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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车队,百姓商队,再加上护卫的军队,这一次李世民出关巡游,人数不比韩跃当初那十万人少。
庞大的队伍出了雁门关之后一路向北,车辚辚马萧萧,悠忽又是七八日过去,距离互市已经不足十里路程。
李世民负手站在车撵之上,目光极目远眺,天高地阔,云淡风轻。这是他的锦绣江山,有了那臭小子的互市坐镇于此,纵算边关之地也尽在掌握之中。
一股豪气荡胸而生。
皇帝在眺望北方,颉利却在谈论南方。
世间之事就是如此凑巧,当世两大帝皇又一次在同一天把目光投向了同一个地点——互市!
渭水之盟以后,颉利的大帐便向南移居设在了定襄一代,此处在后世也属于山西,距离韩跃的互市所在不到两百里路。是若快马奔袭的话,一日一夜可以两个来回。
他依旧满腹雄心,想要随时征服中原。
然而现在却有个绊脚石横在了路上,原本他还没放在眼里,最近却感觉这颗绊脚石越来越硬,再不踢开的话以后都不用踢开了。
自古枭雄个个性情狠毒,最不喜欢卧榻之边有人酣睡,这一日颉利在大帐中召开议事会议,准备听一听众人有何意见。
不听还好,一听满肚子气。应招而来的突厥贵族竟然交口称赞韩跃互市,你说一句我部族换了多少铁锅,他说一句我部族换了多少粮食,人人眉飞色舞大谈生意经,全然没有草原狼族掠夺为美的凶性。
暴怒的颉利差点便想拔刀砍了这些贵族。突厥人失去了狼性,那还怎么纵横大漠草原?
幸好大帐之中还有明理之人,王凌云忽然跳出来支持他。
“尊敬的颉利可汗,各位部族首领,鄙人有一言如鲠在喉,不知道当讲不当讲。”王凌云目光炯炯,他缓缓从地上站起来,负手昂然而立。
汗帐中没几个贵族愿意搭理他,大家该吃吃该喝喝,其中一个贵族手里拎着半条烤羊腿,一边用小刀削着一边冷哼道:“不想讲就别讲,你也就是嘴上功夫了得,肚子里没有一点货色。哼,上一次还给大汗敬献什么平南三策,说得那般天花乱坠,结果如何?屁用也不顶……”
王凌云微微一笑,他看了一眼说话的突厥贵族,不但不予不反驳,反而冲这人点头示意,颇有些唾面自干的涵养。
颉利哈哈一笑,道:“凌云公子腹有乾坤,上一次平南三策错不在他,一切责任都在本汗。来来来,大家把酒樽举起痛饮一杯,顺便听一听凌云公子有何奇策。”
可汗敬酒,众贵族倒也不能推辞,人人端起酒樽一饮而尽。王凌云负手立在中间,忽然开口道:“诸位只知开怀痛饮,就不怕死在眼前吗?”
这话说的有些危言耸听,大帐中的突厥贵族都是一愣,颉利目光闪烁道:“凌云公子此言有何深意?”
王凌云淡淡一笑,道:“也没什么深意,就是感觉突厥灭族不元矣!”他看了一眼颉利,随即又一扫众人,也不等众人开口质询,接着又道:“诸位都是草原豪杰,应当听过卧榻之侧不容人酣睡之说,为何却放任汉人的互市飞速增长呢?”
“因为互市物资繁多,可为我族提供生活必须品。”一个突厥贵族站起身来,冷冷道:“以前族人想要盐铁等物可没地方去换,现在有了汉人的互市,咱们只需赶着牛羊去走一趟就行。无论食盐茶砖还是铁锅粮食,只要愿意换什么都能换到。”
“为什么要换呢?”王凌云反问一声,悠然道:“突厥人是狼啊,狼想要东西不应该去抢夺吗?为什么要用辛苦放牧的牛羊去换呢……”
那突厥贵族微微一怔,好半天才道:“互市交换物资乃是渭水盟约所定,大汗与中原皇帝杀白马指天盟誓,咱们如何还能去抢?”
“哈哈哈!”王凌云一声狂笑,大叫道:“真是笑话!不过一纸盟约,杀了一匹白毛老马,竟然将几百万草原狼族的凶性都束缚住了。此语当真是世上第一讽刺之言。”
颉利目光炯炯,忽然插口道:“那依照凌云的意思,我突厥一族该怎么做呢?”
“抢!”王凌云眼中一冷,恶狠狠道:“互市繁华,物资充裕,大汗可率精兵突袭之。凌云曾经记得您说过一句话,汉人者,突厥之附庸也,凌云虽然身为汉人,却十分崇拜可汗此语。那互市是汉人苦心发展的物资集散之地,咱们只要每隔几个月便纵兵掠夺一次,何愁抢不到海量物资?”
颉利心头火热,表面却装作顾忌之色,皱眉道:“此举岂非撕毁盟约乎?本汗乃是草原雄鹰,不欲令人耻笑尔。”
王凌云轻哼一声,冷冷道:“谁会知道?谁能知道?草原骑兵来去如风,大汗您麾下的本部精锐尤其迅猛,只需采取突袭之策狂冲互市,到时只抢物资不杀人,必然能抢个盆满钹满。”
颉利不断点头,忽然又问道:“为何只抢物资不杀人?这又是什么道理?”
“自然是为了圈养收割啊!”王凌云微微一笑,悠然道:“大汗总不会想着抢一次就收手吧!那互市发展势头迅猛,已然有席卷整个草原并影响西域的雏形,如此聚财之地怎能一次就抢光?咱们要做的不是杀鸡取卵,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收割。这样才能保证财富源源不断,到时大汗要钱有钱要兵有兵,何愁不能雄霸天下乎?”
“啊哈哈哈!”颉利仰天狂笑,猛然从大帐中站立起来,大声道:“本汗得凌云公子一人,可当十万雄兵也。”他眼中喷射着热切异彩,目光灼灼望着大帐中的贵族道:“互市繁华本汗早已心向往之。明日太阳升起之时,吾将亲率麾下两万精骑突袭之,尔等皆交口称赞那互市繁华,本汗偏偏要抢一个给你们看看……”
汗帐众人面面相觑,听颉利这意思,大汗这次去抢互市只带本部兵马,他分明是要吃独食。
王凌云望着仰天狂笑的颉利,眼中悄然闪过一缕杀机,只因他隐藏的很好,并没有被人发现。
“笑吧!笑吧!等你本部兵马一次一次减少之时,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你真以为那韩跃是好抢的?”
王凌云根本没安好心!
他早就盯上了颉利的地位,这一次出谋划策看似为了颉利,其根本目的却是为了削弱颉利的兵马。
草原势力都是各个部族拼凑而起,颉利之所以能够成为大汗,那是因为他的部族最大,拥有两万最精锐的骑兵。
王凌云要想干掉颉利,首先就得灭掉颉利手中的两万精骑。他自己虽然手无寸兵,但却可以借助韩跃的力量。
没有人比王凌云更懂得韩跃的凶猛,不说他手中的大炮之威,便是李世民交给韩跃的那三千玄甲铁骑就够颉利好好喝一壶。
突厥人虽然是马上民族,但是李世民建立的玄甲骑兵却比突厥奇兵更猛,不但骑士全身披挂铠甲,就连战马都有甲胄,如果一挑一对战玄甲骑兵绝对完爆颉利的精骑。
三千对两万,看似颉利大占上风,然而世事无绝对,王凌云十分不看好颉利此行。
“此去虽不能让你全军覆没,至少也会吃一个大亏。”王凌云目光闪烁,嘴角悄然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
他这一手堪称一石二鸟之毒计。若是颉利成功,那么吃亏的就是韩跃。若是韩跃抗住了抢夺,那就代表着颉利会失败。
不管韩跃吃亏还是颉利失败,于他王凌云来说都有好处。计谋一点一点设下,他坚信自己能够成功。
当日夜晚,颉利集聚本部兵马,喝令架起篝火杀牛宰羊,让战士们全都饱餐一顿。
战前之餐最是丰厚,这些骑兵个个吃的满嘴流油,然后颉利又下令兵马不得解散,直接在篝火边养精蓄锐。
日出之时,他要出兵。
……
李世民的皇家车队还在推进,忽然前方传来隆隆铁蹄之声,只见一个骑士飞马狂奔,一边跑一边大叫道:“报陛下,前方五里,已见互市。”
伴随着他的狂喊,庞大的车队顿时躁动起来。整整三个月跋涉,关外互市终于到了。
这骑兵仍在狂奔,终于接近了皇帝的车架,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大声道:“启禀陛下,关外互市已到,据此不到五里之遥,泾阳侯闻听您御驾亲临,正率三千玄甲铁骑来迎。”
李世民缓缓走出车撵,站在车架上淡淡问道:“他就只带了三千玄甲兵出迎吗?”
那骑兵连忙摇头,解释道:“不止三千兵,后面还跟着七八万百姓。只因泾阳侯惊闻陛下前来,所以来不及准备恭迎之事,只能由他先打前站,那些百姓在后方。”
李世民微微一笑,忽然冲着长孙的凤撵道:“皇后可听见么,这臭小子终于懂点礼仪了,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愣头青。”
皇后车撵中悠悠传出一声低叹,每当孩子长大之时,做父母的心头总会莫名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