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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武帝城,自从那个姓江的年轻人也不在此打潮砥砺体魄后,这里就彻底没有了主心骨,迅速从人人向往的江湖圣地变成了一座最寻常不过的城池,没有了睥睨天下的白衣老匹夫王仙芝,没有了独坐高楼观战的曹长卿,没有倒骑毛驴拎桃枝的邓太阿,没有了一剑悬城缓缓入的隋斜谷,没有了于新郎林鸦等人,更没有了当年端碗走上城头的北凉王,没有了武帝的武帝城,平庸而乏味。虽然至今仍未有官军入驻武帝城,但是城中人都明白,这是早晚的事情,所以早年那些被官府通缉而隐居于此的魔头、那些躲避仇家而栖身于此的武夫、那些金盆洗手不愿理会纷争的名宿,纷纷离开这座东海之城。

打潮的城头,一道修长身影突然现身于城头。

不远处大潮如千军万马翻涌而至,猛然间拍打城头,瞬间遮蔽了这个身影。

下一刻,身影不见,兴许是已被浪头卷走。

但是等到潮水退去,城头又出现了一抹身影,不同于来去匆匆的前者,这名男子并没有立即消失,只见他衣衫朴素,相貌平平,满脸胡茬子,靴子也有些破损。

只是这位不起眼中年大叔的身前,悬停了一柄三尺剑,细微颤鸣如蚊蝇振翅。

风尘仆仆的男人停剑四顾,眼神凌厉,本身就如同世间最锋芒毕露的一把剑。

一百里一飞剑,从太安城钦天监到辽东雪山,再从辽东至辽西,又从辽西折回京畿之地,一路南下,直到此地。

男人伸手揉了揉下巴,“谢观应,你跑路的本事真是天下第一,不过有本事你就一口气跑到南海。”

约莫一炷香燃烧了寸余高度后,男人冷笑道:“找到你了!”

那柄悬停通灵飞剑如闻敕令,先于主人,一闪而逝。

在这之前没多久,因为过了吃饭的点,一间生意慢慢冷清下来的包子铺前,被某个绿袍女孩取了个狗不理绰号的孩子,在跟一个两鬓霜白的穷酸读书人大眼瞪小眼,真名叫苟有方的孩子,抬头看了眼那个囊中羞涩的穷光蛋,低头看了眼那最后一笼没能卖出去换成铜钱的小笼包子,孩子的视线在两者之间来来回回,身边阿爷已经在收拾桌上的碗筷了,老人到底是武帝城讨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对此不闻不问,说实话在武帝城,怪事怪人见多了,以至于碰上个正常的,反而让人惊奇。老人见过太多古怪的客人,嫌包子肉太多不愿付钱的,也有嫌包子为啥不是甜的,有兜里几文钱都没有的,就把宝剑宝刀摔在桌上扬长而去的,也有吃着值不了几文钱的小笼包,嘴里嚷嚷自己当年尝过多少种山珍海味,还有装模作样从怀里掏出本破秘笈来换一笼包子的,更有自称是曹长卿是邓太阿是谁谁谁所以不乐意掏钱结账的,实在太多了。

孩子问道:“想吃小笼包?”

那名衣衫破败却干净的穷酸文士面无表情。

孩子又问:“没钱?”

文士只是盯着孩子。

孩子倒也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虽然自幼没爹没娘跟着阿爷过着拮据日子,但家教极好,因此哪怕眼前穷酸文士明摆着是想吃白食,可孩子还是没有恶言恶语,只是犹豫着是不是把小笼包送给他,毕竟送一笼包子算不得什么大事,可就怕那个家伙吃过了包子后就赖上自己和阿爷,记得那个叫江斧丁的家伙,以前还住在城里常来这里光顾的时候,有次说过一个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就在孩子打算还是白送一笼包子的时候,那个穷酸文士突然开口,沙哑问道:“你姓什么叫什么?”

孩子顿时有些腻味,唉,自打他给阿爷帮忙打杂以来,那些口口声声自己根骨清奇是练武奇才的江湖食客,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所以孩子下意识就没好气道:“这笼包子可以送你,但我不习武。”

孩子突然想起眼前这个上了年纪的家伙,不像那打打杀杀的武林中人,更像教书先生,于是孩子很快就补充了一句,“我也不上私塾。”

穷酸外乡人面无表情地重复问道:“姓什么叫什么?”

孩子下意识后退两步,有些发自心底的惊惧敬畏。

站在孩子身前的中年文士皱了皱眉头,抬起手后,孩子看到此人手中捏着小半只破碗,当着孩子的面掰扯下指甲片大小的碎片,丢入嘴中,就那么咀嚼起来。

孩子目瞪口呆,这汉子饥饿得失心疯了不成?

当孩子好不容易回过神后,突然吓得脸色苍白,只见自己附近,阿爷好像给仙人施展了定身符,始终保持着弯腰擦拭桌面的姿势,不光是阿爷,街道上的行人也都静止不动,有人抬脚前行,但是那一步就是踩不下去,离着地面还有半尺高度,有人觉着倒春寒实在难熬,想用蹦跶跺脚来驱寒,因此整个人就悬浮在空中,有人在和并肩而行的朋友插科打诨,转过头一张灿烂笑脸,就那么凝固……这一切都超出了孩子的想象极限,双手颤抖,一下子就没拿住那一笼包子,但是等到小竹笼坠地后,顿时就是一幅天摇地晃的场景,在孩子视线中,阿爷,桌子,行人,街道,都在剧烈晃动,看得孩子一阵头晕目眩。

中年文士上前几步,弯腰捡起那笼包子,跟孩子肩并肩站在一起,孩子这才看到天地寂静中,唯有一剑缓缓而来。

男人沙哑道:“我叫谢观应,以后你就是我唯一的弟子了。”

男人从怀中掏出另外半只破碗,相对完整许多,放入孩子手中,然后一只手突然按在孩子脑袋上,淡然道:“洪洗象不愿替天行道,做厌胜徐凤年之人,我呢,是想做却做不来。”

男人抬头望着天空,按在孩子头顶的那只手微微加重力道,顿时雾气升腾,仙气缭绕,最终在约莫三尺处凝聚成形,是一幅气象万千的山河形势图,又有蛟龙隐没于山川大河之中。

举头三尺有神明。

落魄男人收回视线,望着那柄挣脱开天道束缚的飞剑,遗憾道:“原来千年长生,比吕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到头来只是个笑话。收你做徒弟,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罢了,这世间庙堂文人都有了各自定数,也该轮到江湖武人有个结局了,我会是第一个,曹长卿是第二个,至于谁是最后一个,我希望是你。记住,以后遇到一个叫余地龙的人,不要手下留情。只是将来证道飞升就不要去想了,退而求其次,不妨尽量让自己名垂青史吧。”

说完这句话,男人消失不见。

脸色红润的孩子茫然四顾,阿爷开始继续擦拭桌面了,路上行人继续前行了,天地之间继续热闹了起来。

而那柄飞剑也一样随之失踪。

孩子低头望去,唯有手中的半只破白碗明确无误告诉自己,方才的遭遇不是白日做梦,这个孩子呢喃道:“我叫苟有方。”

听到喂一声。

孩子猛然抬头,看到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大叔,后者笑问道:“铺子还有吃的吗?”

苟有方赶紧转身把破碗藏入怀中,“这位客官,咱们铺子招牌的小笼包已经没了,馄饨拌面都还有。”

貌不惊人的中年大叔似乎完全没对一个孩子和半只破碗上心,只是咧嘴笑道:“那就来碗馄饨,再添碟辣油,怎么辣怎么来。”

孩子笑着应酬道:“好嘞,咱家的辣油那可是连蜀地客人也吃不消的,就怕客官到时候跟我们要凉水。”

大叔突然脸色尴尬起来,“小二。”

伶俐孩子率先抢过话头,“记在账上就行!”

大叔仍是有些为难,“能记账是最好,可是我急着赶路,几年内未必能回到这里,这就麻烦了。”

孩子笑道:“不打紧,咱家铺子从阿爷起,在城里做了三十年的生意喽,只要客官有心,别说晚几年,晚十年也没事,当然,客官真要忘了便忘了,一碗馄饨而已。”

孩子原本不是这么穷大方的人,只不过莫名其妙遇上一个自称谢观应的怪人,又鬼使神差当了那人的徒弟,孩子毕竟年少,性情再稳重,也有些开心。

大叔瞥了几眼孩子,又突然伸手在孩子肩头手臂捏了几下,咦了一声,啧啧道:“姓谢的的确有些运道,难道是回光返照?这也能捡漏?若非如此,连我邓太阿也要打眼了去。”

大叔眯起眼嘿嘿道:“小兄弟,我观你根骨清奇……”

孩子嘴角抽搐了一下,无奈道:“客官,我真不练武,就别收我做徒弟了吧,一碗馄饨而已……阿爷,这位客官要一碗馄饨!”

那边阿爷应了一声就忙活去了。

大叔摆摆手道:“放心,我有徒弟了,那小子是喜欢吃醋的脾气,如果被他知道,少不了被他白眼,不过我也没吃人白食的习惯,姓谢的用半只碗换你一笼包子,那我邓太阿就用一匣新剑换你一碗馄饨。”

说完这些,大叔不由分说掏出一只小木匣,寻常的白木质地,一看就不是珍贵玩意儿,里头的物件值钱与否,就更显而易见了。

中年人显然有些脸色尴尬,当年赠送给那位世子殿下的剑匣,那可是从吴家剑冢顺手牵羊的上等紫檀,等到他自己浪荡江湖,上哪儿去赚钱?

只不过剑匣有天壤之别,匣中所藏的那几柄袖珍飞剑,可绝对没有跟着掉价儿。

邓太阿把木匣抛给孩子,“小兄弟,你的‘气力’其实足够了,小匣里的东西,有空就多把玩把玩,其中的门道,想必很快就能琢磨出来。”

飞剑何其锋锐,而且邓太阿稍稍动了小手脚,会开匣而动,必然第一时间饮血认主。一般武夫,没有孩子蕴藏的那股得天独厚的“气力”,便是全身鲜血都浇筑剑身也使唤不动。

邓太阿没有着急追杀谢观应,而是悠哉游哉坐在桌边等着那碗馄饨。

端来馄饨的时候,孩子鼓起勇气小心翼翼问道:“前辈,我刚才想了想,觉得你其实就是桃花剑神,对不对?”

邓太阿没有丝毫惊奇,点头道:“姓谢的折腾出那么大动静,想必你也看到我那柄入城飞剑了,故而有此问,对不对?”

孩子挠挠头道:“刚才剑神前辈不是自己报出名字了嘛。”

无言以对的邓太阿低头吃馄饨。

吃着吃着就更不愿抬头了,刚才一不小心把辣油全倒入馄饨,这会儿满头大汗,有点扛不住啊。可要邓太阿运用气机来掩饰窘态又太为难桃花剑神了,往大了说,就是不合本心,不合剑意。往小了说,其实就是邓太阿从来无所谓高人风范。

邓太阿好不容易对付完那一大碗馄饨,这才如释重负,抬头一本正经说道:“小兄弟,如果以后提了剑又练了剑,决定要在剑道一途走下去,那就要记住一点,剑不是刀,哪怕已经退出了沙场,让位给了刀,甚至以后在庙堂上,官员也开始喜欢佩刀作为装饰,但不论世事变迁,剑仍是剑,剑有双锋,所以提剑对敌,除了一锋杀人伤人,还有一锋作为自省之用……”

说到这里,邓太阿神色微变,“不说了,有事要忙,以后有缘再见。还有,那些长辈恩怨,你们晚辈不用当真。该怎么活就怎么活。混江湖,不管其他武人怎么个活法,我们用剑之人,都不可有太多戾气,否则任你修为通神,也算不得真仙人。”

邓太阿站起转身,赶紧呼气,这辣油真是厉害啊。

这位桃花剑神之所以不继续唠叨下去,辣油是一回事,还有就是他真的不晓得怎么跟人说道理了。

邓太阿伸手一点,南方空中浮现出一把飞剑,下一刻他便站到了飞剑之上,一人一剑转瞬即逝。

整座武帝城,只有那个叫苟有方的孩子察觉到这一幕。

前百年,有李淳罡,王仙芝,徐凤年,轩辕青锋。

如同春秋之战,群雄并起。

后百年,便唯有两人。

又如新朝,中原草原之上的两国对峙。

那两人在名动天下后,各自被视为天下第一人后,在随后的一甲子之中,十年为约,交手六场,胜负持平。

且每次都是某人获胜一场后,就会在下一场被另外一人扳回局面。

余地龙不是真无敌,世间犹有苟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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