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斥候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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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鞑兵的战马都被围拢在一起,在临河的地方,他们打下几截木桩,把马的缰绳扣在木柱上,这样防止马受惊后四散奔逃。
临河近水,也方便涮洗和喂水,对骑兵来说,战马是他的最强的兵器和最亲密的伙伴,宁愿自己受点苦,也不能叫战马受一点点委屈。
每匹马每天最少要喂八斤草和四五斤料,还要喂盐,否则的话,每天都会掉膘,养的再肥的马,十天半月之后就瘦弱不堪,根本不能当做战马来驱使了。
就算是这样每天精心照料,几个月后,战马也会疲瘦不堪,勉强骑乘会瘦弱的更加厉害,会大批死亡。
这也是明朝方面判断清军最迟也在明年春夏时就得退兵的原因,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和把战马撤回,经过夏秋几个月长时间的休息,重新把战马养肥。
这也算是一种战马局限,游牧民族的战争曲线也是和马匹息息相关,除非是生死存亡,不顾忌战马大批大批的死亡时,才会有跨春夏秋几季的长时间的奋战。
那几个有马跟役穿着青色或绿色的箭袍,没有和别的马甲一样穿着战袍铠甲,不过他们的腰间也佩带着一柄腰刀,身上也背着长大的步弓……清兵和蒙古兵不同,蒙古兵喜欢马上开弓,所以爱用短小的骑弓,也有一些好手会下马步射,所以还会带一支长大的步弓,女真八旗中的弓箭手却只是一支步弓,并不使用骑弓,一旦遇敌,很少有马上射箭的情形……一人多长的步弓力道很大,开弓时要双手使劲,并且还要瞄准,再厉害的人也没有办法在马上开步弓,一旦遇敌,只能是下马步射。
所谓骑射,倒是蒙古人的马上轮射算的上,但那种轮射只是扰乱阵脚,用的是力道很弱的骑弓,短小,在马上稍一用力就拉开,可以不必耗太多力气维持,所以可以稍加瞄准,然后就施放伤敌。
倒是清军的步弓,力道一般都很大,射的远,杀伤力强,清军一般都受用重箭,箭杆长,箭头沉重,有破甲和放血的功能,一旦被射中,可能血流不止,瞬间就失去战斗力。
所以说清军骑射无敌是有真有假,骑是机动能力,射是破敌手段,但两者是分开的,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在马上骑射制敌,那是纯粹的胡说八道。
“三个在睡着休息,其余的人坐着吃喝,中间有三四个掠来的女人,三个跟役在涮马……”
已经接近临战,朱王礼神色仍很从容,这种小规模接触战虽然是第一次,但他对自己和那些马队的同袍们有着无比强大的信心。
这些人都是精中选精,不是那些普通的马队官兵可比的。
骑术精良,可以在马上使用马槊和长枪等重武器,刀术什么的也十分精良,对手只是阿礼哈哈营的侦骑,和传说中恐怖的巴牙喇营的精锐鞑兵不同,而且人数只有十三个,还多半是或坐或卧,相隔不到一里路,一旦冲过去,对手最多来的及把兵器拿在手中,想上马调整姿式应战,绝无可能。
最后一次清算了敌人的数字后,朱王礼没有再压制自己的嗓门,他在马上将自己的铁枪向前一举,暴喝道:“随我来吧,杀这些狗鞑子!”
“杀奴!”
身后的骑兵们也一起怒吼起来,他们身下的战马开始不安的刨地,等主人将手中的缰绳一松,都是一起向前飞驰而去。
听到响动后,躺在地上的清兵猛然惊起起来,先是全部站起,然后就是顺着声音看向朱王礼这一边。
一看到是骑兵来袭,这些清兵一起大叫大嚷,开始去摸自己手边的兵器。
两边相隔大约是三百来步,半里多点的距离,而且浮山军这边是居形胜之地,以上向下的冲刺,所以清军在乱纷纷反应的时候,浮山这边已经把马速提到最快!
第一轮的马队冲刺而出后,特务处的十来人也是紧随跟上!
所有马匹都是风驰电掣一般,向着不远处的清军疾冲过去。
按说这一片林地的地势较高,清军应该哨探侦查,或是直接在此处休整,而不是在河口。当然,在河口方便取水和涮马,可能是这些清兵入关后所向披靡,没有明军敢于反抗和交战,所以时间久了,自然而然的就麻痹大意了。
现在该是他们付出惨重代价的时候了。
几乎就是眨眼之间,快速冲刺的战马就奔驰到了这一队清军侦骑的近前。
“射!”
所有马队成员都举着投枪,在听到朱王礼的命令后,相距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大家都是把投枪给投了出去。
二十一支投枪在天空飞翔着,在半空中发出嗡嗡的抖动声响。远程打击,在马队还是一个弱项,这种投掷武器虽然有很多问题,但聊胜于无。
在这种突然飞驰而至,猝然接触的情形下,第一轮的投掷就有了效果。
一支标枪刺中了一个清兵马甲的脖子,半截标枪的枪尖滴着鲜血,在脖子的另外一边透了出来,那个马甲咯咯叫唤,但没有叫出一声,两眼瞪的如牛眼一般,就这么原地一翻,就这么死去了。
一支标枪刺中了人的胳膊,扎穿了,那个马甲哇哇叫着,眼睛都红了,人却更加凶恶的模样,丢了虎枪,把一柄精铁镰刀挥在手中,看样子是要单手迎敌了。
还有几支投枪,或是扎着了腰,或是刺中了腿,这么一投,鞑兵死了一个,伤了四个,算是效果极佳。
“杀……”
朱王礼和麾下骑兵都是声嘶力竭的叫喊着,挥舞着手中的兵器,紧随着朱王礼继续前冲。
相隔数十步,眨眼一息间,几乎就在投枪落下不久,结面的清兵也是投出了几根标枪,还有阔刀、小飞斧、短剑等投掷武器,但因为仓促投出,平时的准头虽好,这一次也是没有什么效果,投的最近的也是在朱王礼等人的耳朵边上擦过去了。
眨眼之间,两边就是撞在了一起。
朱王礼先迎上的是一个臂挟虎枪的清兵马甲,事起突然,不及上马,但这个马甲的战场经验十分的丰富,刚刚他迎面投了一柄飞斧,朱王礼顿马躲了一下,这就给了这个马甲缓冲之机,趁此机会,他把虎枪双手握紧,右臂前展,就想用虎枪把朱王礼挑落下马。
但朱王礼动作更快,反应更迅捷。
在马背上,他大喊一声:“杀!”
手中的长枪一下子就刺入了这个鞑兵的心口,这个马甲发出了骇人的怒吼,用力想把手中的虎枪戳向朱王礼,但朱王礼又是狠狠把枪口搅动了几下,然后狠狠向后抽出!
“啊……”
那个马甲终于顶不住,浮山营的长枪,是用纯粹的木炭打铁淬钢,韧性,强度,以及破甲的能力,都还在清军的精铁武器之上。
当时的中国,铸造兵器的水平比起唐宋年间是下降的,比起倭人也是远远不如。
张守仁觉得这种情形十分可耻,后人不如前人,如何使得?
当然,这种情形原因很多,主要是淬火除碳的过程中,中国因为产煤,过早的使用了煤来打造兵器,在他下令不得用煤打铁,而是全程使用木炭之后,果然打出来的武器极佳,远远超过之前的产出。
破甲之后,朱王礼的长枪抽回,这个马甲在惨叫数声之后,直接翻倒在了火堆之中。
柴火还有余烬,在火焰的炙烤下,那个马甲的皮肉被烧出一股恶臭来,不过此人已经被朱王礼一枪刺死,连呻吟声也没有发出,就这么死在火堆之上了。
正在此时,又有一个挥舞着长铁镰刀的马甲在朱王礼的后面向他劈过来。
这个马甲刚刚被标枪刺中了胳膊,不过他伤的是左手,此时用右手挥舞兵器,虎虎生风,劲力十分的大,动作也是娴熟老练。
清军中,等级森严,最下等的当然是包衣奴才们,然后就是旗丁中的跟役,有马跟役,弓手,步甲,马甲,能到马甲一级,最少是壮年的旗丁,当兵打仗在五年以上,武艺纯熟,胆色过人,战场经验十分丰富的才会在考核中合格,成为一个马甲。
清军的等级,不是按资历,就是从本事中来,这也是一个新兴的游牧和渔猎民族建立的军政一体国家的本色,在清军中,成为一个战兵十分不容易,不是想象的那样,只要成年旗丁就能成为披甲人,在披甲人中,最低等的是步甲,并不是说是步兵,而是一种等级划分,很多步甲也是骑马行军,甚至也是一人数马,但他们的等级要比马甲略低,一般也不会被选入阿礼哈哈营这样的精锐战兵营中。
从挥舞精铁镰刀的马甲的身手和战斗意志来看,不愧是一个新兴军事强国的精锐战兵,身受重伤,却丝毫不惊不乱,悄没声息的摸到朱王礼的身后,猝然暴起挥刀,砍的还是朱王礼的后手肘,并不求一击毙敌,而是务必一击必伤,以备后手源源不断,而敌人却无力还击!
这一下暴起发难,便足见这一股清兵的凶悍与强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