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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一开始发过,当时是作者记不得自己这个号该如何登录了,干脆小号发文,本来是作为玄幻大长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有一篇玄幻还没完结,干脆砍了大纲,从新过剧情,又找回了大号,就决定来大号写了,这篇文主要是为了练手感,毕竟好久不写文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呀!当李明瑾再次有了意识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睁开眼,竟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挂着竹青色床幔的雕花大床上。看那样式,十足的古色古香,到使得李明瑾一阵惊讶。

他只是熬夜赶工后在自家床上睡了一觉而已,怎么一睁开眼睛之后变化这般大,还没等他彻底清醒,脑海之中一阵剧痛,伴随而来的就是大量的陌生记忆,倒是让他明白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沉默了片刻,本来就适应性极强的李明瑾干脆的搜索起这具身体的记忆来。等看完了这身体的记忆,李明瑾却是皱起了眉头,原来这具身体现在才九岁,还是个庶出子。

他娘本是个小地主家出来的女儿,只可惜父母早逝,又长的花容月貌、我见犹怜,一次出来逛庙会,顺带着卖针线,让他这身子的便宜爹见到了,顿时惊为天人,回去后朝思暮想,之后便是殷勤备至,一顿追求,将他娘纳回去做了贵妾。

只可惜红颜多薄命,这身子的娘亲因为胎里没养好,留下了病根,后来又小产了两回,也伤了身子,最后好不容易怀上了,还难产,挣扎的生下了自己,倒是使得身子越发的弱了,不过就算是身子弱,这女子的手段也是不错,竟然牢牢的霸住了便宜爹的心。

虽然有好药材、好补品日日补着,终归是短了寿数,在去年八月便去了,而这身子也是因为伤心过度,愈发的病弱了,只能日日在床上躺着养身体,今晚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竟然一梦西去,倒是便宜了李明瑾。

得了这些记忆,李明瑾也对这里有了了解,虽然舍不得现代生活,但好在自己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各自成家,有了孩子,自己则是属于拖油瓶,谁都不要,还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只可惜前几年爷奶相继离世,他在那里也没什么牵挂了,倒是不太伤心。只是调节了片刻,便正式放下现代的一切,开始做起这古代的李明瑾来。

只不过,翻看记忆时,有一个地方却是让他疑惑不已,他娘在临去前,将李明瑾喊到床前,给了他一枚温润青翠的玉葫芦,让他挂在颈间,还特意吩咐他,这葫芦是传家宝,只因为祖父母只得了他娘亲一个孩子,又早早去了,才将这宝贝给了女儿。

而且这葫芦若是要戴着的话,需要心头热血蕴养,原身的娘亲打从娘胎出来就病病歪歪的,他爹娘自然不敢让这个宝贝女儿冒险,只是吩咐他生了孩子,定要传给孩子,若是那个孩子健康的话,便让他的孩子以心头热血蕴养。

因为这前任是难产,所以身子很弱,他娘也不敢让他用心头血来养玉,就怕将那本来就弱的身子折腾的更加弱了,只现在她都要去了,再不说就没机会了,才将这青翠欲滴的玉葫芦拿出来,并将那些话告诉了原身,只这话语说完,他娘没过上几日便去了。

想到这儿,李明瑾从脖颈间将那穿着红线的葫芦捞了出来,放在眼前细细打量,只瞧出了这玉葫芦价值不菲,但其他的却是瞧不出来。或许是因为一醒来就发现自己不但换了身体,还换了环境,让他心情起伏有些大,倒是睡不着觉了。

干脆悄悄起身,找了把锋利的裁纸刀,将亵衣解开,拿着那裁纸刀对着自己的左胸比划了一下,找准了位置,快速的划了一个小小的口子,不顾疼痛,然后将那玉葫芦凑上去,浸染上了那从胸口流淌下来的鲜血。

奇怪的是,那玉葫芦碰上胸口留下的鲜血,竟然直接吸收了进去,而不是滑过葫芦表面,滴落而下。李明瑾还未想明白,才发现自己又换了个地方,他突的来到了一处宝山前,看着面前堆得高高的金山、银山,明瑾发了会儿呆,然后才想起来自己刚刚是让这宝贝认主了!

四周瞧了瞧,处处堆着金砖银砖,各色珠宝首饰、古董字画、玉石玩器甚至兵器粮食等应有尽有,望不见尽头...只在不远处有一处大大的紫檀木书桌,书桌上放着一摞高高的账簿,一本厚厚的书册,还有一套古朴茶具,那茶壶里则是永不枯竭的灵液,能洗髓伐骨解百毒,亦能调理身体,只灵气太过于旺盛,需要稀释使用。

这个倒是让明瑾惊喜异常,毕竟自己这具身体胎里带来的弱症,正好能用这灵水调理,再不必一到冬日便日日咳嗽不止,手脚冰凉,胃口不佳了。想着这些,明瑾先出去将书桌上装满茶水的茶壶连带着茶盏拎进空间,随后往里面滴上一滴灵液,稀释一番,然后倒了杯灵水,一饮而尽。

明瑾咂了咂嘴,感觉还没尝出味儿,一口灵水已经入肚,不一会儿他便感觉一股暖意从腹中流向冰凉的四肢百骸,滋养着这具身体。“这起效真快!”感叹了一句,他在看着那书桌上的账簿与书册,也不急着翻阅,而是直接提着那壶灵水,出了空间。

外面的天色还未大亮,又瞧了瞧自己的脖颈,那枚玉葫芦已经消失了,而胸口的伤处也不复存在,对于这一点李明瑾倒是没有惊慌,他知道现在那灵葫怕是隐藏在自己识海之内。

想到这儿,或许是兴奋了半个晚上,他此时倒是有些睡意,打了个哈欠,他干脆什么也不想了,直接继续躺床上睡觉去了。

第二日一早,当李明瑾睁开眼的时候,“少爷醒了,睡得可好!”眼一抬,便看到一个十六七岁,丫鬟打扮的漂亮女孩子正在他屋子中指挥着屋外的丫鬟们将洗漱用品全数端了进来。

“红袖,什么时辰了?”揉了揉额头,李明瑾倒是知道这是原身院子里面的一等大丫鬟,原先是在自家娘那里服侍的,后来因为原身娘去世之前不放心这个儿子。

便与他爹说了,将身边的两个大丫鬟全都拨到了李明瑾身边,帮着照顾李明瑾,还有一个原本唤作添香,但原身觉得太过轻浮,干脆改成了绿衣。一听这两丫鬟的名字,就知道原身的娘亲的偏好了。想到这里,李明瑾干脆坐在床上了,看丫鬟们服侍自己穿衣。

“少爷,刚刚辰时,您身子弱,赵妈妈早就吩咐厨房煮了些小米粥,万不可因为主子去了,而糟蹋了身子!”说到这儿,红袖也红了眼角,自家少爷自小体弱,又因为姨娘去世伤心过度,一直病病恹恹的,已经在屋子里躺了半年多了,现在见少爷总算恢复了精神,她心中也是高兴。

“红袖姐姐,我知道了!”此时正是春末时节,早晨还有些凉,红袖怕自家少爷起床的时候着了凉,已经吩咐了一旁的小丫鬟点起了炭盆,等屋内温度上升了,然后才开始帮李明瑾穿衣洗漱起来。

李明瑾倒是不管这些,毕竟这身体虚弱是众所知周,虽然现在还在点火盆,但对于身体寒凉的李明瑾来说,却是正好。

等李明瑾洗漱完毕之后,绿衣已经让丫鬟们将早就准备好的早膳端上来,一一摆放好了。李明瑾瞧着一桌子的吃食,香气扑鼻,当即食欲大动,只可惜因为脾胃弱,只喝了一小碗黄米粥,吃了两只素饺子,小半个奶糕,便再也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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