停发出声音,世间万物对她而言好像都很有吸引力,看到田园风光会惊喜,看到候鸟迁徙会感叹,只不过这些都是小声的自言自语,没有打扰到明微的惆怅。

明微不知道为什么能在喻朝汐身上看到小孩子的模样,这很奇怪,很少人长大后还对世间万物感到惊奇,因为你会知道蜻蜓点水是在产卵、彩虹的颜色来自于光的本身,就连候鸟群飞都可以解释为群体智能,所以你不再懵懂地追问为什么。

世界只对小孩保持神秘。

明微在想陈璃画,他总是在想陈璃画,教堂穹顶之下的她是那样明艳动人,一如记忆中清澈的身影,为什么她总是轻而易举吸引他所有的目光?为什么她的三言两语总是令人捉摸不透?

明微突然意识到自己没资格取笑喻朝汐,他在某些方面仍是小孩。

他还喜欢陈璃画吗?这个问题变得很难回答,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如此斑驳,两个总是在一起又怡然自得的人怎么会轻易放得下对方?

那么多回忆在喧哗,他的内心始终无法平静,就像这轰轰作响的火车,起点与终点分明早已界定,可每一趟路程还是必须历经同样的是非曲直、百转千回。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他心里却愈发不安。

到站了,巴黎里昂站。

明微和喻朝汐走出车厢,看到车站内的人来人往,一时更加迷茫。

他们在列车上就预想过,到了巴黎当务之急其实是找到组织,否则他们两个就是流浪四方的孤家寡人,没有情报、没有补给。

问题是他们并不知道Iaco的巴黎基地在哪,也没有任何能联系上其他人的手段,虽然有公共电话什么的,可他们并不记得组织内任何人的私人号码,否则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明微眼前好像的确挺黑的,他甚至愣了一下,这不是法国巴黎吗?怎么这么多黑人老哥?

“找地图、找住处、找吃的。”喻朝汐目标明确、干劲十足。

明微迟疑说道:“应该是偷吧?”

嗯,不出所料,当然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很快到了夜晚,明微和喻朝汐站在奢华的酒店房间内,透过窗子望着对岸西提岛上的巴黎圣母院,四处灯光明媚,景色绝佳,要是巴黎圣母院未曾起火就更好了,现在明显能看出教堂顶部的残缺的。

他们所在的酒店位于市中心的塞纳河畔,这种地方要是遵照常规流程,把他俩卖了都住不起,但喻朝汐很有耐心地站在前台身后观摩了许久,终于在看不懂法文的前提下掌握了登记旅客的操作,接下来便是顺理成章地入住。

酒店进出的人一个个看起来都像是社会名流,为了融入他们,喻朝汐还从服装店“借”了一套礼服和西装,用她的话说是总有一天会还的,明微希望那一天早点到来,但在此之前,他们的确需要礼服和西装去参加喻朝汐发现的一场宴会,就在这家酒店,他快要饿死了。

“看样子是一场婚宴。”

喻朝汐用神谕绕过了门口查看请柬的工作人员,进入酒店后面的草坪,心形的粉色气球和鲜花围绕四周,长桌上摆满了晶莹的高脚杯与餐盘,这里被布置得非常温馨浪漫。

她穿着白色V领礼服裙,与她的发色很搭,想想换做其他颜色都多少有些惹人注目,礼服的裙摆长到脚腕,看起来十分庄重且优雅,当然,在喻朝汐身上很难看得出来。

侍者在往来端送菜肴,三三两两的西装革履相谈甚欢,明微觉得差不多可以开吃了,管他什么晚宴,对他来说只是一顿自助餐。

喻朝汐先是塞了一小块蛋糕到嘴里,明微不知道饭前甜点是什么吃法,但他懒得理会,有些生涩地拿起刀叉,瞄准了盘子里物以稀为贵的肉,他不知道是什么肉,反正能吃就行。

明微随便嚼了两下就咽下去了,倒不是饿的,而是这玩意吃起来跟棉花糖差不多,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入口即化?

“居然吃独食?给我来一块。”喻朝汐立马凑过来,嘴边还残留着蛋糕沫。

“这总共就两块!”明微还没尝出味呢。

“穿了一身西装能不能有点绅士风度?”喻朝汐嫌弃。

明微无奈地叉起那块肉递给喻朝汐,真是的,吃个自助餐还有人抢食。

喻朝汐一口咬下,立即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可能是什么内脏。”

明微耸耸肩,表示并不在乎,转而将矛头指向其他菜肴,旋即大开吃戒,喻朝汐同样不遑多让。

可明微悲哀地发现自己只是在填饱肚子,因为他根本吃不出这些食物有多美味,只能勉强尝个酸甜苦辣咸,毕竟他已经失去三分之二的味觉了嘛,爱德华这厮可是魔鬼界的诚信代表,说到做到的。

“cheers!”两人端着一杯香槟碰杯。

喻朝汐情不自禁“啊”了悠长一声,就像在喝饮料,她说:“怎样?跟着本小姐待遇还可以吧?”

“这顿还可以,就当欠我的那顿了。”明微摸了摸小肚子。

“我什么时候欠你了?”喻朝汐露出疑惑神情。

“让我问吴可非选课那次。”

“你居然还好意思提?”喻朝汐气得伸手就往明微侧腰捏去,“有你那样问的吗?”

“痛痛痛。”明微倒抽冷气,然后躲开,他看着喻朝汐问:“你真喜欢吴可非?”

“当然了!”喻朝汐立即挺起胸膛肯定回答,不知为何显得有些骄傲,明微很佩服她能毫不避讳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他十分欠缺的能力。

“为什么喜欢?”

“为什么不喜欢?”

明微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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