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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中年男子是一位白人,卡其色的髭须又短又硬,气质散漫,吊儿郎当,不过他显然具有一定的权力,起码对这些狗来说。
还不等飞玛斯明白过来,又有几个年轻男人一涌而入,推着很多笼子离开室内,一时间轮子的骨碌声和狗叫声此起彼伏。
其中一个男人向它走过来,它正要避让,身体却碰到了冰冷的铁栏杆。直到这时,它才发现自己也被关在了铁笼子里,跟其他的狗没什么区别。
“你们要干什么?”它大声吼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它是狗,但又认为自己并不仅仅是狗,不能被这样粗暴地对待。
然而这些人根本听不懂它的话。在他们的耳中,它与周围那些因为紧张不安而狂吠的狗并无不同,甚至推着它的那个年轻人还叱骂道:“闭上你的狗嘴!瞎叫唤什么!以为是要宰了你们?真是傻瓜!”
不一会儿,好几排笼子被推到了室外的空地上,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一条德牧。飞玛斯的笼子位于中间位置,它转头四顾,很快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这里大约有二十多条德牧,体型大小和年龄都很相似,无一例外全是公的,没有一条是母的。
这是巧合吗?
还有刚才那个中年男子喊的选替身是怎么回事?
“就是这些?全都在这里了?”中年男子询问道。
“是的,头儿,都在这里了。”手下一个人答道,“这些狗是我们按照您的要求,从本地以及邻近各州买来的。”
“嗯,好的。”中年男子满意地点头。
可能是被狗叫声吵得有些心烦,他握紧马鞭啪地甩了一鞭,在土地上抽出一道浅浅的凹痕,尖锐的响声和巨大的威力令在场所有狗噤若寒蝉。
“告诉你们,”他扬起马鞭指着不远处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威胁道,“你们这些混蛋一会儿给我老实点,如果谁敢捣乱,我就把谁吊起来,倒吊在那棵树下,抽上20鞭子,然后剥了你的皮。”
他说话时的表情凶狠而认真,即使其他狗听不懂他的话,至少也能从语气中感受到他的杀气,特别是看到那棵树下的土壤颜色泛着褐红,就知道他绝不是说空话威胁。
话音未落,一辆模样怪异的纯黑色双门轿跑车由远处驶来,车速不快,车尾扬起了大量的浮尘,像是刮起了一起小型沙尘暴。
飞玛斯看惯了现代汽车紧凑的躯体、流线型的车身和低稳的重心,觉得这辆行驶在颠簸路面上的老爷车随时可能散架。
双门轿跑车停下来,等灰尘散尽之后,一位身着全套西装戴着圆框眼镜的男人下了车。他留着两撇黑色的小胡子,戴着圆顶礼帽,衬衣洁白干净,手指纤细修长,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体面人。
之前嚣张跋扈的粗犷中年男子赶紧把嘴里嚼的烟草吐掉,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的嘴脸,堆起笑容小跑过去伸出手,“查尔斯先生!我是罗杰·莱斯利,叫我罗杰就可以,欢迎来到我的农场。”
查尔斯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地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擦了擦眼镜。
罗杰怯怯地回手。为了掩饰尴尬,他努力维持着笑容,目光落在查尔斯开来的汽车上,眼睛顿时一亮,惊呼道:“我的老天爷!查尔斯先生,恕我直言,您的车可真漂亮,是福特新出的t型轿跑车对吧?我去城里的时候见过这辆车的广告,贴在剧院的墙上,广告词是怎么说来着……thedoctorandhiscar!所以他们叫它doctorcoupe对吗?在卓别林的电影里也出现过这辆车,只有医生、律师、成功的电影演员和像您这样的高级主管才会拥有一辆这么棒的车!”
他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恭维话,小心翼翼摸了摸略有些烫手的引擎盖,晶莹的喷漆比乡下最漂亮女人的皮肤还要光滑,只是由于乡下的破土路而蒙上了一层细细的灰尘。他做梦都想要一辆这样的车,肯定能引来成打儿的女人投怀送抱,一天换一个都不成问题。
罗杰绕着这辆价值不菲的福特doctor双门轿跑车转来转去,像是在看待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哇哦!结实的全钢车身,动力强劲的四缸引擎,我听说它里面还革命性地装载了电池和电打火,就算是最糟糕的天气也能正常启动?开着它的感觉一定像是在最狂野的女人身上驰骋对吧?”
他口沫飞溅,对这辆车的性能如数家珍,毫不掩饰自己对它的喜爱。如果能拥有一辆这样的车,这辈子就值了!
罗杰的手下听到他对这辆车如此推崇有加,也好奇地凑过来观看,其中一个还想伸手摸摸,被他揍了一拳教训道:“这车他妈的也是你能摸的?”
查尔斯擦完眼镜,扭头望向数排狗笼子,不耐烦地说:“省省你的废话吧,我来这破烂地方不是来听你夸我的车!这就是那些狗?让我们赶紧把工作做完,我真是受够了这肮脏的乡下!”
“是的,是的!”罗杰热情而殷勤地介绍道:“查尔斯先生,这些狗都是根据您发来的照片选出来的,您看是不是都很像?”
查尔斯一听就板起脸,“像?老兄,光是像可不行,如果光是找像的,全国能找出万八千条狗——我们的大明星能跳过11英尺9英寸的横杆,所以它才能成为明星,你懂不懂?”
罗杰愕然,“11英尺9英寸?我的天,这也太高了……”
查尔斯哼了一声,“我当然不指望你找来的这些乡下野狗能跟我们的大明星相媲美,但至少要接近一些吧?否则怎么来当它的替身?”
“接近……呃,当然,我的先生,我相信这些狗里肯定有能接近这个数字的。”罗杰满头冷汗,他从没见过哪条狗能跳得这么高。
罗杰好吃懒做,又喜欢赌牌,欠了一屁股债,他听说好莱坞的某个电影公司要为那条尽人皆知的明星狗找替身,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便大着胆子邀请电影公司高级主管查尔斯来到他的农场。
在这之前,他派出手下的帮工与邻居的孩子,许以重赏,让他们去搜寻与那条明星狗外形相似的德国牧羊犬,一共找了这么二十来条,但这里面有没有哪条能跳出11英尺左右的高度,他心里实在没底……
“那你还在等什么?开始吧!”查尔斯皱眉,满脸的厌恶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底,祈祷没有踩到鸡粪或者狗屎。
罗杰对手下大呼小叫:“听到没有?开始!开始!把这些狗一条条牵过来给查尔斯先生瞧瞧!”
手下一哄而上,很快搭起一个大约11英尺高的简易横杆,然后逐个打开每个笼子,牵出里面的狗,让它们排着队试跳横杆,哪个不想跳或者没跳过去,等待它的就是被镶着铁钉的马靴狠狠地踢上一脚。德牧们负痛哀鸣,又被链子栓住了脖子,跑也跑不了,如果谁敢亮出獠牙,罗杰就狠狠地抽上一马鞭。
眼见剩下的狗越来越少,罗杰不停擦拭着冷汗,他为了收购这些狗花光了最后一笔血本,如果全都被淘汰了,他就只能卖掉农场去城里乞讨度日了。
很快,轮到了飞玛斯。
罗杰手下的一个年轻人打开它的笼子,揪住它的项圈把它牵出来。
笼子异常狭小,飞玛斯想过要反抗,但是它看到罗杰两侧腋下别着的左轮双枪,以及他的左右虎口为了练习拔枪而磨出的茧子,立刻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强如那个时代的老茶,也不敢轻言无惧枪弹。
罗杰毫无疑问是个混蛋,但他很可能也是一名快枪手,否则他如此蛮横,早就被人打死了。
它被牵到了横杆前,年轻人松开了手,罗杰指着横杆说道:“跳过去!听懂了吗?你这蠢货!如果不想被踢屁股或者挨鞭子,你就最好给我跳过去!”
飞玛斯与老茶相处的时日里,学到的一条忠告就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要能屈能伸。现在它没有别的办法,不跳过去就肯定要吃苦头。
查尔斯看到飞玛斯的第一眼就愣住了,他若有所思地捋着唇上的短须,盯着它上下左右仔细打量——这条狗跟自家的大明星也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体型、毛色、年龄无一不相仿,只有眼神除外……这条狗的眼神很奇怪,他未见过拥有这样眼神的狗,怎么说呢,简直像人一样……
啪!
罗杰见它磨磨蹭蹭不肯跳,在地上抽了一马鞭,喝道:“你这蠢货!还在等什么!快跳!再不跳我就抽死你!”
飞玛斯抬头打量了一下横杆,没有助跑,只是微微屈膝伏低身体,紧接着就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
这一跳仿佛腾云驾雾,在众人惊掉下巴的注视中,轻而易举地跳过了11英尺高的横杆,而且留有充分的余量,即使横杆再高一些也没问题。
飞玛斯稳稳落地,众人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