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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宝一条街离琴会地点很近,中间只隔着两条杂货街。

方运这次没有细看这两条杂货街的东西,只是走马观花一看,眼看就要进入最大的文宝一条街,奴奴突然跳到他怀里,仰着头,用爪子抓住他胸膛的衣服吊在他身上,表情十分严肃,两只小眼珠不断使眼色,好像怕被人发现。

方运意识到奴奴有话要说,于是慢慢走到一处僻静的地方。

“你有重要的事要说?”方运低声问。

奴奴认真点头。

“说吧。”方运道。

奴奴用一对乌溜溜的眼珠盯着方运,作出一副很认真很努力的样子,最后却突然泄了气,用爪子指了指自己的嘴,好像在说自己不会说话。

“那你会写字吗?”

小狐狸害羞地摇摇头。

方运无奈道:“那我来猜吧,我说的对你点头,不对就摇头,能听懂吗?”

奴奴点头。

“你发现的是坏事?”

奴奴摇头。

“好事?”方运更加感兴趣。

小狐狸用力点头。

“是个人?”

小狐狸摇头。

“是东西?”

奴奴想了想,点点头。

……

接下来,方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得出事情真相:奴奴在一个店铺里发现了好东西,具体是什么好东西它也不知道,只知道很好很好,想让方运买下来,但又怕被人看出来提价,它等方运走过了才使眼色提醒。

于是,方运与奴奴商量找那东西的方法,然后告诉杨玉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又往前走了一阵,才抱着奴奴慢慢往回走,假装认真看东西,走一会儿,停一会儿。

走到一家卖杂货的店铺前,奴奴突然暗中用小爪子按方运的手,示意就是这家店铺。

方运装作漫不经心地扫视,发现这店铺不小,差不多有两丈宽,两侧的货架摆满了东西,而且东西特别杂,有古书,有残破的文宝,有瓷瓶玉器,有铜鼎石雕,属于典型的古董店铺。

店铺里有几个人,有的在谈论古董的年代,有的在和店家讨价还价。

方运一边看一边对杨玉环道:“文宝的历史悠久,但太过昂贵,最普通的举人文宝就价值数万两银子,而且很多时候都不卖钱。所以那些才气消散的文宝甚至破碎的文宝,都被当场上佳的收藏品。你看这方官印,是汉代的文宝,已经才气消失,和汉代的普通官印毫无区别,但就收藏价值来说至少是普通官印的三倍!”

“嗯,我在济县的时候就听说有个老秀才喜欢收集破碎的瓷片,更不用说文宝了。”杨玉环顺着方运的话说。

当方运走过一处货架的时候,奴奴的小爪子突然又按了一下他的手。

方运心领神会,目光落在货架上。这处货架比别的都杂,是一个五尺见方的大盒子,里面放着许多破碎的东西,以各种破碎的文宝居多,其中一些甚至还有残留才气的气息。

方运并不急于寻找避免被行家看穿,对杨玉环道:“这些都是破碎的文宝,你看那支笔杆,还有才气,虽然只剩半截,也值两百两银子,不应该摆在这里。这家店铺应该是新开的,否则应该会选更大的铺子,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一一摆好,而不是仓促放在一起。”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笑呵呵伸出大拇指,道:“这位秀才好眼力!我们县里的几个货商合伙来玉海城做生意,才来不到一个月,也是第一次来引龙阁,的确仓促了。既然秀才公是行家,不会辱没了宝贝,你买的第一件打九折!”

方运顺势笑道:“你都这么说了,我定要选一件,不然就浪费店家的一片真心。”

两人客气一笑,方运把奴奴放到肩上,低头在大方盒中翻找东西,一件一件拿起看,偶尔还会问店家价格,甚至讨价还价,并且选了一件有收藏价值的小石雕,和正常买东西毫无区别。

在摸了十几件后,方运碰到一块兽皮,就要放到一边。

与此同时,奴奴的小爪子用力按他的肩膀。

方运立刻拿过兽皮仔细观察,这兽皮呈纯粹的黑色,极为厚实,足有一寸厚,与其说是皮不如说是垫子。

兽皮的皮毛很短,不到半寸高,不扎手,摸起来很舒服。这毛皮明明很古老,却又显得很新,上面有三滴干枯的血迹,本应该发黑,却红得鲜艳,让人有时代错乱的怪异感,很像是仿造的。

方运虽然鉴藏经验不多,但速读过许多杂书,对妖蛮两族的兽类非常了解,已知的妖兽不可能有这种皮毛。

这兽皮只有巴掌大小,成为唯一的缺陷,兽皮必须要大一些才有用,巴掌大的兽皮只能当抹布,很难以利用,又难以确认来历,收藏价值大打折扣。

方运不想有任何意外发生,之前又做足了准备,拿起这皮就问:“店家,这兽皮多少钱?”

那店家没有丝毫怀疑,伸出手,五指分开。

“哦?五两?”

那店家立刻道:“公子说笑了,是五百两。”

“好,这东西是我的了!玉环姐,给他钱!”方运立刻抓住兽皮。

那店家一看就意识到方运淘到好东西,实际价值一定远超五百两,脸上浮现肉痛之色,犹豫片刻,道:“五百两就五百!日后公子若是发达了,别忘了多来我们的小店。这是我们店铺的名刺。”说着递过一张磨得很薄的竹片。

方运暗暗松了口气,这种时候要是再讨价还价就太蠢了,一口气答应并付钱,按照律法来说这东西就已经属于自己,万一讨价还价过程出了意外,对方提价或待价而沽,那反而会坏事。

“既然店家有我喜欢的宝贝,我自然要常去。”方运学着店家称其为宝贝,笑着接过名刺竹片,仔细一看,名刺其实就是名片,从汉代时候就开始盛行,所谓的“拜谒”“拜帖”其实和名刺差不多。不过读书人大都亲笔写拜帖表示郑重,而商家则喜欢批量制造不容易坏的竹片名刺。

方运迅速把那兽皮放入衣袋,避免让任何人看到。

与此同时,门口突然进来三人,其中一人正好看到方运把兽皮收走,思索片刻,脸上的惋惜之色一闪即逝,快步走过来,微笑道:“这位秀才,方才那皮毛可愿转手?”

方运仔细打量这人,一个很普通的中年人,面带微笑,目光清澈,下巴上留着小胡子,服饰显得异常老气。他的左手背在身后,随后落下放在身侧,手中空无一物。

方运仔细回忆,隐约记得这人的手中露出一角小木片,那小木片明明很普通,但却感觉一股奇异的力量印入脑海,而且奇书天地微微一动,浮现了一角木片虚影然后消失不见。

在那人走过来的时候,奴奴全身雪白的狐毛炸开,四只小爪子用力抓着方运的衣服,充满警惕看着那人的左袖。

方运一边抚摸奴奴,一边微笑看着那人,并不答话。

那人诧异地看了一眼奴奴,又见方运这般表情,轻叹一声,道:“那东西你恐怕并不认识,甚至不知用途,不如转手给我怎么样?你需要什么,我尽可能满足。”

方运轻轻摇头。

那人凑过来低声道:“一件进士文宝,不能再多了。”

方运也低声道:“你明显是专门来寻找并未见过的皮毛,除了那几个著名的半圣世家之人,无人可以做到。你若想要,可以,但必须要拿等值的文宝换。”

那人沉默片刻,道:“我并不知晓这东西的真实价值,只是推测很高,但是否能发挥用处,还不能断定。一件大学士文宝,是我的极限。”

方运心中暗喜,没想到这皮毛价值这么高,哪怕两根蛟龙角加一起也比不过一件大学士文宝,但听这人的意思,这皮毛要是发挥作用,其价值还在大学士文宝之上。

奴奴用爪子按方运的肩头,示意他价格低了。

方运自然明白,道:“太低。”

那人一声叹息,同时左袖轻动。

奴奴立刻瞪大眼睛。

那人道:“既然相见,便劝你一句,入圣墟时最好带着这皮毛。唉……”那人无比惋惜,转身离开,而跟随他的两人狠狠瞪了方运一眼。

那三人走着走着,无声无息变了模样,离开引龙阁,最后来到一处僻静的茶楼。

“您似乎认识他?”

“十国第一秀,方运。”为首之人拿起茶杯,慢慢喝茶。

“他才成名不久,为什么不想办法得到那物?八年的努力就这么拱手相让?不然那蒙霖堂……”

“我们纪家从来都是顺水而下,从不逆流而上!既然是他的,那就是他的,今日结个善缘,以后好相见。”

“三公子的圣墟之行岂不是要空手而归?”

“未必。今日不得,或许是我纪家之福!那蒙霖堂强夺韩家和张家的《韩信三篇》,大势在握,必然想方设法入圣墟。我纪家与其正面交锋必败无疑,拿着那皮毛反而祸福未知。但方运不一样。”

“他怎么不一样?”

“关于他,我什么都算不出来。”

引龙阁中,一个声音出现在方运耳边。

“我帮你杀人,你把那皮毛给我行不行?”

方运哑然失笑,鲸王竟然也盯上这东西,同时对这皮毛越发感兴趣,竟然能瞒过鲸王,若不是奴奴经过,必然会被那人得到。

方运不答话,鲸王又道:“老家伙说我们龙宫不欠别人的,‘文友轩’中应该有你要的东西,至于你能不能选到,就看你自己的本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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