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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是一份涂满了红色酱汁的大块肉,配有一份菜叶和水果搅和在一起的东西,上面淋着蜂蜜色的酱汁,还有一杯装着红色液体的高脚杯。

洛萨有些懵,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些东西。

斯维因指着主食:“红烩牛舌配海鱼酱,诺克萨斯名菜,是由南方菜系改良而来。”

“舌头?”洛萨一阵恶心,“你们诺克萨斯人吃舌头?”

“诺克萨斯是一个包容了很多文化的国家,出现什么食物都不用感到奇怪,这道菜只是在贵族阶层很出名,一般平民未必知道。”

洛萨不是很想吃,在弗雷尔卓德,动物头部的肉基本都是用来祭祀的:“诺克萨斯菜里不会还要吃眼球吧?”

斯维因点点头:“有一些。”

“给我换一道。”洛萨抱起双臂。

“不想吃?”

“能进入我嘴里的舌头只可能是漂亮女孩儿的。”

“可你必须吃。”

“为什么?吃东西你也要管?”

“我需要你进到诺克萨斯上流社会中去,到时候和贵族一起用膳是难免的。”斯维因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习惯食物只是第一步,你还要学习礼仪、用词和口音,还要关注贵族圈子流传的绯闻和流言。”

洛萨眉毛一挑:“这是杀了那个皇帝需要做的事吗?”

“自然。”斯维因微微颔首,“你以为刺杀一位皇帝是很轻松的事吗?需要经过很多铺垫和准备,你才能刺出最后那一刀。如果你没有贵族身份,你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诺克萨斯的贵族交际不聊些国家正事什么的吗?我是不是应该学学那些。”

“如果他们会聊国家正事,那他们就不叫贵族了。”斯维因道。

洛萨叹了一口气,抓起刀叉切下一块牛舌,忍着恶心嚼了起来。

“还挺好吃。”洛萨有些意外。

斯维因看着洛萨像拿武器一样拿刀叉的手:“明天我再教你正确的用餐礼仪,吃下一道。”

洛萨用叉子扒拉着第二道菜:“不就是菜叶和水果吗,咦?这是什么?”

洛萨发现盘中央还有一块浅灰色的块状物。

“那是鹅肝,周围的蔬果选用的都是外地运输回来的珍馐。”斯维因道,“这道菜全名叫‘男爵沙拉’,意思是只有男爵地位以上的人才吃得起。”

“肝脏吗?不是眼睛就好。”洛萨把叉子插进肉里。

“准确的来说是脂肪肝,为了让鹅的肝脏更大更饱满,饲养者会用漏斗强行给鹅灌喂大量食物。”斯维因解释得很详细,“如果你剖开野生鹅和饲养鹅的肚子,你会发现饲养鹅的肝脏要比野生鹅的硕大十倍左右。”

洛萨看向斯维因的眼睛:“你们诺克萨斯人真是有够恶心的。”

“从某种层面来说,我不反对你的观点。”斯维因一点也不生气,“但是,弱肉强食是诺克萨斯人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我们不会像弗雷尔卓德人那样尊重他们的猎物,也不会像德玛西亚人那样崇尚帮助弱小。弱者只能被强者征服,无论是把你的舌头割下来还是让你的肝脏变得肥大,你都反抗不了。”

洛萨低头看着那块鹅肝。

良久,他用叉子剜下一小块鹅肝,送进嘴里。

“正确的吃法应该是和旁边的蔬果一起吃。”斯维因提醒道。

洛萨三两口让鹅肝下肚,也不去思考它的味道如何,直接拿起那个高脚杯:“这是什么?”

“红酒,用葡萄酿出的酒,和你们弗雷尔卓德的蜜酒区别挺大的。”

洛萨不是很喜欢这红艳艳的色泽,像是血,虽然弗雷尔卓德那边也有喝动物活血的风俗,但目的多是为了仪式,没有人把血当做食物过。

洛萨小口抿了一下,确实是酒,苦味和甜味一起在嘴里回荡。

“还是蜜酒好喝。”洛萨放下酒杯,“就这些?”

“当然不是。正规的诺克萨斯贵族用餐程序很复杂,光是开胃菜就有三道,餐前酒也会连续品尝至少五种,今天只不过是让你稍微熟悉一下,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呼……”洛萨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一天来到异国他乡去学这些不着调的东西。

斯维因打开自己的餐盘,红色左臂凝聚,坐姿端正地吃了起来:“你今天回来时跟我说诺克萨斯烂透了,你觉得主要原因是在哪?”

“那个皇帝呗。”洛萨切下一块牛舌吃下,“也不知道他发什么疯,就那么想征服世界吗?”

“扩张战争是诺克萨斯建国以来就未曾停下过的事业。”斯维因放下刀叉,“诺克萨斯本土非常贫瘠,物产并不丰富。你现在所吃的东西没有一样原产自诺克萨斯本土,都是从诺克萨斯在其他地方的领土和殖民地运送过来的”

“原来如此。”洛萨这下理解为什么诺克萨斯人喜欢战争了,他们就像是一个饥肠辘辘的部落,不征服新的猎场和耕地就活不下去。

斯维因继续说:“但同时攻打三

个国家也是史无前例。诺克萨斯看起来还是个强大的国家,但连年的战争下来,其实已经开始疲惫了。”

“疲惫?我怎么没看出来?”洛萨回想起泰达米尔和奎因曾说过的话,今年就诺克萨斯对弗雷尔卓德和德玛西亚的攻势可是前所未有的猛烈。

“强弩之末罢了。”斯维因淡淡地道,“弗雷尔卓德、德玛西亚和艾欧尼亚都不是好啃的骨头,一味地增加兵力并不能取得太好的效果,再坚持几年下去率先撑不住的只会是诺克萨斯。”

“那个皇帝为什么要这么做?”洛萨问道,“他就那么喜欢打仗吗?”

斯维因冷笑一声,洛萨有点惊讶,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斯维因有这么明显的感情流露。

他在不屑。

“勃朗·达克威尔已经很年迈了。”斯维因摇晃着红酒杯,看着里面的液体搅成漩涡,“他希望可以找到让自己寿命延长的方法。”

洛萨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

为什么诺克萨斯军队今年的攻势异常疯狂。

还有为什么,斯维因要杀达克威尔。

洛萨默默地咽下了鹅肝。

“这个冬天你要好好地练习冰霜魔法,并且继续跟着我学习诺克萨斯语和贵族礼仪。”斯维因打破了沉默,“春天来临后,你就有活儿要干了。”

“什么活儿?”

“进入诺克萨斯贵族圈。”

“怎么进?你给我安排身份吗?”

斯维因摇摇头:“虽然我现在还是贵族,但在外人眼里,我已经是个残废了。我躲藏在这里也是为了计划地顺利进行。给你直接安排身份太过突兀,没有人不会怀疑一个突然凭空出现的贵族。”

“假装是你的儿子也不行吗?”洛萨提议道,“比如我是你在艾欧尼亚的私生子什么的。”

“或许可行,但即使你靠这样的方式成为了贵族,也只会沦为其他贵族的笑话,没有人会主动接近你,也不会有人想和你有交际。”

“那怎么办?”

斯维因喝了口红酒:“德玛西亚也有贵族,但你知道德玛西亚的贵族和诺克萨斯的贵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什么?”

“血统。”斯维因将红酒放下,“德玛西亚的贵族代代世袭,家族势力根深蒂固,即使犯下大错,贵族也不会受到贬黜这样的重惩。而诺克萨斯不同,诺克萨斯不看重血统,只看重能力,能者方可上位。”

洛萨眯起眼睛:“所以我要证明我的能力?”

“是的。”

“你不会让我去参军吧?”洛萨警惕地问道。

斯维因摇摇头:“军功确实是提升地位的主要方式,也是最稳固的。像我,就是因为军功卓越,即使被革职也没有免掉贵族身份。但这样你至少要花个几年在战场上,才能得到足够多的军功面见皇帝。”

“你的意思是有更快的方法?”

“没错。”斯维因从大衣里掏出一张纸。

洛萨看去,惊讶地发现这上面的内容他居然看过。

“竞技场再添猛将!来自艾欧尼亚的猛虎瓦斯塔亚清算人能否战胜擂主德莱文?精彩尽在今晚的荣耀竞技场!”

————————————————————————————

诺克萨斯是一个社会结构相当严谨,但浮动性却非常大的国家。

诺克萨斯帝国内部,尤其是在军队中,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但这样的等级制度并非绝对,如果地位低的人能够证明自己对帝国的价值高于自己的上司,那么就可以很轻松地取而代之。

这条法则不止局限于诺克萨斯人,甚至对异族、奴隶、罪犯也适用。诺克萨斯也因此成为了一个效率极高的国家,日常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因为地位低下的人渴望出人头地,地位高的人也不希望自己被顶替。

——节选自伊泽瑞尔著《瓦洛兰游记:诺克萨斯篇第一章:帝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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