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神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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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了,这家伙要自杀。”甄悦慌了神,她已经能感觉到温度在急剧升高,鲲鹏的身体强度不高,投入熔岩只有死路一条。
“不,它一定有理由。”刘彦直镇定自若。
说时迟那时快,鲲鹏的身体四周射出一股股液体,所到之处熔岩迅速冷却。
“它喷的是液态氦。”甄悦震惊无比,先前的判断竟然是错的,鲲鹏不是靠分解海水来获取氢气,而是用其他未知的技术获取氦气,氦气不但能支撑浮空飞行,液氦更能让它安全游走在地热的岩浆中。
鲲鹏潜入了地壳裂缝,四下都是火热的岩浆,失去了能见度。
刘彦直和甄悦抱在一起祈祷着这地狱般的一幕赶紧结束。
不知道过了多久,岩浆消失了,四下里一片死寂,依然是黑色的海底深渊,鲲鹏在上浮,海水慢慢变成蓝色。
两人静静等待着奇迹出现。
“我有个预感。”刘彦直说,“海底有一座时空之门,或者说虫洞什么的,鲲鹏带着我们穿越了,这是一头游走于时光长河中的大鱼。”
“能不能把我们带回到二十一世纪。”甄悦燃起了希望。
一头鲨鱼出现在远方,鲨鱼是活化石一样的存在,早在恐龙出现前三亿年前就已经存在地球上,至今已超过五亿年,它们在近一亿年来几乎没有改变。
刘彦直心一沉:“不会穿到五亿年前了吧。”
甄悦愁眉苦脸:“五亿年前,寒武纪,只有三叶虫和海藻的时代,气球上全是海洋,这可怎么活。”
鲲鹏跃出了水面,气囊排水,迅速膨胀,他们栖身的管道也不再安全,一股激流冲来,刘彦直赶紧抓住了甄悦,屏住呼吸,任由激流带着他们迅速游走在气管中,最终从鲲鹏鱼鳍下的出口排出
两人一狗从千米高空落下,刘彦直在空中抓住了原始狗,再度飞到鲲鹏背上,俯瞰大地,哪有什么海洋,他们分明是从一片辽阔的湖水中出来的,湖畔一座白雪皑皑的山峰,造型如此熟悉,那不正是翠微山么。
有翠微山存在,说明地壳变动已经基本完成,他们是从中生代晚期的白垩纪穿越而来,中生代结束后,新生代开始,地表各个陆块此升彼降,不断分裂,缓慢漂移,相撞接合,逐渐形成今天的海陆分布。
喜马拉雅山是二百万年前形成的,同时在欧洲形成了阿尔卑斯山,在美洲形成了落基山脉,翠微山只是中原的一座略高的山峰,形成时间或许更晚,总之鲲鹏带着他们穿越了至少五千万年光阴,来到了新生代的某个时期。
甄悦激动起来,抓住刘彦直的胳膊:“快,让鲲鹏再穿一次,把我们带回基准时空!”
刘彦直两手一摊:“我控制不了它,你见过蚂蚁操纵大象的么?”
“那咱们是跟着鲲鹏走,还是留在虫洞附近?”甄悦及时的提出关键性问题。
“留下。”刘彦直当机立断,带着甄悦和原始狗跳下鲲鹏,从天而降,缓缓落向山顶,在半空中就看到许多原始人冲上山坡,手舞足蹈,疯癫兴奋。
刘彦直心中大慰,有原始人存在,说明处在新旧石器时代,距离基准时空已经很接近了,这些原始人九成九是把自己当成天神下凡了,有硕大无朋的鲲鹏,有高大英武的男女,还有一头威风凛凛的神兽,大大的满足了原始人所有关于神祗的幻想,甚至还要超出很多,不疯狂才怪。
两人一狗落在山顶,原始人们匍匐在地上,顶礼膜拜,因为过于激动而瑟瑟发抖,不敢抬头领略天神的耀眼光芒,说来也巧,刘彦直和甄悦背向东方,正是日出时候,背后映衬着太阳的万丈光芒,神格更加爆棚。
刘彦直起初身高只有一米七,这两年一直在慢慢生长,现在有一米七六左右,甄悦一米七四,虽然这种级别的身高在姬总的新人类计划中连二等残废都算不上,但在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原始人中,就是巨人和凡人的差距了。
而且在外形上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原始人们蓬头垢面,头发脏成一绺一绺的,面部漆黑,塌鼻子,小眼睛,牙齿残缺不齐,身上裹着兽皮,赤着脚,连男女性别都很难区分;再看天神夫妇,男的健壮威猛,手持铁斧,身披龙皮铠甲,女的天衣无缝,颀长优美,神兽更是比他们见过的所有野兽都要凶悍,两人一兽头顶着透明的头罩,更添神秘光辉。
原始人们无休止的膜拜,叩首,表达着对天神的敬畏,刘彦直也在观察着这些人,这些似乎是刚从猿人进化而来没多少年的原始人,他注意到翠微山顶有一个扁平石头堆起来的类似西藏尼玛堆的建筑物,很粗糙简陋,但可以看出是原始人们拜神的祭坛
这群原始人中有一个像是部落首领的人,看起来是个女人,花白头发梳理的比较整齐,头发上还别着一枚鱼骨做的梳子,身上的兽皮比别人整齐一些,脖子上挂着一串花花绿绿的石头项链,手中的木杖上也挂了一串串兽牙,这蕴含了好几层意思,女人当家,说明部落处于母系社会,精细磨制的石头项链说明处于新石器时代,也就是说,现在大约是公元前八千到一万年左右。
过了许久,人们的顶礼膜拜还没结束,大概是不敢草草结束怕天神生气吧,于是刘彦直摘下面罩说话了:“差不多了,停了吧。”
他说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汉语普通话,一万年前的人当然听不懂,但他们总归是人类了,交流起来并不困难,完全可以依靠眼神、语气和手势来完成。
经过简单的沟通,刘彦直得知这个部落名为“盐”,首领就是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妪,整个部落都姓盐,这也是母系社会的特征,有姓无氏,但大家共有一个姓,却都没有名,连首领也不例外。
老妪谦恭的引导着天神来到山脚下的聚居地,这是盐部的大本营,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村子建筑极其简陋,大多数是在地上挖个坑,上面搭着树枝和茅草的半地穴,最上档次的是首领居住的“房子”,也不过是略宽敞一些,而且屋里养着两头猪,猪屎遍地,气味非常刺鼻。
老妪邀请天神进屋,甄悦捂住鼻子,刘彦直满面不高兴道:“太臭了,人怎么能和猪住在一起呢。”
部落众们见天神发怒,吓得趴在地上,五体投地,啊啊乱叫,大概是在乞求原谅。
这已经是部落中最好的房屋了,刘彦直呵呵一笑,进入所谓的房子席地而坐,甄悦也只好跟着进来,部落众们这才大喜。
到饭点了,老妪命人奉上最好的食物,他们已经有了泥土捏成的容器,但未经烧制,只是太阳曝晒过而已,泥盆里装着清水、橡子、榆钱、核桃、菱角、藕、干鱼,各种昆虫和小型啮齿类动物,大菜是一头刚宰杀的家养小猪,是血淋淋的生肉,大概他们觉得生肉更鲜嫩可口吧。
部落众们围在一旁,馋涎欲滴,这样丰盛的大餐可不是每天都有,看他们的架势,等天神用饭之后,剩下的残羹剩饭就都给他们享用了,这也正常,母系社会实行的是一种原始共产主义,部落的女人们负责采集食物,制造家用物品,缝补衣服,抚养老幼,男人们负责捕猎和对外战争,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食物平均分配,吃饭一起,睡觉一起,不分彼此。
当然这些只是基础食材,新时期时代的人们已经不是原始人了,懂得各种加工处理食物的办法,在首领的地穴里有一个火塘,旁边摆着许多烧的漆黑的尖头木签,那是用来串烧老鼠肉的工具,和后世烧烤摊上的红柳枝或自行车辐条一个道理,还有一块平整的石板,用石块架在火上,把昆虫放上去烤的滋滋冒油,感觉这就是韩国烧烤的鼻祖,再就是用泥巴将飞禽包裹起来丢进火塘烧透,敲开泥壳,肉香四溢。
最让甄悦开心的是有稀饭可以吃,但是熬稀饭的招数实在原始,一个木头挖成的容器里装满水和采摘的原始谷物,这些谷物颗粒细小,好像是狗尾巴草上的种子,把烧红的石块丢进容器加热,就成了稀饭,味道如何,尝了才知道。
那头刚宰的小猪被架在火塘上烘烤,村里有专门负责烤肉的技师,他使尽浑身解数,把小猪烤的外焦里嫩,色泽金黄,吃的时候蘸着梅子酱,除了猪肉有土腥气之外,堪称美味。
村里养了一些家犬,可见新石器时代的人已经开始系统的驯化和饲养家畜了,它们在原始狗脚下匍匐臣服,摇尾乞怜,对于天神带来的神兽,部落也给予殷勤招待,弄了半扇猪喂它,猪肉比恐龙肉好吃,它吃的津津有味,把精肉吃了,骨头和皮丢给那群家犬,顿时引发一场血腥斗争,平时只有大便可吃的家犬们为争一口猪肉撕咬的鲜血淋漓,要不是人类介入,肯定要牺牲几只。
欢宴过后,人们吃饱喝足,开始载歌载舞,通过和他们的交流,刘彦直掌握了简单的原始语言,最常用的只有三个单音节词汇,分别是“啊”,“嘘”和“干!”
啊表示高兴和同意,嘘表示不屑和反对,干的意思最复杂,是一个动词,代表行动和战斗,也是一个名词,表示做得好,同时可以表达愤怒和赞美的强烈感情。
在首领的指挥下,上百名男女老幼匍匐在两位天神面前,狂呼着一个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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