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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末民初。

古老的东方雄狮略显颓势,西学东渐。

科学的种子在悄然萌芽,但法术和诡异依然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黑暗中。

一个矛盾,却又充满了魅力的时代!

在这个世界的神州西陲之地,有一个地方叫任家村。

说是村子,其实规模与一般的镇子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因此也有人叫它任家镇。

任家镇上的建筑风格,既有中式,也有西式。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人穿土制长衫,也有人穿西洋服。

总之,这是一个不同文明碰撞的年代。

此时,从镇子的入口走来了两个人。

其中一人,奇丑无比。

他留着一个很丑的发型,穿着一件翠绿色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黄褐色的马甲,斜挎着一个老式布包,脸上尽显老态,使人分辨不出年纪。

另一个中年人身穿淡黄色马褂,手里提着旱烟袋,发须皆白,看上去非同一般,浑身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气势。

令人神奇的是,他的两条眉毛竟然连在了一起!

两人一边往镇里走去,一边说着话。

那年轻人说道:“师父,我…能不能…不跟你去见任老爷啊?”

“咦,怎么,你和任老爷有过节吗?”

中年人倒背着双手,好奇地问。

“那倒没有……我见都没见过他,只是,我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喝过外国茶,我怕待会儿出洋相给师父你丢脸啊。”

年轻人一脸为难的说道。

“好啊文才,难得你为师父着想,那你不用去了吧!”

中年人顺势答应了下来。

啊这?

文才一辆懵逼。

他只是故意这样一说,没想到师父真不让自己去!

没错,这个年轻人叫文才,他师父则是一位厉害的茅山道士,在任家镇被人尊称为“九叔”,真名林凤娇。

这一次,是镇上的富豪乡绅任发任老爷,邀请师徒俩去镇上的西餐厅里喝西洋茶。

林凤娇不理原地委屈的文才,继续往前走着,可没走几步,他就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等等!我也从来没有喝过西洋茶,万一出了洋相,岂不是很丢人?”

“不行,还是得带着文才去,如果有他在的话,万一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让他先上,让他把黑锅给背了!”

“徒弟丢人总好过师父丢人!”

“嗯,就这么办。”

想到这,林凤娇回过头,看着文才那副衰样,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徒弟,虽然丑了些,笨了些,摇摇头没好气的喊道:“算了,文才你跟着一起来吧!”

“哎,好的,师傅!”方才一脸沮丧的文才听得喊声,立马兴高采烈的跟了上来。

“九叔,早啊!”

“九叔来买菜吗?”

一路走来,不断有人打着招呼。

林凤娇也是笑着回应,时不时回上一句‘早啊’、‘生意还好吧’之类的话。

有一个光着上半身卖鱼的鱼贩子,似乎和师徒两人特别熟悉,林凤娇在前面走了后,直接拉过文才,上下打量了一下,夸赞道:“嗬,文才,今天穿得这么好看,上哪儿啊?”

文才喜滋滋地道:“师傅带我去喝外国茶!”

“哇,喝外国茶啊!”鱼贩子一脸羡慕。

“怎么样,我这身衣服好看吧?”文才炫耀的问道。

鱼贩子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好看啊!文才,这身衣服应该值不少钱吧?”

“也没多少钱,一身下来花了两枚大洋而已。”

文才摇了摇头,说的很谦虚,但神态却是有些得意。

“文才,快点!”林凤娇的声音传来。

“来了,师傅,你等等我。”文才顾不上和鱼贩多说,快步追赶了上去。

很快,两人到了西餐厅。

推开门,西餐厅那充满异国情调的华丽装饰立即呈现在眼中,不管是装潢、餐桌、客人、菜式、用餐的方式,都和中餐截然不同,甚至连服务员的穿着都很气派。

这时,有服务员走过来,问道:“请问两位有订位置吗?如果没订位置,现在需要等待一会儿才有位置。”

“任老爷请我们来做客的!”林凤娇上前一步,对那服务员说道。

“任老爷的贵客……快里面请!”服务员一惊,连忙说道,听到任老爷的名字之后,就带着他们前往预定的餐桌走去。

“哇!这西洋餐厅,看起来好高级啊。”

文才有些手足无措,背紧了他的小挎包,眼中带着些许好奇,四处张望。

砰!

他不小心撞到旁边的一张餐桌。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林凤娇赔完礼,又眉头一皱,低声喝斥道:“文才,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餐桌旁坐着一位身穿青色长衫的少年人,外表英俊儒雅,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只是文才看到他的长相时,忍不住脱口而出:“卧槽,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太不公平了!”

少年人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林凤娇见状,倒是有些意外,深深的看了少年人一眼,将他的样子记在心里。

这少年人不急不躁,看起来很有修养,显然非富即贵,以往在任家镇可没有见过,定然是外乡人。

只是,不知…他来这任家镇有什么目的。

林凤娇心中暗自思索着。

这时,旁边另一桌处的任老爷站了起来,伸手打了个招呼。

“九叔,这边请!”

“任老爷!”

两人打着招呼,坐了下来。

很快,任老爷的女儿任婷婷走过来,陪着坐下,她在省城念书,算是一个受过西方教育的新时代女性。

穿着一身西式的礼服,显得十分漂亮,楚楚动人,把一旁的土包子文才给看呆了!

随后,几人开始交谈,关于任老太爷迁坟之事。

不远处,少年人独自一人慢慢喝着咖啡,耳朵里传来了他们说话的声音,遥望着窗外出神。

…………

这少年人,便是穿越而来的萧宁。

从斗破世界回归现实世界月余,静极思动,他便来了,肉身穿越,降临到了这个不知名的世界。

降临之地,乃是一处荒郊野外,月上中天,四周只有茫茫荒草,一片寂静,虫不鸣鸟不叫。

天上圆月如盘,银辉轻轻地洒落在地面,远远地似乎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坟头。

“这是个什么世界?”

萧宁不明自己处所何地。

随后,他又皱了皱眉。

这个世界,给他一种诡异的感觉。

天地间,那无处不在的天地元气中,纯正光明中夹杂着一丝灰气,给人一种阴暗隐晦的气息,他以往没有见过,无法形容。

一阵微风吹来,不远处的老树上传来阵阵乌鸦“啊啊!”的尖叫声,凄凉荒凉的声音,在这寂静的荒野中,显得尤为刺耳。

与此同时,萧宁立时感应到,一股阴暗气息出现在身后,好似锋芒在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转头望去,发现有一条细小的黄色影子从远处跑来。

突然间,萧宁发现周围瞬间变得暗了下来,只剩下天上的月光,冰冷地照着这处乱葬岗。

在他身前几米外,月光照耀下,突然出现一位颤巍巍站立且面目丑陋的小脚老太婆。

那小脚老太婆身体干瘦,浑身只剩下皮包骨头,脚上穿着一双小白鞋,头上戴着一顶尖帽,一脸不阴不阳的表情,直勾勾地盯着他。

只是看了一眼,萧宁就不由地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好似浑身气力都使不出来。

“不对,这是精神幻影!”

“吠!”

他当机立断,大喝了一声,浑身气势勃发,好似从一只可口的小羊羔,瞬间就变成了一头张牙舞爪的猛虎。

那漫无边际的气势磅礴而出,如日中天。

“啊……”

一阵惨叫声从老太婆的嘴中响起,随后,就见得一阵白烟从老太婆身上传出。

瞬间,老太婆就变成了一只油光锃亮的黄鼠狼,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此死去。

随后,那满身油光的黄鼠狼随着生机断尽,很快就灰暗了下来,成为一堆枯骨。

“原来是一只成了精的黄皮子!”

“有意思,这个世界,有鬼物,有精怪…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仙神呢?”

看着脚下被气血冲击而死的黄鼠狼,萧宁若有所思。

黄鼠狼,在民间传说中,又叫做黄大仙,传说有道行的黄大仙可以施展妖术,迷惑人的精神,吸食人的精气。

看来,今天萧宁遇见的就是这种东西,而且还差点就中招了。

以前,萧宁只听过黄皮子的传说,却一直没有亲眼见过,今天倒是长了见识。

方才,那黄皮子骤然出现,幻化出一个老太婆,在这深山老林中,倒是把没有准备的萧宁吓了一跳,好在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以雷霆手段将之击杀。

“也不知,这里是什么地界…”

萧宁环视四周,一片茫茫山林,并无人烟,他不由得嘀咕道。

“算了,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应该就可以碰到人烟了!”

迟疑了一下,他决定离开这个鬼地方。

仰头看了一眼,萧宁向着月亮所在的方向走去,耳中不时传来一声声凄厉的叫声,他充耳不闻,脚步不停,直走了半个多小时,走出了几十里地。

山林渐渐远去,入目的是一片田地,视线尽头,隐约可以看到有一片村落的存在。

待走得近了,萧宁才发现,这是一处荒村,村头的残垣断壁,述说着这里曾经有人类居住过的痕迹。

荒村并不大,只有四五十户人家,似乎遭受过瘟疫,村旁到处都是坟头,人也逃完了,空无一人。

萧宁进了村子里,搜索了一遍。

一无所获。

“唉!”

萧宁叹息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溪,在月光照耀下,这条小溪从远处流出,仿佛是一条长长的玉带,泛着银光流向远方。

溪水很浅,只有人的膝盖处那么浅,但是比较宽,大约有一丈多宽。

萧宁弯下腰,迅速撩起水洗了一下手,顺便抹了一把脸,透过月光,水面倒影中,显露出萧宁的身影。

依稀可以看见,少年拥有着宽厚结实的肩膀和块垒分明的腹肌,高高大大的身材,结实挺拔;宽宽的肩膀,八块腹肌块垒分明,毫无赘肉。

两条粗壮有力的大腿,修长结实的小腿,腿肚子上肌肉垒起,如豹子般健美而充满力量。

浑身健康光滑的小麦色皮肤,精神的短发,线条分明的脸,洒脱的剑眉,明亮锐利的眼睛,挺拔的鼻梁,有些倔强的嘴角还略带青涩的绒毛。

“小爷还是辣么帅气逼人!”

自恋了一会儿,萧宁继续上路。

终于在东方启明星升起之际,来到了一处小镇。

进了镇子,萧宁才发现。

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尽皆身材矮小,面黄肌瘦,身穿粗布短襟,兼且一脸菜色,好似营养不良的样子。

身材高大的萧宁站在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般,再加上他俊逸的面容,引得不少人频频回头偷看。

通过路人的谈话和口音,萧宁隐约明白,如今螨青已亡,正是民国时期,只是具体的年份,就不太清楚了。

至于地界,听着口音像是湘川一带。

在镇子四处闲逛了一圈之后,萧宁眼前一亮,却是前方出现了一家西洋餐厅,看上去还不错的样子。

或许在现代社会里,这种土爆了的西餐厅只有那些九线城市才会出现,但这民国时期,却已经算是国内顶尖的西洋餐厅了。

不过,为什么神州西陲会出现一家西餐厅呢?

好生奇怪!

萧宁想了想,不得其法,只好推门走了进去,在一张空桌前坐下,点上一些西式面点,一杯咖啡,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哪知随后不久,却见到林凤娇带着文才走了进来,萧宁当场就惊呆了。

“所以说,这里是僵尸先生的世界么?”

喜欢看僵尸片的人,如果不知道英叔,那就是个棒槌。

英叔在灵异类电影中,可以说稳坐第一把交椅,很多现代僵尸片中,还有的将英叔供奉为祖师,或者请英叔上身的后辈弟子。

由此可见,英叔的江湖地位,毋庸置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英叔早逝。

“半碗清水照乾坤,一张黄符定鬼神!”

“墨斗红线今犹在,不见当年抓鬼人!”

方才,林凤娇那酷似英叔的独特面容,令人一看之下就不会忘记,萧宁自然不例外。

好在他那强大的心境修为,迅速平复下了心中的激动之情,脸上仍是风轻云淡,浑不在意。

林凤娇,俗称九叔,上清茅山道士出身,特点是护短和爱面子。

看到出现在眼前的九叔、任老爷以及现在所处的西餐厅,萧宁哪还不知道,这就是僵尸先生世界开始时的剧情。

这个世界的大概剧情,便是讲述了民国初年,任家镇的富绅任发有感家道渐衰,想起当年风水先生的劝告,欲将其父埋葬多年的尸体移往别处,以此来改变风水,试图转运。

于是,他就找九叔来帮办此事。

可是当打开棺木时,发现尸体竟未腐烂,九叔对此心生疑惑,令其徒弟文才和秋生小心看管尸体。

深夜,原本腐烂的尸体变成了一具僵尸,逃出后,闯进任府后,杀死了任发。

文才为保护任婷婷,身中尸毒,身体变黑,变成了一个半僵尸,后几经搭救,才恢复正常。

同时,秋生被一个多情女鬼所迷惑,九叔及时察觉,但念在女鬼并无恶意,并且在僵尸作恶时救了秋生,乃令其乘风而去。

随后,师徒三人大战僵尸,并战而胜之。

“看来,我的运气不太好啊,竟然穿越到这样一个低级的灵异类世界!”

想到这里,萧宁有些失落。

看过电影,他知道,这个世界虽然有道术、鬼怪、僵尸,算是典型的东方侧灵异类世界。

但是,出现的鬼怪等级并不是很高,就连九叔的道法,看起来也不是很高级的样子。

而且,昨天晚上遇到的那头黄皮子,萧宁只是升起身上气势,就将其击杀,根本不废吹灰之力。

所以,萧宁实在是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对他有什么帮助。

“难道,我要像其他的穿越小说主角那般,拜九叔为师,学习道法?”

且不说林凤娇会不会收下他,单单萧宁那一身恐怖的武道修为,就足以对付寻常鬼怪。

那么,拜师有什么意思呢?

为了情怀吗?

“呵,我只要轻轻吹上一口气,就能解决的小鬼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

想到电影中,九叔对付僵尸时,请神、画符,又是鸡血、狗血什么的,准备了半天,结果还是打不过。

萧宁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样的所谓道术,真的有必要学吗?

为什么那些道士们却学得津津有味呢?

还是说,他们太low逼了?

没有学到道法的精髓?

也不对啊,在原著中,九叔的道法方圆百里闻名,几乎少有人能与他一比高低。

或者说,这个世界那些高深的道法都失传了?

只留下了一些基础性的道法?

“还真有可能是这样……”

想到他之前的精神感应中,看到林凤娇体内那一层稀薄无比的能量,萧宁若有所思。

就在他沉思时,另一边,任发和林凤娇聊了几句日常琐事之后,终于直奔主题。

任发笑着问道:“九叔,关于先父起棺迁葬的事,不知道你挑了日子没有?”

听了任发的话,林凤娇眉头一皱,劝说道:“任老爷,正所谓一动不如一静,依我看来,你还是慎重考虑清楚为好啊!”

任发却不为所动,固执的说道:“这件事情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了,当年那个风水师说过,二十年后一定要起棺迁葬,这样才会惠泽后人!”

文才早已被任婷婷的美貌迷花了双眼,听到任发这样说,却是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哎,看风水的人说的话都不能信!”

一旁的任婷婷厌恶的看了他一眼,只觉得这癞蛤蟆太异想天开,很是讨厌。

因此,她反问了一句。

“风水先生的话不可信?那你们说的话就可信吗?”

文才色迷迷的点头说道:“当然了!”

转过头,却见到林凤娇那漆黑如墨的脸色,文才只觉得好似有一盆凉水当头浇下,整个人瞬间就清醒了下来,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任发叼着烟斗,眼珠子一转,对任婷婷呵斥道:“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看起来是呵骂自己的女儿,实际上,却是在说文才多嘴多舌。

林凤娇显然也听出了他话中有话,转而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三天之后,动土起棺!”

俗话说的好,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既然这任发如此着急,那林凤娇就只能随了他的愿。

不远处坐着的萧宁看到这一幕,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这师徒俩还真是一对活宝,这活生生的英叔,可比看电影时清晰多了,剧情果然如电影中所说,两人说起了迁坟之事。

最终,林凤娇拗不过任发,同意三天后起棺。

“不过,这任婷婷长得还真不错啊!可比现代那些所谓的明星漂亮多了,没有化妆,没有ps,清纯可人,前凸后翘,打个90分不成问题……”

萧宁的目光移到任婷婷的身上,只见这少女身穿一套粉色西洋礼服,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顶精致的帽子,脖子上戴着一串宝石项链,那块宝石一直延伸到胸口处。

因为礼服的领口较低,只比胸口高一点点,入目便是一片雪白细腻,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李赛凤啊!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李赛凤可以算是香江动作片头号女星,与胡慧中齐名的霸王花,但她的相貌甜美可人,所以也被认为警匪片中最漂亮的警花,是动作片中的天使。

年轻时的李赛凤,称得上美若天仙,倾国倾城,但是在三十岁之后渐渐淡出影视圈,息影嫁人。

可是没过几年就离了婚,而离婚的理由非常令人不齿,她竟然和自己的干儿子偷情。

这也成了李赛凤一辈子洗脱不掉的人生污点。

不过就算是污点,也是四十岁以后造成的污点。

眼前的这个李赛凤,可是刚刚十六七岁岁,正是风华正茂,青春无敌,便是萧宁见了,也不禁为之惊艳。

难怪文才这小子会被迷得不知东西南北。

这时,有服务员过来,说是黄百万有事找,任发向林凤娇告罪了一声后,起身离去。

然后,刚才点的咖啡被送了上来,林凤娇师徒看着身前一黑一白两杯东西,不知道怎么下手,只好看向任婷婷,想看她怎么喝,然后再照葫芦画瓢。

哪知道,任婷婷有心让两人出丑,便每一样喝了一口,林凤娇师徒有样学样,喝了一口纯咖啡,又喝了一口牛奶。

古怪的味道却令两人脸色大变,好似吃了屎一般难受,却又发作不得。

任婷婷见两人出丑,不由得意的昂起了脖子,一幅阴谋得逞高兴坏了的样子。

“还真是被宠坏了的小女孩!”

见到这恶作剧的一幕,萧宁摇了摇头,起身买单,离开了这个西洋餐厅。

嗯?

就在萧宁离开后,林凤娇好似有所感应,抬头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文才问道:“师父,怎么了?”

林凤娇摆摆手道:“没什么,我看错了!”

出了西洋餐厅,萧宁在街道上四处闲逛着,他之所以不去接触九叔等人,是自觉不到时候。

双方之间并不认识,若是冒然上前,只会适得其反,反正日后自有机会打交道,急什么。

“不过,我得找个地方落脚才行!”

站在街头一角,萧宁暗自思忖着。

若非在这小镇上遇见林凤娇师徒,萧宁便打算到天下各地走走,四处游历一番便回去了。

然而,如今既然碰上了林凤娇,他却是不打算走了,就在这任家镇上住下来。

因此,萧宁开始考虑,是否要在这任家镇购置房产,钱财他是不缺的,手指上纳戒中堆积如山的金币,足以换得富可敌国的财富。

眼下,时值民国初期,天下烽烟渐起,直到三十多年后才会得以平息。

以萧宁的实力,不说别的,保得一方平安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因此,这个小镇子,若是有了萧宁的入住,定可在这个烽烟四起的时代中独享安宁。

“得,买套宅子来住住好了!”

很快,萧宁就打定了主意。

小镇上,有镇公所,有保安队,一应机构齐全。

在金钱开道下,很快,萧宁的名下就多了一套三进的宅子,位于城东的富人区。

宅子原主人本是镇上的一家富户,后来家道中落,衰败了下来,被镇公所弄到了手,然后发卖,转辗间,就落到了萧宁的手里。

宅子虽然有些老旧,却很是幽静,亭深院广,楼台亭阁,随着萧宁的到来,逐渐有了一丝生气。

站在院子里,随着萧宁浑身气血弥漫而出,一道无形的力量横空,逐渐扫过整座宅院。

“啊……”

黑暗中,一丝白烟闪过,好似响起了凄厉的叫声。

这栋宅子多年没人入住,不可避免的吸引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萧宁一进来便有所察觉,他没有学过对付鬼怪的手段,但是,在那浑身磅礴的气血照耀下,隐藏在暗中的东西立时毙命,化为飞灰。

………………

中午,镇上最豪华的酒楼福临楼,宾朋满座。

一栋三进的宅子,在这任家镇卖一千五百块大洋,除了首富任发和富豪黄百万之外,任家镇可没人买得起。

镇公所挂出这个价格,纯粹就是吊羊牯。

不曾想,一个外来的少年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掏钱买了下来,中午在福临楼宴请镇上的官商两道有头有脸之人。

不管怎么样,收到请柬的人,都来了。

有人想试探这外来人的来历,有人只是单纯的想看笑话,也有人只是单纯的给个面子。

反正不吃白不吃。

“萧先生,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黄某人能帮就帮,帮不上忙也可以搭把手!”

“萧先生以后有事尽管吩咐!”

“我等就先告辞了!”

酒足饭饱后,一众宾客嘴中说着客套话,抹了下嘴巴就开溜。

倒是任发留在最后面,拍着萧宁的肩膀,对他很是中意。

“在任家镇这一亩三分地上,我任发说话还是有点份量的,萧贤侄以后若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据萧宁自己透露,他在这个世界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年龄不过二十岁,又在西洋留过学,任发就上了心。

萧宁微笑着点点头,拱手道:“多谢任先生!”

“萧贤侄,这么客气干什么,我托一声大,你喊我一声世叔就行!”

任发听得他的话,把脸一板,故作不悦。

萧宁只是脑子一转,就猜到了任发的小算盘,微微一笑,顺势拱手一礼说道:“是萧宁的错,蒙任世叔不嫌弃,侄儿萧宁有礼了!”

这老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看他的样子,极有可能是想让萧宁入赘,因此,对萧宁格外殷勤。

萧宁心知肚明,倒是没有拒绝任发的好意。

“哈哈!”

任发大是高兴,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世侄到任家镇落脚,可有想过要做点什么营生?”

萧宁摇了摇头,说道:“小侄暂时还没有头绪,我想先了解一下镇上的情况再做打算。”

任发眼睛一眯,叼着烟斗吸了一口,笑道:“那行,你们年轻人啊,有自己的想法,我就不多过问了!”

顿了顿,他又说道:“对了,有时间来家里吃饭,小女婷婷正好在家,你们俩人年纪相仿,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好家伙,这么迫不及待?

萧宁心里吐槽不已,脸上笑着答应了下来。

“好,小侄有空一定到世叔府上拜访!”

他却不知道,任发因为无子绝祀,对任婷婷这唯一的女儿很是宝贝,她想去省城上学也由着她。

原本也没什么,只是近年来,许是在省城开阔了眼界,任婷婷不止一次表示说要以后想去西洋留学。

任发哪能如她所愿,这西洋是那么好去的么?尽管他没出过国,却也知道,此去何止万里之遥,若是一帆风顺还好,若是一个不慎。

那唯一的女儿可就白生养一回了。

所以,任发左思右想,觉得一定要将任婷婷留在身边,绝对不可能让她出国。

而唯一的办法,便是让她嫁人成家。

唯有婚姻和家庭的羁绊,才能彻底杜绝她出国的心思。

所以,自那以后,任发就四处寻摸女婿的人选。

只可惜,这任家镇地处西部边陲,并非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各方面都优秀的青年很少。

任发的交际圈中,没有一个年轻人能入得他的法眼,不是形容枯瘦,皮肤黑灰的贫家子弟,要么就是锦衣玉食、皮肤白嫩,身体却弱不禁风的书香门第少年。

至于那个觊觎自己女儿美貌的远方表外甥阿威,草包样的人物,不说也罢!

直到今天,一个年轻人,不,甚至可以说是少年人闯进了任发的视野中。

在刚接到萧宁的请柬时,任发本是不打算去一趟的,不过,在听到下人描述那送请柬之人的长相气质时,他还是决定来看看。

到了福临楼,悄然观察那东道主,见他年纪不大,长相俊俏,洒脱自信,气质不凡,接人待物方面彬彬有礼,似是出身富贵之家。

而后,又听得萧宁说是没有家人在世,独身一人闯荡天下,如今来到任家镇落脚。

任发便心动了。

当然,仅仅只是心动,并没有说一定非他萧宁不可。

任发觉得,可以先介绍女儿任婷婷和萧宁认识,再慢慢观察这年轻人的品性,若是合适的话,再撮合两人。

随后,寒喧了几句,任发便告辞离开。

萧宁结了账之后,也离开了福临楼。

回到已经改名萧府的家中,在院子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萧宁脑海中琢磨着,日后应该怎么做。

对于任发的打算,他猜到了一些。

他之所以没有拒绝,自有他的考量在内。

这个世界,有鬼怪,有僵尸,有道法神通。

而且,恰逢民国初年,内有军阀残酷压迫百姓,外有西洋人虎视眈眈、毒计中藏,更有东洋鬼子肆居一旁,想要争夺华夏国运。

除此之外,还有着僵尸、女鬼、黄大仙之类的邪物不时侵扰,老百姓们过的太苦了。

中华神州大地,即将陷入长达三十余年的乱世之中。

萧宁觉得,或许,自己在这个世界,可以多呆上一段时间。

传下武道,保家安民。

就算不参与那天下烽火烟尘,也可以保得华夏万民安康。

那么,在这任家镇上,就没必要得罪任发这地头蛇,更何况,原著中任发离死不远了,就算叫上两声世叔,又有何不可?

对于美貌无双的少女任婷婷,萧宁并不排斥和她来上一场友谊赛,但若是要结婚的话,那就敬谢不敏了。

“话说,我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没签到啊!”

坐了许久,萧宁沉思了许久后,他蓦然回首,才想起了系统的存在。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碧蓝,偶尔有几片白云漂浮在天边。它们或浓或淡,不时地变幻着形象,像棉花,像绵羊。

微风吹过,院子里的大树哗哗摇动,蝉鸣声长响。

“想不到,一眯眼的功夫,就过了半晌,系统,我要抽奖!”

他定了定神,收回那散乱的思绪,心中默念道。

下一刻。

【签到成功,当前连续签到1天!】

【恭喜宿主,首次签到获得奖励:玄阶上品灵修道典《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残缺)!】

【奖品已发放到系统空间,请宿主查收!】

“嗯?玄阶上品?《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还是残缺的?”

听到系统的声音传来,萧宁嘀咕了一声,随后,他心念一动,熟门熟路的接收了这门残缺之法。

“嗯,原来是这样啊!”

半晌之后,萧宁睁开眼,一道精芒乍现,复又回归平凡。

原来,这门残缺的灵修道典出自这个世界的茅山派,是其传承了上千年的镇派修行之法。

灵修,与萧宁的武修之道截然不同,它讲究性命双修。

道家先祖吕纯阳真人有云:

“只修性,不修命,此是修行第一病。

只修祖性不修丹,万劫阴灵难入圣。

达命宗,迷祖性,恰似鉴容无宝镜。

寿同天地一愚夫,权握家财无主柄。”

何为性?何为命?

性指精神,命指肉身。

唯有精神与肉身双修,方是长生不朽大道。

性命双修长生之道,历来为道门所追求,尤其以南宋时的金丹一派最为追求。

从《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这门道门正宗性命之道的修炼之法中,萧宁可以看出,其大致途径是先练气,一共九层,然后再筑基,又是九层,最后凝结金丹。

金丹一成,自此圆满无亏,历劫不坏,成就金丹地上仙佛,踏上长生久视之始。

与武修的修行之路别无二致。

练气九层,修炼的是通脉,贯通全身所有筋脉。

筑基九层是炼窍,凝练周天三百六十五个穴窍。

只不过如今末法时代,天地元气日益锐减。

且不说万劫难成的金丹地上仙佛,便是贯通所有筋脉都难修成,更不要说练气之后的筑基境炼窍了。

据道典所载,相传汉唐时期,炼窍圆满之后,成就先天真人,修成无上法体。

不仅全身所有经脉俱通,而且开辟出周身三百六十五枚窍穴,窍窍通神,练成之后举手投足间,便有无穷威力的大神通。

更别说是金丹境的无上存在,几乎如同神话传说中的仙佛无异,举世莫敌,在人间已经是顶级战力,俗世王朝的帝王之尊也得低眉垂眼、以礼相待的存在。

“呵呵,我怕是个假的金丹境存在,混得实在是太差劲了一点!”

看到这里,萧宁自嘲的一笑。

这本残缺的道典中,只记载有练气期的修行之法,后面筑基期、金丹期的修行之法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如果单单如此,怕是不足以评得上是玄阶道典。

要知道,系统的评级可是很严格的,根本就不会出现错误。

那是因为,在这残缺的道典后面,还记载着茅山派秘传的一百零八种符篆法和五行雷法。

符篆之道,乃是三千大道之一。

符为术,篆为法。

篆的本义为薄藉,即记录名姓之意。

篆分两大类,一为记录奉道者之名册,记载了受篆道士的姓名、道号、师承和所授之道阶。

二为纪诸天曹佐吏之名讳与职能等,即天神名录,通晓此法篆,才能召神遣将,除妖镇邪。

符与篆不同,符是仙神之文,似篆字状,又名云篆、玉字、丹书、神符。

符是将灵力以符号的形式,附着在规定的文字图形上,并书写在特定的物品,如黄绢、纸、木、石等物之上,作为仙神的指令,可以镇魔压邪,治病求福。

简而言之,符篆之道,乃是请示上天降下滔天神威,以达成降妖除魔的目的。

当然,在萧宁看来,这只是道门对外包装自我的话,用来糊弄糊弄百姓。

实际上,符篆之道就是以符文为纹路,以灵力为引,施展出种种神奇的法术。

道典中记载,画符共有四层境界,初学者以朱砂、黄纸、毛笔为媒介画符,然真正成符者,百不存一。

唯有经过数年精研后,所有的符篆都熟练于胸,方可肆意挥就,百发百成。

再进一步者,可以不限材料,或以自身精血为墨,以手指为笔,落地成符,乃为符篆大师。

再有甚者,以法力为引,无需纸笔等凡物,随意挥就,一指落,符篆成,是为符篆宗师。

然而,比之宗师更高者,不再拘泥于固有的符篆格式,随意组合符篆,甚至自创新符,是为符篆之大宗师。

原著中,林凤娇便是符篆大师之境,可以不再拘泥于特定的材料,以精血画符,符落鬼消。

“不错,获得这本符篆之道,来这个世界我就不亏了!”

萧宁嘴中喃喃自语。

他伸出手指,凌空画出一个隐晦难明的符号,少顷,一丝法力从指尖涌出,便见到一道神光乍现。

一道泛着荧荧黄光的符篆出现在半空中,仿佛如天地神纹般,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驱邪符!”

这是一张最简单的符篆,有驱邪之效。

“凌空画符…这么说,我也是符篆宗师了?”

萧宁之前只是尝试一下,却没曾想,居然一下就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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