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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任重兄弟,咱们回头见。你初来乍到,正好可以在镇子里溜达溜达。可惜现在太晚,荒人们都得赶着去睡眠舱占坑位。要大白天,你还能去外城的窑子逛逛。星火镇别的产业不怎样,但服务业可是一绝,价廉物美,童叟无欺。只要零点一个贡献点,包你满意。”

郑甜招呼一声,嘿嘿嘿的走了。

由于镇长临时有事,办完后才能见任重这本月来第一个进入小镇的临时荒人。任重与郑甜约定了一个小时后在镇府门口见面。

他正好趁机在小镇里自行闲逛一下,他还惦记着自己的病呢。

他在郑甜面前伪装了人设,不太方便套太多话。

镇府并不难找,小镇最中心最高的那栋灯塔形状建筑就是,抬头就能见到,不用担心迷路。

灯塔顶端还真有个巨大的球状摄像头悬浮于空。

微微放射红光的摄像头正以不规则的速度旋转,像个阴险的索伦魔眼,时时刻刻监察人间。

……

嘎吱……嘎吱……

两根铁丝挂着的白榉木牌子迎风招展,晃晃悠悠。

牌子上歪歪扭扭的手书着四个大字,“妙手回春”。

与郑甜分别后,任重四下打听一番,来了贫民窟靠近镇中心的一条街。

比起街面上其他粗制滥造的手工板房,“妙手回春”诊所的两层小楼看着干净整洁,形状也方正得多,与任重记忆里建筑工地上充当办公室的活动板房一个水准。

此时已渐渐入夜,但街面上除妙手回春诊所之外,几乎所有房屋的窗户里都不见丝毫灯光照出。

街上更没路灯照明,冷冷清清,不见鬼影人影。

幸好天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月亮同时照耀,倒也勉强可以视物。

乱七八糟的纸屑、破烂毛皮等等垃圾在晚风吹拂下自由奔放地在街面上肆虐。

风再大了些,巷道深处又传来当啷当啷的声响,听着像是易拉罐在胡乱滚动。

就这般伊拉克成色的街景,拿到任重记忆里的时代,地方官员肯定通不过创建文明城市绩效考核,妥妥得回家种红薯。

一路行来,在镇子里晃悠的任重从未停止敏锐观察,努力发掘时代细节。

街上的行人大体可以分为三种。

一种便是郑甜拾荒小队这样,随身背着武器,穿着便于动作的贴身服饰,无论男女眉目间均透着彪悍气息的人。

还有一类人,大多穿常服,步伐轻快,言笑晏晏,精神状态轻松惬意。这类人来去的方向不固定,大体三两人一组。

第三种,也是最多的,便是先前进城时所见那些精神和健康状态形如难民的人。这些人正如百川归海的潮水般涌向小镇边缘处的某个位置,场面看着有点诡异。

任重没急着拦下人开口打听这些人要去哪,要干嘛,只随意在人群中选了两人悄然跟在后面,偷听这二人的聊天。

这是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男孩,约莫十五六岁,像高中生,脸上还有些朝气。

女子则一头白发,皱纹密布,满脸老人斑。

两人交流的第一句话,就让任重听得眉头猛挑。

少年挽住老妪的手,低沉道:“妈,你别愁了,我会想到办法的。”

妈?我耳朵出问题了吗?

任重以为自己听错了。

少年十五六岁,这老太太看着至少七八十岁。

两人年龄悬殊得有半个世纪,她竟是少年的母亲?

老妇人叹口气:“我能不愁吗?再半个月你就满十六岁。可镇上的荒人名额早满了。下次普查你肯定躲不过。要么你就得被带走,要么你就得提前躲出去。外面那么危险,虽然我已经存够了给你买临时腕表的贡献点,但你什么也不会,一旦走到野外去,肯定得死在墟兽手里。唉。”

少年:“我……我想办法去荒人村落。那里虽然危险,但总能……”

老妪:“别傻了,你找得到荒人村落吗?就算你知道村落在哪,你走得过去吗?”

少年:“我想办法存钱,请拾荒队带我过去。”

老妪:“那你教教我,该怎么存?你知道拾荒队出动一次得收多少钱么?”

“我……唉!”少年沉默了。

许久后,老妪叹口气:“行了,反正我也没几年好活。我找镇长通融一下,把我的名额转让给你吧。”

少年急道:“那妈你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早死晚死早晚都会死,到我这年纪,有什么好怕的呢?傻孩子。”

老妪满是菜色的面孔上隐隐闪烁着慈祥的光芒。

“妈……我……”少年哽咽了。

“不说了,得走快点。我们现在手里都没临时腕表,要去晚了,集中睡眠舱那边都没得腕表租了。”

“嗯!”

二人不再言语,只快步前行,任重则悄然往后退却,隐入黑暗。

他打探到三件事。

第一,十六岁是个非常重要的节点。照二人所说,十六岁以下的人属于未成年,不占据荒人名额,可以安全地居住在城镇里。发散推测,未成年即便在野外,应该也不需要腕表作为身份凭证,猎杀者不会杀。这就合理了,表示文明体系还是给了新韭菜一定的成长时间。

第二,那个淘汰审核机制名叫普查,时间肯定在半个月之后,但不会太久远。

第三,镇上的荒人基本不在家里睡觉,而是会前往一个名叫集中睡眠舱的地方。那里还能租借腕表。暂时不知有何深意,但肯定有原因。

随后任重又找上个看着蛮和善的老头,问了下镇上的医院在哪,最后却得知这总人口至少两万以上的小镇竟没有医院,就一家名为“妙手回春”的诊所,里面只有一个名叫孙苗的医生。

……

咚咚咚。

任重踏前一步,走上“妙手回春”楼前的台阶,轻轻敲门。

“孙医生,在吗?”

房间里响起个不耐烦的中年人声音,“不在!”

任重:“……”

临过来之前,那指路的和善老头曾给任重提了个醒。

老头说孙苗医生脾气很怪,很是喜怒无常,极难打交道。

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但任重并不担心自己无法就医。

仅从这“妙手回春”诊所选的位置,任重便能透过表象看见本质。

这叫孙苗的人,大概率是个好人。

诊所坐落在街口上,是整条街上最气派最正经的二层小楼。

从街口往右拐,朝镇外方向走,便进了来时路上穿越的大片贫民窟。

但仅一街之隔的里侧,也就是从街口往左拐,则正是那一大片白墙。

白墙将镇子内部包围成了一个圈,再分割成许多片。

白墙围成的大圈小圈内则是一小片或高或低,结构整洁,外墙光亮,此时灯火通明的上好房屋,恰似连片独栋别墅。任重先前去过的那座资源回收公司的大楼便位于这片区域内。

诊所的选址,很有讲究。

作为偌大的星火镇里唯一的医生,孙苗并不愁生意。

甭管贫穷还是富裕,但凡是有看病治疗的需求,不找他还能找谁?

因此,孙苗肯定并不缺钱,但却把诊所开在贫民窟与高端区接壤的街口,忍受左手天堂右手地狱的奇特生活环境,其意不言自明。

当然,也可能孙苗真有某种只有荒人贫民才能满足他的特殊癖好,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

那就很恐怖了,任重也拿他没辙,只能尽量先把人往好的方向去想。

他没得选,之前他已经测试过了,在没有丁点医疗辅助的情况下,即便好好休息,以他的病情撑死只能再活五天。

作为一个能复活的短命鬼,并不怕被开膛怪医拿去当小白鼠。

“孙医生,你开门吧。我知道你在里面。”

就在此时,淋巴癌晚期剧痛冷不丁又发作起来,任重捂住脖子,强行用听着还算平和的语气,再度说道。

但嗓子还是控制不住的有点抖,太疼了。

这只是开始,几秒后,剧痛猛烈地游走爆发起来。

腹部与大脑同时发作,就像有人拿着电钻在脑子和肚子上开洞。

刹那后,细密汗珠已从他身上每个毛孔往外涌出。

任重下意识低声闷哼着,背靠在诊所房门上,软绵绵滑落坐倒。

久病成半个良医的任重心里很清楚。

如果此时自己是在医院里,还有镇痛药或者麻醉药能缓一缓这剧痛,那么或许还能再多活些日子。

但并不是。

为了突破晶翼蜓的封锁,他在这轮复活后进行了超量的剧烈运动,对身体的消耗其实很大。

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又没有止痛手段的话,自己恐怕撑不过今晚。

剧烈的病痛会引发休克,然后让他宁静地走向死亡。

这似乎很残忍,但其实也是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

平静地迎接生命终点,总比在生不如死的折磨中哀嚎挣扎许久,再凄惨死去更好。

休克死亡本质上也是伟大的自然选择进化法则留给人类的恩赐解脱。

“烦不烦!我说我不在就不在,你这人怎么……”

门终于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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