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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荒漠里的某处。

当黎明的第一缕光拨开地平线上的漆黑,一个怪物——浑身上下用衣物和厚布包得严严实实的怪物——在一块巨岩底下的避风处里动了动,笨拙地爬了起来。

但它不是自然醒觉的。

昏暗中,“怪物”伸出厚厚的四肢,打着疲惫的哈欠,把自己的头脸从厚布里扒了出来,深吸一口气。

天亮了。

它——这个衣物包裹下的少年,朦胧中把手伸出巨岩外的范围。

一阵寒风立刻凉飕飕地刮过手心,让他打了个寒颤。

真冷啊。

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泰尔斯哆嗦着抖了抖全身,摩擦着自己的双手,摸向身边——昨晚好不容易用燧石枯枝生起的火堆,不知在何时熄灭了。

他心有余悸地摇摇头。

下一次,不能在这么高的沙丘上过夜了,风太大,哪怕有岩石避风也不行。

在蒙蒙亮的天色下,王子这么想着,迷迷糊糊地靠着身后的岩石。

他远远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旷野,用了三十秒时间,从惺忪中完全清醒过来。

在泰尔斯长达六年的龙霄城学习生涯中,几乎每一位有幸前往英灵宫,为两位身份显赫的学生授课的学士,对于大荒漠的描述都是“炎热”和“暴晒”,或者诸如此类的字眼。

妈的。

泰尔斯缩紧了身体,不无埋怨地想:他们肯定都是道听途说。

事实是:这里只有一半的时间是夺命的炎热。

另一半的时间里——它的夜晚寒冷得足以储存冰块,或者冻死一个泰尔斯。

该死。

活该北地人进不来大荒漠。

泰尔斯感慨地叹了一口气,抬起视线,把这块巨岩底下的小型峡谷,以及不远处的漫漫沙丘尽收眼底。

大自然是最奇妙的画手:赤红的天际线下,连绵起伏的沙丘着色金黄,曲线优雅而顺滑,仿佛美人慵懒侧卧的臀背,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柔感。

然而只有泰尔斯自己知道,这片让人心旷神怡的美景下,蕴藏着怎样无情的真相。

日出了,夜晚的冰冷渐渐消失,距离正午的酷热则还剩下几个小时,这是他宝贵的赶路时间。

泰尔斯打开行囊,检查自己的库存。

一块干奶酪,两块小面包。

以及……

最后的一袋清水。

他叹了一口气。

泰尔斯磨了磨干枯的嘴唇,强忍着微微的饥饿感,把奶酪塞回行囊。

他掏出所剩不多的面包,在静谧的清晨里默默地撕咬,填充着上午所需的能量,在找到下一个水源之前,他不能多吃——这会让他的体内水分消耗得更快。

一想到这一点,泰尔斯心中的压力就遽然增大。

泰尔斯爬起身来,在距离营地不远的地方挖开一个沙坑,揭开自己的一块麻布,从里面掏出几块石头,庆幸地发现石头的下半部又冷又湿。

王子把它们当作情人一样,开心地张开嘴,吸吮着上面的湿润——味道有些怪,但能从这里面得到些许水分,不必消耗珍贵的清水,何乐而不为呢。

可缺水不是唯一的威胁。

泰尔斯试了试周围的温度,默默地脱下御寒过夜的衣物,绑好行囊,伸手探进仅剩最后一些余温的火堆,把自己的上半张脸特别是眼眶部分用焦炭抹黑。

要知道,当在无边沙漠里行走了一天的泰尔斯发现自己居然开始眼花的时候,心里的那种恐慌简直要漫出胸腔。

直到他想起这个方法——据说绝日严寒里的北地猎人们偶尔也会用这一招,用来避免在白茫茫雪地里逡巡过久可能导致的雪盲,而泰尔斯敢用他这三天来的沙漠经历发誓:这招在沙漠里同样有效。

泰尔斯涂完了炭黑,继而把收集水分的那块麻布,绑上自己的头顶,把头发鬓角都扎得严严实实。虽然泰尔斯并不觉得沙漠里有多热——即使每一个人都对他说过荒漠里最大的威胁是炎热——但绑上头巾,无论遮阳还是保湿防风,应该多多少少有些帮助。

从绑腿到袖口,他认真检查了一遍身上的行头:掏出娅拉送给他的那块黑布,当作面罩盖住口鼻,只露出一双眼睛,背起行囊和时光弩,抓起两只当手杖使的树枝,确认了一下太阳升起的方向在自己的左手边。

愿今天一切顺利。

让我找到水源……

或者援助。

准备完毕,就差把自己严严实实包装成惊喜礼物的王子这么想着,深吸一口气,走出避风处。

风沙顿时迎面而来,带着夜晚的阴冷,让他不禁眯眼。

迎面就是一个大沙丘,泰尔斯小心翼翼地绕过它的中心,寻找路途远但坡度小,尽量避开风向的缓坡斜穿而上,迈过这个沙丘——第一天进入荒漠的他傻乎乎地直上直下,翻过两个沙丘后就气喘吁吁,双腿发麻,现在的泰尔斯终于吸取了教训。

“呼……唰……唰……”

风沙自背部吹袭而来,细小的沙砾打击他耳边的麻布,窸窣作响。

泰尔斯借着手杖的力度,一步一步地向前行进,遇高坡则绕行,遇缓坡则慎穿。

太阳渐渐升高,寒冷的沙漠也逐步回温,他偶尔转头环顾,入目只有一片黄沙,耳畔唯有风声呼啸,飞禽走兽尽皆无踪。

即便植物也只有低矮的灌木和根深的旱柳,死气沉沉地静躺在沙上。

举目可见的广阔沙丘,茫茫荒漠里,依旧只有泰尔斯一个人。

遑论人烟。

就连动物的尸骨也没有——至少那能提醒他这里的危险,用戒惧取代沉闷。

泰尔斯晃了晃脑袋,试着哼了一段小曲,想着些愉快的事情——受困高墙六年的王子读过不少游人笔记,他知道,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最致命的反而不是外界的威胁,而是孤独与恐慌带来的精神压力。

没有什么比隔绝与孤寂更能摧毁一个人。

这是泰尔斯在荒漠里的第四天。

他不晓得自己是何时进入大荒漠的。

似乎埃克斯特的祈远城与大名鼎鼎的大荒漠之间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界限——比如一块界碑,上书“埃克斯特国境线”或“行者止步”。

事实上,与其他两人愉快“分手”后,泰尔斯骑马赶了一天的路,首先进入的是与荒石地几无异处,满布裸露岩石的岩漠。

在那里,巨大的基岩满目皆是,地势偶有起伏,视野无比开阔。

低矮的灌木不多也不少,这欺骗了泰尔斯的眼睛,让他以为大荒漠还未到眼前。

还得继续走——他撕开嘴里的肉脯,对自己说道——应该能在交界处找到接应的人。

多亏那位银影人的祝福,行走大地的泰尔斯感觉得到方向:他正一路向南,北方稍高的岩层渐渐到达终点,植被开始减少,太阳带来的温度慢慢增加,嘴唇一天比一天干。

随着路途渐远,他的眼前不再是光秃秃的基岩,而开始满布从锅盖到拳头大小的石砾,幸亏北地的战马蹄铁质量过硬,泰尔斯才免于跋涉之苦。

然而,泰尔斯在路上经过了一个空无一人的废弃聚落,面对一口废弃的枯井失望摇头之后,北地的健壮战马就对继续前进表现出了难以忽略的抗拒。

等到手上的缰绳越来越难以控制,一路上念叨地理知识的第二王子才突然意识到:

自己不知不觉进入了无人区。

半天后,与其耗费体力扯着一匹时刻想后退的马勉强赶路,泰尔斯还是不情不愿地取下必要的补给,放走了马匹,折断下两根粗硬的树枝,削成手杖,一支挑行囊,一支助力行走,艰难前进。

脚下还是坚硬的岩地,眼前依旧是无垠的戈壁,风却越来越大,气温也越发炎热。

随着脚程加快,泰尔斯皱眉发现:脚下的石砾越来越细小,踏足大地的脚步不再干脆利落。

十个小时后的黄昏,他在吝啬地补充水分之后抬起头来,才惊讶发现:无论是抬头前望,还是回顾来路,周围的一切早已遍布黄沙。

不知不觉中,大荒漠已经到了。

泰尔斯呆呆看着眼前的一切,这么想道。

问题是……

秘科的接应者呢?

是他错过了人,还是他走错路了?

回顾来路,却茫然无措的泰尔斯犹豫了很久,最终决定:继续前行,按照记忆中的方向,一路向东南走,去寻找绿洲,寻找星辰军队的补给线。

在此之前,龙霄城里的格里沃和克兹似乎预见了他即使逃出城外也不会停下,早早为王子准备了一身适宜赶路的行头,而蒙蒂的那两匹坐骑显然跟秘科有关系,马鞍上的行囊里全是穿越沙漠必备的东西:水,面包,盐,燧石,包括厚厚的衣物和绳索。

还有他路上折的两根手杖。

检查完行李的泰尔斯一度感觉良好。

然而接下来一天的地狱旅程告诉他:他错了。

泰尔斯小看大荒漠了。

它远比想象中可怕。

地上松软的沙子看似无害,实则障碍难行,一步一坑,爬坡的时候整个人还时常向脚后跟滑去,比北方冬季的雪地还要难对付,泰尔斯甚至感觉自己第一天走了不超过十里路。

大漠里的风速又大又急,泰尔斯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吹得东倒西歪,有一次,他干脆在爬坡的时候被直接刮落,一路翻滚和惨叫地下了沙丘,十分钟的攀登前功尽弃。

在那之后,泰尔斯决心再也不走高坡,再也不直上沙丘,而且最好顺着沙子的波纹走——你跟风过不去,风就跟你过不去。

沙漠里的地形也毫不平坦,起伏的沙丘便罢了,时不时还能遇到巨大的砂岩和陡峭的峡谷,泰尔斯在千辛万苦“勘探”了一座峡谷的底部之后,觉得自己还是离他们远一些为妙。

就这样,他一路前进,第一天,第一晚,第二天,第二晚……

一路走到现在。

荒漠的第四天。

依旧是没有人烟的,孤独的第四天。

一步又一步,泰尔斯眯着眼睛,尽力向前行进,数着步数,每过一段距离就取下水袋,抿上一小口水,湿润口腔。

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越来越高,周围越来越热。

他甚至能感觉到,厚布下的皮肤尽是汗水,而自己全身都被包裹在衣物里,又黏又湿,闷热难受。

但他不能解开。

不能。

泰尔斯强忍着不适,扶着手杖走下一个迎风坡,在背风处回头张望,不禁皱起眉头——他感觉自己走歪了。

该死。

他在心里咒骂道,就地把手杖插进沙子里,看着手杖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回头找来一块石头,放到影子的顶端。

在进入沙漠并吃足苦头的第一天后,泰尔斯就又遇到一个雪上加霜的问题:在黑径之行后获得的奇妙方向感,一度让泰尔斯欣喜地以为自己真的从此“永不迷途”,然而这种奇妙的能力却在进入大荒漠之后失灵了,他再也无法感觉到脚下的地形地貌和前路方向。

看来,哪怕看上去再万能的力量和存在,也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泰尔斯疲惫地想道:如果漠神的真的存在,那他大概不欢迎那位银影人。

趁着太阳还不大,沙子还不热,他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辨明方向。

泰尔斯吸吮了一口水,微微叹息。

三天了。

三天。

还要多久?

再三天?

还要走多久,他才能遇见救援?

他会死在这里吗?

真糟糕。

操!

泰尔斯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急躁的心情冷静下来。

别去想,别去想,别去想。

泰尔斯告诫着自己:先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再思考下一步路。

否则,他害怕自己找不到地方,就压力太大,先精神崩溃了。

事实上,因为长期不见人烟,没有交流,景色单调,现在的王子感觉得出:自己已经有些不正常了。

他的反应开始变慢,视野开始固定。

而情绪变得不稳。

泰尔斯轻笑了一声,摇摇头。

不行。

他不能放弃。

他要调整自己,直到找到出路。

可笑的是,第一天,泰尔斯还觉得荒漠没那么危险。

他顺着那时候还不甚稀疏的植被,在黄昏时分的一处巨岩下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浅水潭,水潭边上生机盎然。

甚至有几头胡狼,聚集在潭边一个狭小的角落里,抿一口,回个头,警惕却低效地汲取着水分。

那时候的泰尔斯大喜过望,觉得至少他发挥足了“新手的运气”,开开心心地滑下沙丘去装水袋。

直到滑到潭边的他脚下一软,双腿陷进流沙!

恐慌的泰尔斯越是挣扎,就陷得越紧越深,一度陷进腰部。

泰尔斯的心都凉了半截。

他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那群胡狼宁愿都聚集在一个那么狭小的角落里,吝啬地饮水,也不愿接近这看似宽阔的潭边。

天知道当时的少年,心中有多么绝望。

要不是泰尔斯及时用狱河之罪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弃挣扎,放平身体,避免下沉……

恐怕星辰王国的第一继承人,早就在沙漠里凉透了。

那一天,他颤抖着掏出背后的弩箭,绑上绳索,射上(还射了两次,第一次手太抖)远处的一棵怪木,战战兢兢地把自己拉了上来。

在那群胡狼不满的叫声中,心有余悸的泰尔斯用弩箭吓走了它们,占据了这个安全的角落,颤颤巍巍,好不容易打满了水袋。

这是泰尔斯第一次发现荒漠的险恶。

在沙丘下休息够了的泰尔斯叹了一口气,把思绪拉回到现在:他抓起第二块石头,放到移动了不少距离的手杖影子顶端,跟第一块石头连了起来。

泰尔斯看着来时的路,皱眉跟两块石头的连线做着比较。

确实有些偏。

得纠正回来。

他校正了朝东南的方向,抓起定向用的手杖,重新启程。

“呼……呼……”

风沙越来越大。

这是荒漠里的另一个威胁。

泰尔斯咬着牙,在腥味和湿热的双重覆盖下翻过一个沙丘,举起右掌盖在眼睛上,寻找植被茂盛,可以作为遮阳地,也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正午很快就到了。

得为下一步休憩做好准备。

他还记得,自己进入荒漠的第一个正午,选择在一个大沙丘的底部扎营休憩,以躲避毒辣的太阳和无情的风沙。

然而,午觉睡醒的泰尔斯一转头就尝到了满口沙子。

在满心的惊恐和慌张中,他“呸呸呸”地起身,恐惧地发现:在自己眯眼休憩的两个小时里,风沙已经淹没了他的双腿,很快将覆盖他的双手。

如果他再贪睡半个小时……

泰尔斯从那时候起学到了:除非想在荒漠里找一个免费的坟墓,否则,绝不要选择太低的地方休息。

王子默默地回想着这几天在苦难和折磨中学到的不少经验,找到了休息的目的地:一个陡坡旁的一棵小树。

泰尔斯又小小地喝了一口水,继续前进。

他吃力地向前穿越,并不妙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内水分正在快速流失——随着太阳越来越高,周围越来越热,他活动所要耗费的体能和养分将成倍增加。

休息——泰尔斯凝重地想,并且强迫自己只想眼前这一个目标——他需要休息,躲过最热的几个小时。

风沙依旧在继续。

盯着脚底的黄沙慢慢被剥开,泰尔斯数了八百多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躲进树荫里,避开毒辣的阳光。

感受着急剧下降的温度,他叹了一口气,解下头巾和面罩。

泰尔斯准备午休,但他没有急着找空地,而是谨慎地抓着手杖敲打着地面,将周围的石头拨开,最好离自己远一些。

泰尔斯没有忘记:他在荒漠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条响尾蛇。

他进入荒漠的第二天,在一个树荫下休息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左手向后一撑,按到了一块滑溜溜、凉呼呼的东西。

那“东西”从石头后迅速地蹿了起来。

一口咬在他的小臂上!

泰尔斯吓得魂飞魄散——这头响尾蛇显然对有人打扰自己的午觉很不满意,要不是泰尔斯刚刚经历了第一个晚上的刺骨冰冷,发神经一样把自己缠得又厚实又严密,估计这一口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尽管泰尔斯也不晓得它究竟有没有毒)。

泰尔斯回想起那天的惊魂之旅,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左臂——三层衣袖上的那个破口还在——谨慎地扫开周围的石块。

果然,一块较大的板状石头被掀开之后,一个“新朋友”不满地跑了出来。

泰尔斯皱起眉头,看着这只半个巴掌大的黑色沙蝎,看着它那一对大得可怕的钳子和毫不起眼的尾刺,伸出手杖,忽略它的抗议,把沙蝎赶到远处。

他气喘吁吁地坐了下来,掏出水袋和最后的粮食。

眼前的一切似乎依然没有变化,正如老乌鸦所言,荒漠里只有三样东西:他自己,沙子,和沙子。

泰尔斯突然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说两遍沙子了。

这几天的所见所闻无不告诉他:这是一个与日常认知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个成长于城市的贫民窟,习惯了街巷和城堡的少年,所无法可想的世界。

回想着短短三天里遭遇的无数危险,泰尔斯就不禁缩紧了身体:

在这里,炎热和寒冷一样致命,白天和夜晚都很可怕。

在这里,生机和危机同时出现,生命之源的水潭边上,往往是动物们埋骨最多的地方。

在这里,他很少看到活物,即便有,它们的习性也早已大变:沙漠里的蛇类从不走直线,而是把自己折成波浪形,像弹簧般横向“弹射”行进;奇怪的蜥蜴专门往沙子里钻,似乎打定主意不到晚上不出门;荒漠的老鼠好像没必要长四条腿,因为他们很少“正常走路”,而更喜欢接触空气,跳跃前行;天空中偶尔闪过的秃鹫似乎毫不停留,天天都在做长途旅行;而沙漠蜘蛛的颜色简直没法与沙子区分开来。

在这里,他必须谦卑——泰尔斯回想起希克瑟的话——一切都要重新学习,比如水潭边上的那几头胡狼,泰尔斯从那之后就学会了,跟随动物们的脚印前进,至少不会有大错。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吃下最后一块奶酪,开始思考自己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他断粮了。

王子并不是没有忍饥挨饿的时候,废屋里的生活,从来就没有给他几次饱腹的经验。

但他正在大荒漠里。

这就要命了。

而且……

接应者们还遥遥不见影。

泰尔斯不是没试过去寻找植物的果实,事实上,他的确在背风坡找到过几株奇怪植物上结成的瓜果,有些按捺不住饥饿——直到他在旁边看见一具风干的骸骨。

我的天……

泰尔斯痛苦地摸了摸额头,谁知道这个荒漠里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就在此时,他的余光瞟了到一旁:那只巢穴被占据的倒霉沙蝎还没走远,依旧在这里戳戳,那里敲敲,寻找着下一个栖息地。

看着那只蝎子,泰尔斯摸着自己饥饿的肚子,狠狠皱起眉头。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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