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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沈清沈南风

沈氏集团多年稳固江城首富位置,其创始人沈风临稳居财富榜,身家显赫,手段高超,无论是管理还是治人均有自己一套手段与准则。

江城人上层圈子如此评价他:出生卑微,家境贫寒,但其手段高超,双商极高,善用精准的眼光来看待商场浮沉,能在洪流中独善其身。是儒雅商人,亦是残暴野狼,是慈善家,亦是嗜血杀伐者。

如今沈氏集团副总畏罪潜逃消息被江城人士津津乐道,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听见或多或少的暗嘲声以及幸灾乐祸声。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众人幸灾乐祸时,她却心系沈南风,沈风临下了狠手,何其过分?

下午时分,联系那边,询问有何动向,只听人道;“这件事情让陆先生出手,事半功陪。”

意思是,若有人想将其藏起来,他鞭长莫及。

沈清默,收了电话将手机随手放在桌面儿上,心中异样情绪翻腾。

利用陆景行的权利去查唐朝,查到之后呢?她没忘记,这件事情全权交给了沈南风负责。沈家的事情她本不该管,但是……。

这场风雨间接性的引发人是自己,但到头来的受害人确是沈南风,从一开始未曾想过将其拉下水,可现如今这场狂风暴雨刮得如此激烈,若是外人,她段然能做到袖手旁观,当事人是沈南风,这让她有些头疼。

她本该袖手旁观,可不知为何动了恻隐之心,内心深处的某一个点像是被人触摸了一般,有些隐隐作痛。

那些深藏在心里角落的东西,像是被太阳余晖照射到了。

管还是不管,两难性难题。

这晚,公司结束回沁园,却在临近江城大道时,调头,去了沈南风在外公寓。

她一直知晓沈南风公寓在哪?但今日是这么多年第一次踏足这里,第一次主动踏足这里。

驱车车停在小区门口,她想,进还是不进?

进、他们之间牵扯不清,但她无情无义。

不进,她之恩不报,就如沈南风所言,这么多年,他一直维持当初对她许下的诺言,从始至终都未变过。

沈风临的这般棋吓得如此阴险狡诈,到头来,无论如此,受害人都会是沈南风。

亲情事业上被双重算计。

正当他难以抉择时,身旁手机响起,看了眼,接起。

靠在座椅上微眯着眼睛听电话,陆景行磁性嗓音从那侧流淌出来,大致说了些什么,她似乎记不大清楚,只觉的最后挂完电话,她依旧浑浑噩噩。

片刻之后、心一狠,掉头去了茗山别墅,这条路她走过无数遍,可每一遍走的心态大致相同,抗拒,不愿意。

潜意识里,她不愿回到这个地方,但抹不过父女亲情,就算是不喜不愿,也要回来。

将车停在院子里时,佣人见到她起先是毕恭毕敬喊了句“大小姐”而后一个个错愕的眸子落在她身上,再来是同佣人面面相窥。

心里思忖着,今日是周五?

还有人没忘记将手机拿出来看看的。

结果发现;不是。

众人心想,今日天若不是下红雨,便是要打雷,这沈家,只怕是不安宁了。

一路进主宅,路过客厅,唐晚与沈唅正坐在沙发上,唐晚面色黯淡正在拿着手机翻什么,沈唅拿着一本国外名著正在随意翻看着,若非秦用招呼了一声,只怕二人皆不知沈清到来。

若说以前,唐晚见她还算客气的话,那么今日,可直接用无视来形容,沈唅客客气气喊了声姐,可唐晚只赏给她一个背影。

见此,她冷笑,知晓这女人心里有气,可即便如此又能如何?

“沈先生呢?”她问,话语疏远客气有加。

沈家佣人早已习惯父女二人忽远忽近的关系,近点,沈大小姐一般都喊父亲,远点,直呼沈先生。

“在楼上书房,”秦用答。

闻言,她上去,临行至楼梯时,沈唅喊住她,欲言又止的眸子看着她,微蹙眉,转身,

上去。

沈风临许是没想到今日沈清会回茗山别墅,坐在书桌前的人见到她有一丝丝诧异,“回来了?”

虽心底诧异,可说出来的话语,依旧平静。

“回了,”她浅应,坐在沙发上。

“唐朝有下落?”她问,显得漫不经心。

“没有,”沈先生答,话语平静。

“就父亲的行事作风不讲人送进去是绝不罢休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笑道,沈风临多年能稳居江城首富的位置,除了他过人的才识之外,还有狠厉的手段,如今,唐朝畏罪潜逃,且不说他做了什么不法勾当,就单单是他知晓沈氏集团内部的财务情况,也足以让沈风临将她赶尽杀绝。

哦~不,或者说,沈风临在知晓此次事件之后,并未急着动手,就是在掏空他手中权力,而一个大集团大公司,当老板不愿意让你知晓太多时,你基本就无任何指望。

“还是说,唐朝在出事之前、父亲已经将他手中权力掏空。”这话,无关询问,是一句陈述句。

沈风临闻言,笑了,靠在座椅上笑的一脸风风轻云淡,有时候他会想,沈清真不愧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够狠,目光够精准,能一眼看穿事情本质。

他笑的有些莫名其妙,可就是这抹浅笑,让沈清更加确定事实就是如此。

真狠,她算是知晓,自己这股子天长地久也要弄死你的狠厉是哪里来的。

她与沈风临何其想象,但反是招惹自己的人,她不怕什么天长地久,天长地久也改变不了我要弄死你的本质,沈风临将唐朝从沈氏彻底除名花了三个月的事情,暗中部署三个月,一朝将锅甩到沈南风身上,真真是心狠手辣,心狠手辣。

沈清啧啧出声,比起沈风临,她还是嫩了点。

期间,秦用端茶水上来,二人识相终止谈话,沈风临端起杯子拨了拨茶叶,而后轻声道;“你此番来,应该不是为了来赞叹我手段高超的。”

沈清这人,你若说她没有功利之心,她能为了一个位置将人踩下地狱,你若说她有功利之心,沈氏集团这诺大的商业帝国你拱手送给她都不见得她会要。

她此番来,只怕是不简单。

“您料事如神,不想想?”她笑问,笑意不急眼底,双手端着杯子,大指在上面缓缓摩擦着,一下一下,看不清思绪。

“不了,老了,想不动了,”他大方承认。

“沈氏集团的事情我不参与,父亲也别想着将我拉下水,您这趟水太深太浑,若是淹死我,可怎得了,”她浅笑,话语轻柔,一句无心话语被她说出了浓情蜜意的感觉。

淹死她?真敢说,商场巨大洪流都没能淹死她,一场洪水就能将她淹死了?

08年商业危机,整个江城人心惶惶,怕自己亏得血本无归,可沈清,带着她的团队披巾斩麻,一路顺风顺水,赚取一些不义之财,发家致富。

江城要多少人嫉妒她的胆量与手段同时又在羡慕她。

淹死她?真敢说。

单但凡是熟识沈清的人都知晓,给她一场洪流不仅不能淹死她,指不定还能让她成长加速。

“如若这趟子水都能将你淹死,那死便死了,”沈风临笑容越发瘆人,深邃的眸子落在她身上跟夜里在觅食的野狼似的。

滑溜着杯璧的手缓缓一顿,而后轻扯唇角,看向沈风临,微微道;“世人都说我心狠手辣,迄今为止,我一般都是一笑而过,可唯独高亦安问我时,我说了如此一句话……。”她欲言又止。

“什么话?”沈风临顺势接话。

“我身上流淌着沈风临的恶毒之血,”若说人分两面,一面天使,一面恶魔,如若说遗传基因强大,那么她必然遗传了沈风临恶毒的那一面,其余的?暂且未看到。

“我很庆幸,你这么不喜我,却不得不承认身上流淌着我的血脉,”沈风临笑了,笑的很平常,没有半分算计,就如同一个深爱自己女儿父亲的那种笑,在沈清看着,这种笑,晃眼的很,比六月三伏天的太阳还晃眼。

微眯眼,只为看清楚这笑里带着些什么。

“与你来说是庆幸,与我而言是悲哀,”她笑,同样不含杂质,父女二人如此交谈,只怕也只有他们二人了。

他说,淹死便淹死了,便是间接性承认这件事情与她有关,这场洪流,她身在其中,已经被算计进去了,沈风临的局,她已被包含其中。

“汝之砒霜,吾之蜜糖,”沈风临心情极好,原本放在桌面上的手端着杯子缓缓在手中转悠着,悠闲的很。

一样东西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一样的价值,对于他来说可能是蜜糖,是很好的东西。但是对她来说又可能是毒药。

“也算如此,”她豪不掩饰自己对沈家的厌恶。

闻言,沈风临缓缓点头,而后道;“不久前,在我办公室,你我二人有过一场交谈,其中话语想必你还记着。”

记着,他苦口婆心告知她,到底谁才是她的依靠,怎能不记得?

“我也告诉过你,与天子结婚,重在固守本心。”沈风临又道。

这话,撼动了沈清稳住的一颗心。

清明的眸子落在沈风临身上,带着各种意味不明。

可即便如此,他也是点到即止,沈风临是了解沈清的,很了解谈不上,但知晓,她逆鳞极大,有些事情不可说破。

他身为沈氏集团董事这么多年,一眼观面,二眼观心的本事可谓是炉火纯青,虽说沈清心思阴沉有几分手段,难以控测,可即便如此,以他的段位,无非就是花点时间。

这场婚姻里,他看的出来,沈清失了心。

今日这番交谈,是提点,亦或是变相告知。

“在您眼中,与谁结婚可以全身心交付?”与天子结婚,重在固守本心,多么浅显易懂的一句话,陆景行是天子,她们之间的婚姻,重在固守本心,本心是何?

沈风临笑而不答,怎会看不出来,这是个坑,沈清等着他跳进去,他可不傻。

若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他这么多年沈氏集团懂事长的位置岂不是白坐了?

远道而来,沈风临的答案她以知晓,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画了一个圈,而她身处其中。

临下楼时,唐晚拦住她的去路,面容憔悴,“这件事情是不是出自你之手?”

闻言,她笑了,一股子冷笑包含了冷空气来袭,明明是六月份的天,热的屋里都开了空凋,可站在一侧的沈唅与佣人们却觉得冷。

“唐晚,我比任何人都希望沈风临一无所有,你哥哥真是没本事,身为沈氏集团财务部副总,竟然没将沈氏集团的老底儿掏空,真真是白混了,出自我之手?若真是出自我之手,我定然会教你哥哥如何知法犯法,如何掏空沈风临,我这人,心思歹毒,平常人能想到的事情我近乎不做,”她何其恶毒,字里行间似乎都在叫嚣着要让沈风临破产,即便是她父亲,更瘆人的是,她毫不掩饰自己这颗恶毒之心,甚至还怕外人不知晓似的。

“劝你一句,你若还想扒着沈风临这颗大树不松手,好好琢磨该怎么将唐朝弄回来,毕竟,关乎你儿子的前程,”这句提点,不轻不重,但唐晚不傻,不会听不出来。

商场上的事情她看不透,可沈清的这句提点如此明显,她怎会听不出来。

唐朝畏罪潜逃这件事情竟然牵扯到沈南风身上去了。

她想走,却被沈唅拉住手腕,而后在他不悦的眸中松开手,颤颤巍巍不可置信问道;“姐你什么意思?”

沈唅这人,怎么说,心思单纯?不像,心机深沉?亦不像,无论沈清多不喜她,她凡事出口之前必带着一句“姐”,可真真令人头痛。

“什么意思?”她轻挑眉,而后转身,一本正经站好。

将当下实事情况分析给这母女二人听,看起来似乎是颇为好心,实则心里另有打算。

“你哥哥亲自负责你舅舅的案子,如今你舅舅畏罪潜逃,而潜逃之前你母亲还给了他一笔钱款,换你你会怎么想?傻丫头,商场上是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腥风血雨什么的刮起来总要死那么一两个人的,你舅舅不出来,你哥哥就得背着因亲戚关系包庇罪犯的名头,到时候如何,那都是检察院说了算,父亲也插不了手,”她格外好心,同她解释着这其中利害关系,看似心情极好的。

最后道了句;“人穷是非多,”便转身离开。

有些人即便飞上枝头做凤凰也改不了那股子穷酸味。

沈清走时,嘴角挂着浅笑,心想,这把火得烧的够旺才行,不然沈风临画的那么大的圈子,岂不白费了?

她不是什么好人,自然也做不来劳什子舍己为人的事情,不痛快?那就一起吧!整整齐齐的才好。

回沁园时,八点整,为时尚早。

她思忖良久过后伸手唤来南茜,“让刘飞过来。”

她要插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掌控在自己手中的东西再有足够的安全感。

握在自己手中的钱才叫钱。

刘飞来时,她正思忖该如何将整件事情连贯起来,她只觉这是个坑,可坑在哪里,她竟觉得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厉害。

如同夏季清晨起了一层薄雾,凉嗖嗖的看不清前路方向。

“太太,”刘飞轻唤道。?“来了,坐,”伸手指了指沙发。此话一落,刘飞一个激灵,心里暗叫不好,自家太太站着,让他坐,莫不是他最近又干

了什么让自家太太觉得不舒爽的事情了?

“我站着就好,”他战战兢兢道。

“早就听闻你家先生说刘警卫身怀十八般武艺,”她这话,说的不急不慢。

可就这么一句话,没了后语。

刘飞心里一咯噔。

“太太有何吩咐,”他低垂首,脑子里拼命想拼命想。

就是想不通个所以然来,他是个俗人,猜不透主人家的心思。

“查个人,”言罢,沈清将面前资料推过去。

刘飞俯身接过,刚想拆开,只听这位气质清冷的太太道,“我知晓你们每日要向你家先生汇报沁园事宜,但这事,刘警卫应该知晓该如何做。”

话语如此明显,他若还是不明白,除非脑子瓦特了,“明白。”

虽嘴里如此应允,但心里却颤微的紧。

苦差事,苦差事,难怪徐副官说主宅不好待,何止是不好待啊!

“去吧!赶早。”赶早,江城方言,翻译成大白话是“尽快”的意思,这点刘飞懂。

太太都说尽快了,他只怕是要快马加鞭了。

这事儿耽误不得。

于是乎,回了配楼立马召集人开工。

一秒都不敢耽误。

不得不说沁园警卫的办事能力相当快速,仅是一夜功夫便将唐朝挖了出来,躲的何其深?

这夜,沈南风在外公寓迎来贵客,见章宜与覃喧蹙在门口,微愣。

“有事?”

“老大让我给你送份大礼,”章宜道。

沈南风微蹙眉,而后只见章宜递过来一张便签纸,上面写着一串地址。

“唐朝,”她说,干脆利落。

沈南风愣证片刻,他派出去的人都快掘地三尺都未找到人,而沈清竟然有如此本事,真真是厉害。

亦或者说,陆景行真真是厉害。

送上门的东西不要白不要,伸手捞起外套而后驱车朝地点而去。

路上,章宜与覃喧跟随。

期间,沈清电话过来询问在哪儿,章宜道出地址。

沈南风看不透沈清,为何?你说她无心,她偶尔有心,你说她有心,可不见得多有。

港区十七号,这个老旧的穷人区,倒也是个很好的藏身之地。

这夜,无风无雨,不像电视机拍的十二点挡狗血杀人剧。

破旧等着拆迁的穷人区到处弥漫着酸臭味以及狗吠声,三人路过,一片静寂。

漆黑的街头连微光都不见,这片等着拆迁的地方,断水断电。

哪里还有什么光亮可言。

覃喧伸手扶着章宜跟在沈南风身后,此时章宜想,黑夜中一步一步稳步向前的沈南风如同一只野猫,动作优雅,稳扎稳打。

没有一脚是踩空的。

远离沈清,她才稍稍能见到不一样的沈南风。

沈清说,如果她是沈南风不会过早报警,她问为何,她只笑不语。

却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月黑杀人夜,三人步行前往地点,一路走的忐忑无比。

沈南风一路缄口不言,眉头未解开。

停在门前,观望许久,聆听许久,才伸手捡起一侧棍子缓缓将门推开,吱吖一声,大门顶上有风铃作响,而后只闻屋内一阵翻箱倒柜声。

沈南风一惊,抬脚进去,却一脚踩空跌在地上。

有陷阱。

这夜,注定不太平,四下无人,漆黑一片,章宜与覃喧缓缓向沈南风靠拢,伸出手将他从陷进去的地面拉起来。

“小心点,”他沉声道,唐朝没这个本事,有本事的是别人。

只怕这屋里还有别人。

“别拿手机,”拿出手机无非就是将自己暴露在别人面前。

“我是沈南风,舅舅,有话好好说,”沈南风转念,打起了游击战。

漆黑的夜里,又在别人的地盘,只怕是不好解决。

章宜转念一想,在口袋里将电话拨给了沈清。

屋内人久久未回应。

见此,沈南风缓缓挪动脚步朝屋里而去,拿出手机打开电筒,空无一人,中计了。

只听闻他低咒一声,而后沿着半开的窗户追出去,覃喧与章宜对视一眼,快速跟上,动作虽不及沈南风但决不能将人跟丢,不然没法交差。

近乎跑了半个拆迁区才将人堵在一处,果然,有人帮他。

“舅舅,垂死挣扎是没用的,我们回去自首,”沈南风望向对面人一字一句道。

“你当我傻,回去就得进局子,我这辈子就完了,”唐朝不满嚷嚷着。

“好死不如赖活着,”沈南风道。

“你跟了别人,保不齐别人对你有所图,舅舅还是慎重的好,这波人来路不明,你确定你惹的起?”沈南风深邃的眸光投向后面十几号人中,带着打量。

为首那人听闻此言,轻嗤一声,“赶尽杀绝的勾搭我们可不如你们。”

“明知不如我们还敢招惹?”沈南风冷笑。

“沈风临这招借刀杀人使的不错,将你们甥舅二人囊括其中,你却还在为他卖命。”

他蹙眉,这层关系早已想到,但今日被人说出来,多多少少有些痛心。

“有些人的野心看得见,有些人的野心看不见,是你,你选哪种?”无论他与沈风临关系如何,泯灭不了他是沈清父亲的事实,也泯灭不了他对自己的提携以及教导,在商场上,他不是什么好人,但不得不承认他教导过自己,对他后期成长有着极大帮助,沈风临将锅甩到自己身上,但这锅,他背的心甘情愿。

沈风临与唐晚,他偏向前者。

善始者必善其终。

无论结局好坏,他认栽。

“放我一条生路,南风,”唐朝想,没有什么东西比命更值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放你走,你也出不了江城,商业犯罪不是那么好容易洗脱罪名的,”唐朝傻,沈南风不傻。

沈风临教出来的人,有几个是不精明的。

“别废话了,”后方有人不悦,来了声。

“还跟他们扯什么?再不走可就走不了了。”

沈南风想:这波人来路不明,如此想要将人弄出去,只怕有鬼。

霎时,气氛急转,分成两拨,众人在这条不宽的巷子里分成两拨,沈南风,章宜,覃喧一拨,而这三人中,唯独只有沈南风有些拳脚功夫,覃喧身为男人除了有些战斗力什么都没有,章宜更是个弱势群体。

成败已成定局,输赢在还未动手时已经透明。

十几个人围上来,他们除了被群殴似乎没有什么反抗能力,若是沈南风一人还好,可若是带着覃喧与章宜。

吃力,困难。

“你俩先走,”沈南风靠上来用只有三人听得见的嗓音道。

“一起走,”章宜不肯,话语坚定。

“留着拖后腿?”他阴孑的眸子落过来尽是不悦。

“我……,”章宜哑口无言,身为职场女性,断然不会如同电视剧里那些白莲花似的哭哭啼啼,看了沈南风一眼,转身朝外狂奔而去,覃喧看了他一眼,纠结,但这破落的拆迁区,章宜一人走,不安全。

留下沈南风亦是不安全。

“我去找人,你坚持五分钟,只需要五分钟,”最后六个字咬字清晰,留下谁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厢,沈南风一人对阵十几人起初还好,越到最后越是吃力。

这场输赢早已透明的战斗他依旧再坚持。

那厢章宜原路跑回去,却见远远的有一人影朝这方而来,天黑,看不清脸面,吓得她在原地不敢动弹,屏息驻足许久,直到那人出声喊了句,“章宜?”

“沈清,”一声喜庆惊呼,如同看见救命稻草。

“就你?他们呢?”沈清语气焦急,在黑夜中蹙眉询问。

她紧随而来,摸索过来,在这破落的拆迁区闻到了危险的味道。

稳住内心所想一路摸索过来,远远的却见一人影朝这方踉跄而来,在黑夜中显得尤为恐怖。

二人站定凝视,如同摸黑过桥前行撞到了敌人。恐怖的紧。

“唐朝找了拨人准备离开正好被我们撞到了,对方有十几号人,围住了沈南风,我跟覃喧跑出来了,”章宜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

“带我去,”说着,她抬脚狂奔而去。

章宜气喘吁吁开始第二轮狂奔,路上,正巧撞见覃喧,三人狂奔而至,不到五分钟。

到时,沈南风还在坚持,不过只剩下被围殴,沈清见此,面上怒火攀升,伸手在地上抄起一根因拆迁而露出来的钢筋,拖在地上快速前行,如此模样如同暗夜中开出的彼岸花,耀眼夺目,钢筋与水泥地摩擦而产生火花。

一只家猫变成猛虎,只需一瞬间。

抄起钢筋猛地下手,拼尽全身力气,断了一人脊梁骨,而后将围着沈南风的圈子打开口子,将人救出来,如此一幕似曾相识。

多年前的他们,这种时刻,多的数不胜数。

沈南风虽面上挂彩可此时见沈清来却笑的异常开心。

这场战斗,反败为胜也不是不可能。

“你们今天谁也走不掉,”猛虎放狠话,势必要咬断某些人的脖子。

“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对方不甘示弱。

区区一个女人也敢同他们叫嚣?不自量力。

沈清此时一身黑色西装外套,牛仔裤,平底鞋,齐肩短发别在耳后,手里握着半米长的钢筋,精致的面庞满是冷霜,若说嗜血无情,说的应该是沈清这种人。

她犹如开在黄泉路上的曼陀罗,外表随美,可也能致命,如此女子,一般人岂敢企及?

她冷笑,与沈南风相视一笑,而后退出外围将人包在围墙之内。

“沈总,接着,”有时候,人一旦触及危险脑子便不大好用,比如刚刚沈南风在战斗,覃喧并没想过地上有随便的“武器”可以用,可当看见自家老板如此豪放的举动,他瞬间囫囵灌顶,伸手从地上扒拉出一根钢筋,丢给沈南风,而后再来第二根,自己加入战斗。

黑夜中,一男一女抄着破落拆迁区剩下来的钢筋将十几个人围堵在了角落里,虽战斗力不及人家,人数不及人家,到只要你心够狠,反败为胜并不无可能。

沈清的心狠吗?狠。

多狠?手刃他人算不算?

她与沈南风在国外的那段光景,有过大多数如此时刻,年少轻轻身处异国他乡怎会不受人欺凌,如此场景,他们经历过太多次,以至于在这种时刻有些惊人的默契。

她与沈南风都是练家子,不同的是,沈清的心要狠上那么几分。

钢筋落在人身上,声声闷响,惊叫声与闷叫声混合在一起,颇为瘆人。

落在一侧的唐朝见局势转变,俯身抄起地上转头,而后一反手落在了沈清抄着钢筋的臂弯上,顿时,被人捡了空子一脚落在她肩甲之处。

疼的她一声惊呼,倏然转头,眸中带着血腥而后快速抓过唐朝当成了人肉盾牌。

一侧的沈南风将此景收进眼里,发了狠的抄起钢筋落在唐朝身上。

此时此刻,亲舅舅又如何?

都不及沈清重要。

多年前国外生涯,此情此景,分外熟悉。

“老子看你是不要命了,”沈南风发了狠,拿着钢筋抽红了眼,十几个人算的了什么?此时只怕是来了千军万马,他亦能将人往死里抽。

扭转乾坤,反败为胜,料是这十几个人谁也没想到,一个女人,竟然将他们十几个人悉数抽的浑身是血,皮开肉绽,这个女人,一走来,就跟喝了人血似的提着钢筋将他们往死里抽,全然无他想,狠,真真是狠。

偌大的狼群,总有一只狼王,而狼群中的杀伐,只要狼王带头往前冲,其余野狼哪有怕的道理?沈清的到来,如同狼群的狼王,在带着他们往前冲,杀红了眼。

章宜见过不同面的沈清,但今日,拿着钢筋杀红了眼的沈清她还是头一次见,沈清的魅力在于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极其认真,包括此刻,亦是如此。

她眉头紧促,双眼猩红,紧抿唇,手背青筋直爆,因那一砖头手背鲜血淋漓,可即便如此,她全然当做没看见。

谈判桌上,她舌战群儒。

商场利益之间,她高智商运转,手段阴狠。

私底下,她时而浅笑,时而抿唇不语,时而借酒消愁。

可如今,她拿着钢筋抽红了眼。

原想加入战斗的覃喧此时站在外围干看着,张大嘴巴,惊恐万分。

不知是惊愕局势转变太快,还是被这男女二人狠厉的手段以及满眼的猩红吓得不敢动弹。

沈清杀红了眼,沈南风能差到哪里去?

沈清与他而言,如同一管子鸡血。

打在了任督二脉上。

“谁派你们来的?”沈清将手中钢筋抵在某人胸膛上,微喘息,嗓音狠厉问道。

那人缄口不言,眼里泛着狠光,一副不服输的模样,沈清见此,轻微点头,看了沈南风一眼,他懂,迈步过来,一钢筋甩在大腿上,霎时,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唤声在破落的拆迁区响起,在这静寂的黑夜显得尤为渗人,她想,此时若是这拆迁区依然有人,只怕是会吓得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这夜,很平静,平静到没有一丝微风。

路面青草未有半分摇动。

“这辈子最可悲的事情是钱还在,人没了,你想清楚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沈南风将手中血粼粼的钢筋抵在他胸膛,语气平淡,但分外阴寒。

那人颤颤巍巍,全身发抖,将眸光落在另一人身上,沈清顺着眸光望过去,轻挑眉,头儿?奄奄一息,送一程好了。

提着血粼粼的钢筋过去,点了点他胸膛,不动弹?很好,她素来不是什么好人。

此时沈清手中血淋淋的钢筋如同黑白无常手机的索命铁链,正在一步一步的套牢他们。

谁不怕?这黑夜中,一个女人杀红了眼,谁不怕?

“我说、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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