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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洗完澡,竟然穿着赵玉的一件背心就出来了,行走之间,曲线玲珑,旖旎尽显。
不过,赵玉正在低着头用吹风机给狗吹毛,并未留意到花花的模样。
此刻,之前又脏又臭的瞎眼狗早已焕然一新,简直判若两狗!
这家伙长得还真是漂亮,虽然脑袋黑身子黄,但是身姿挺拔,躯体流畅,两只长耳朵高高竖起,看上去竟有点儿典雅高贵的味道。
在吹毛的时候,狗狗似乎非常享受,还不停地晃动尾巴。
“哎呀,”赵玉摸了摸狗头,叹道,“原来你不是瞎眼狗啊?你这只眼不是没事吗?”
“对,”花花连忙过来搭茬儿,“不知哪个混蛋用胶水把它眼眶部位的毛发粘连了,眼睛本身没事儿!”
“哦,”赵玉又问,“那……腿呢?”
“腿不知是被人打折的,还是摔折的,”花花抚摸着狗的后背,道,“要是给我爸送去,动个手术,说不定还有转机!”
“你爸!?”
赵玉抬起头,这才看到花花竟然穿着自己的背心,宽松的背心,难掩她那诱人犯罪的身体。
“我家是专门养狗的,”花花浑不在意地说,“他认识很多宠物医生,回头让他看看去吧!”
“哦……哦……”赵玉吃吃地看着花花,感觉胸腔一股躁热难耐。
“看来警官你虽然把警犬带回了家,对它却是不太了解啊!”花花接过赵玉的吹风机,开始吹自己的乌黑秀发,同时说道,“这种马犬,是比利时的一种短毛牧羊犬,警队都喜欢用来做跟踪犬的!”
“哦……哦……”赵玉咽了口唾沫,道,“那个,这是公的还是母的?多大了?值多少钱?”
“哦?”花花抬头看了看赵玉,笑道,“警官,你是在考验我吗?我打小在狗场长大,这可难不住我!‘文史专家’是条公狗,也就两三岁的样子!至于钱嘛……普通的马犬也就10000左右的样子,但,如果是纯种的比利时马犬,那就另当别论了!”
说着,花花开始从狗身上摸索起来,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我听我爸说,”花花又道,“马犬里面有一种极品,叫做菲什么斯庄园,那是一种纯种牧羊犬,特别名贵!一只可是要上百万呢!你这只……你这只……我还真看不出来!”
赵玉根本没在听花花的介绍,眼睛一直在瞄着花花的背心下沿,心里在猜测,那里面到底穿没穿东西?
谁知,在吹头发的时候,花花不小心吹到了自己受伤的脸,登时吃痛地撅了撅嘴。
“没事吧?”赵玉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搞得这是?”
“嗯……”花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细声细气地回道,“没什么,不小心摔的!”
哼!
就知道你得这么说!赵玉心如明镜,这丫头深更半夜回家,连家门都进不去。如果是忘带钥匙,她也可以到附近宾馆开个房间。
没看见她带着皮包,也没看她玩儿手机,说明她的东西,很可能已经被人给抢走了。如今她又多方掩饰,足可见抢她东西,以及动手打她的人,乃是一个她不敢惹,或是惹不起的人。
唉!
皮条客打小姐,这种情景,赵玉以前早就见惯不惯了。不过,因为身份的转换,他还是忍不住地说了一句:
“要是需要帮忙……可以找我!”
听到赵玉的话,花花不禁微微一震,低垂的眼角处,亦是闪过了一丝不被察觉的湿痕……
当赵玉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之后,花花早已躺在他的卧床上睡着了,狗狗也盘着尾巴卷缩在床下,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看到赵玉之后,狗狗还睁眼看了看赵玉,赵玉则对它作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去到另一间卧室休息去了。
此刻,外面天都快亮。虽然整整奔波鏖战了一天一宿,但是高度的兴奋仍在刺激着赵玉的神经,让他无法入眠。
杨文涛,一皮包旧钞,“坤”卦出现,还有刚才的马犬,以及诱人的花花,这一切就像走马灯似的,不停在他脑中回闪,思虑万千。
这一次,我抓住了杨文涛,也不知道能得多少奖金?
那一皮包旧钞票,能值多少银子?要是能翻10倍的话,我岂不是陡然而富,买房都够了?
“坤”卦,大地惊雷,今天不知道又会冒出什么奇遇来?不知自己应不应付得了?
没想到,我无意中带回来的流浪狗,居然还是什么比利时跟踪犬?不知道,它有没有什么来历?是被人遗弃,还是天生的流浪狗?
还有……
花花……
一个大美女就躺在自己家中,那诱人发烫的身体,那光滑如玉的肌肤,搞得我口干舌燥的,还怎么睡觉?
这个花花也是,你穿我背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压根儿就想引诱本警官?
啧啧……你说,既然你老爸是养狗的,你家已经那么有钱了,你又何苦去干这种工作呢?难道……你是单纯为了寻找刺激?
那……你干嘛不好好刺激刺激我呢?
……
就这样,不知昏天暗地的想了多久,赵玉才终于睡着。
可是,他并没有睡上多长时间,早晨八点不到,他便被手机的信息声吵醒了。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苗英苗队长信守约定,给赵玉把简文莉的案情进展发送了过来。
赵玉查案查上瘾了,竟是很快从混沌中苏醒,开始认真看起了记录。
最近几天,苗英调动了整个汝阳重案组的警力,把简文莉一案从头到尾彻查了一个遍,虽然获得了不少新线索,可是案情却并没有明显进展。
通过种种证据表明,在林美凤试图杀害简文莉的那天,的确有一个人提前到过简文莉家。此人不但偷走了大部分财物,而且极有可能是杀害简文莉的真凶!
根据苗英的推断,当晚这个人很可能是临时起意,准备到简文莉家偷东西的。可是,在行窃过程中,却被简文莉撞到,这才将其掐死,并且把尸体抬回到了床上。
随后没多久,林美凤潜入卧室,又在简文莉的尸体上捅了几刀,这才误以为人是被自己杀死的!
如果此推断成立,那么这个真凶,很可能是一名经常入室盗窃的小偷,所以苗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追查当年有行窃记录的惯犯上。
嗯……
不对!
赵玉放下手机,认真思索了一下。他的感觉和苗英正好相反,因为结合自己以往的经验,他觉得这个杀人真凶,应该并不是什么——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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