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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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古董店的小老板接到了远在大城市的师兄电话。
对方的声音略显激动:“小年,你寄来的照片我收到了,这几天我要带个人去一趟你那,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那个卖玉女孩的消息?”
小老板名为余年,当即怔了一下,那女人就是一个普通的卖货的,样貌平凡,个头也不高,算是平平无奇,就是再次碰到他都不一定能认出来。
“大师兄,为什么要找她?到底出什么事了?”等等,大师兄怎么知道那卖玉的是个女孩子?
“具体的等我到那再跟你说,总之,你一定要帮忙打听一下。”
余年愣愣地点头,话说回来,他去哪找那个当玉佩的人?对了,对方好像留下了联系方式,只因这种当了的物件,主人很可能经济宽裕就会回来买,所以做典当的人一般会跟主人约好时间,他给的期限是2个月,如果2个月内对方不来买,他就会卖掉这个玉佩。
余年翻开登记本查看一番,“苏媛媛,工作单位是一实小?”
他在脑中回忆这个女孩的样貌,还好能记得一些。
他不知道师兄为什么忽然有这么多怪异的举动,可他知道师兄那人平常懒之又懒,能叫得动他的除了红烧肉就只有他那几个朋友了,而师兄这人虽然混得不怎样,但朋友各个都是厉害人物,师兄交友范围很杂,交朋友也十分挑剔,能让他上心帮忙的,对方一定不是小角色。余年觉得这事不寻常,便开始留意苏媛媛的情况,他最终还是在学校门口认出了苏媛媛,这个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看起来并不像是能有什么特别遭遇的,更不像小说中那些身世坎坷的女主,女主好歹也要有女主的样子才对,可苏媛媛没有。
以苏媛媛的长相,要是扔到人群中,很容易认不出来的。
这个苏媛媛好像只是代课教师,余年看到苏媛媛送小孩放学,有个男人来接她,对方对她不是很热络,但苏媛媛那双并不漂亮的眼睛里盛满了热情,余年了解那样的眼神,那是为情所动的信号,这姑娘一定很满意自己的男朋友。
苏媛媛不懂自己被人盯上了,次日学校放学早,她叫了辆人力车去了卖随身听的商场。
“我想看一下随身听。”
售货员瞥了她一眼,不太搭理,苏媛媛咬咬牙,知道自己是让人看轻了,她最近省吃俭用也没时间好好打理自己,更没几件拿得出手的衣服,卖了玉佩的钱加上攒下来的才勉强购买一个随身听的。
她又说了一遍,售货员嗤了一声头都不抬,“那是爱华jx909d,两千七,你确定你有钱我再拿,要是买不起就别拿了,省得麻烦。”
苏媛媛低着头,掩盖住眼睛里的讶异,一个随身听竟然要两千七百多?那么贵吗?简直吓死人了,她是真的卖不起,可她不想让人看低了,便嘟哝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也不过是个售货员。”
那售货员被讽刺一番,脸色难看的要命,苏媛媛见状,心里大感痛快,她从这个专柜离开去了别的地方,最后在一个卖电视的铺子里找到了她要的随身听,四百不到的价格,虽然比起两千七是便宜了点,可这已经是她能承受的极限了,苏媛媛试了一下,放电池进去,见操作没问题才付了钱。
看着手里银灰色的随身听,她已经能想象出张志听这个随身听时的样子了,要是她送了张志这么贵的东西,张志的妈妈见了一定会高兴,苏媛媛把随身听收起来,打算下次见面时给张志。
天一日冷过一日,梁小妹已经穿起了秋衣秋裤,天冷以后,她反而白了一下,以前黑不溜秋的小姑娘多了几分秀气,或许是因为上了学的关系,身上竟然多了几分书卷气,这样的变化是巨大的。
梁小妹背着嫂子买的书包,高兴地唱着小曲,今天小庄老师又表扬她了,说她数学比以前进步很多,叫她好好努力,还让她记得,叫苏惟惟在她数学作业本上签字。
“小妹?”娇娇惊讶地看向小妹,小妹才上学没多久,可气质却跟以前大不一样,好像变文静了许多。
娇娇比小妹小月份,按理说也该上一年级了,可她没人管,巧红对她好过一阵子,现在也偶尔买东西给她吃,叫她不要回家乱说什么,却从没提起送她去学校读书。
见梁小妹蹦蹦跳跳的,她羡慕道:“你怎么这么高兴啊?上学好吗?老师会打人吗?同学们会揪你小辫子吗?”
“不会不会,那都是假的!是骗人的!学校的老师可好了,我们班小庄老师经常给我糖吃,下课我就和我的朋友跳皮筋,回家作业也不多,唯一痛苦的就是考试了,我讨厌考试。”
梁小妹叽叽喳喳的,她描述中的学校跟娇娇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温柔的老师、可爱的同学、有趣的同桌,那些都离她太遥远了。
“我给你看这个……”梁小妹掏出语文书,翻到书面里面,“你看,我们学校都流行贴纸,大家把贴纸贴在书上,比谁的贴纸多,我们课间还会摔纸牌,谁赢了纸牌就归谁,我玩纸牌玩的很厉害,赢了好多纸牌。”
娇娇完全接不上话,只能愣愣地看向梁小妹,为什么她觉得自己跟梁小妹越来越远了呢?自打梁小妹上学后就不怎么找她玩了,每次她去找梁小妹,小妹都说要做作业,还说做完作业要听苏惟惟读书讲故事,娇娇家里的情况跟小妹家差不多,她以为她跟小妹同病相怜,可现在这情况分明不一样,因为苏惟惟的关系,小妹生活的越来越好,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和小妹没有共同语言了。
她好像要失去自己最重要的朋友了。
她真的很羡慕小妹,她也想有苏惟惟这样的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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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以后,家里的蔬菜种类越来越少了,苏惟惟怕bb和小妹营养不够,便想着从街上买些坚果回来,入冬后坚果并不便宜,口味也没有后世那么好,苏惟惟挑挑拣拣好不容易买了核桃、葡萄干、巴坦木、腰果、切片红枣干,别看这坚果都很常见,可在这时候却是真的很难买,尤其是巴坦木,还是干货店的老板自己托人从新疆带来的,没吃完便拿出来售卖,都被苏惟惟买来了。
买了坚果后,苏惟惟把所有的果子混合在一起,装在罐子里,这样谁要吃倒一捧就可以了。
bb第一次吃,苏惟惟放了葡萄干和巴坦木在他嘴里。
“怎么样?”
bb小心翼翼地嚼嚼,慢慢地,他的眼睛越来越亮,就好像吃了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原来这就叫坚果?苏惟惟看笑了,“怎么样,妈妈做的坚果很好吃吧?”
bb使劲儿点头,原来这就叫坚果,原来这些东西可以和葡萄干混在一起吃。
惟惟就是厉害,做什么都好吃。
梁小妹一向是马屁精,吃了坚果便大叫一声:“天哪!太好吃了,坚果酥脆可口,香味浓郁,配上葡萄干的甜味,一口咬下去嘎吱嘎吱的,嫂子,我太感动了,这样的美味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大写的做作!!苏惟惟失笑不已,她昨晚讲故事时提到薯片和芒果干,小孩没吃过,就问那些东西是什么样的,什么味道,苏惟惟随口一说,谁知小妹竟记得一清二楚,果然是日后的写作大佬,现在就是戏精一个。
“好吃吧?以后每天吃一把。”
梁敏英正好进门,也觉得稀奇,她活这么大还不知道坚果这种东西,这什么巴坦木果子更是稀奇,但是吃起来确实挺香的。
“嫂子,你怎么想起来做这个?”
苏惟惟笑着塞了几个坚果在她嘴里,道:“我怕咱们吃的太素,会没营养。”
她前世就喜欢吃每日坚果,每天一袋子十分方便,来了这里没有现成的吃,就买散称的坚果自己做了,还好做的不算难,虽然这个时候的加工技术不如后世,但这时候的果子口味却比后世好很多,味道足,不像后世的东西,什么都不好吃。
梁小妹把每日坚果放在口袋里,笑嘻嘻地出门了,红红见她又吃好东西,便跟在她后面问:
“小妹,你吃什么呢?”
“我嫂子说这叫坚果!”
“坚果?好吃吗?能不能让我尝尝?”红红看小妹吧唧吧唧的吃的很香,真是馋得慌,头勾着看向小妹的口袋,梁小妹很烦她,以前红红每次有什么东西一口也不给她吃,壮壮更是欺负bb,她可是很记仇的,别人欺负她她都记得,给红红吃?做梦!“去去去!一边去!这是我嫂子给我的!谁叫你们以前总欺负我们!”
红红瘪瘪嘴,想说那是她妈和她奶教的,她也不敢不听话的,小妹手里的坚果看起来很好吃,她真想吃一口。
“就给我一个嘛。”
“不给不给就不给!你奶奶欺负我嫂子,你妈妈也欺负我嫂子,你们全家都欺负我嫂子,我才不给你吃。”
当下娇娇过来了,梁小妹捏了颗巴坦木给娇娇,娇娇吃了口,当即抿着嘴感叹:“太好吃了!小妹,这是什么啊?”
“这是坚果,是我嫂子做的,我嫂子厉害吧?”
娇娇嚼着坚果更羡慕了,如果苏惟惟是她嫂子该多好了。
红红站在边上看她们吃,看得直咽唾沫,坚果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她也想吃。
梁小妹吃的坚果很快引起了村民的注意,大家询问一番才知道这是苏惟惟发明的。
“惟惟可真厉害,什么都会。”
“可不是吗?你看人家小妹,这才几个月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这多亏了苏惟惟这个嫂子。”
“说起来卫东也亏了苏惟惟拉扯,还有明中,他去北京的事我都不知道,说是惟惟这个嫂子支持的,说起来惟惟也挺不容易的。”
“是不容易,刘玉梅把人撵出来,连口粮食都不给,人惟惟带着老梁家这帮孩子,真心不易。”
大家讨论一番,又去苏惟惟家讨教做坚果的做法。“惟惟,吃这东西有什么好处?”
苏惟惟笑起来:“这东西补脑子很好的,每天吃一捧,人需要的营养都齐全了。”
“这么神奇?”
“可不是吗?总之,坚果对身体好,不过也不能多吃,一天几颗就行。”
大家得了经验,便都回家试试了。
正是冬天,家里没什么吃的,有些人就学着苏惟惟做混合坚果,有的人把晾干的山芋切的小小的,和瓜子仁、南瓜子、核桃混合,再放点葡萄干进去,别说,虽然没有苏惟惟做的美味,但确实是很好吃的。
苏惟惟把吃完的麦乳精罐子洗干净,再把做好的坚果倒进去密封好,用网袋子拎着。
“嫂子,你这是去哪?”梁敏英疑惑。
“我去看看卫东,顺便看市里有没有赚钱的门道。”
梁敏英沉默片刻,家里的负担全部落在嫂子一个人身上,嫂子确实很辛苦,要是她没辞职就好了,多少能帮嫂子分担一些。
苏惟惟打算两天后去一中,上个月一中原本是要月考的,可因为放假耽误了,这次是一中的第二次月考,苏惟惟想趁此机会再去其他中学转转,不局限于一中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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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进口的黑色奔驰停在古董店门口的梧桐树下。
枯黄的梧桐树衬得深秋的小县城愈发冷清。
正是上班时间,偶有骑车的行人经过,来往的人都盯着这辆黑色奔驰。
这年头轿车是稀罕物,放眼县城,路上的车屈指可数,最常见的就是二手的国产越野,一两万就能买到,再好点是桑塔纳,这年头能开桑塔纳的都是有钱人,桑塔纳省油耐开,配件还便宜,小县城的老板都喜欢这车。
奥迪奔驰这类名车他们在电视上见过,现实中他们可没见过这么好的车,虽然他们看不出价格来,但既然是奔驰,肯定便宜不到哪去。
余年也看嗨了,是男人没有不喜欢车的,他在县城生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这里竟有人开得起一百多万的进口奔驰车。
司机打开轿车们,余年伸头张望,妄想走下来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绝世美人,谁知,竟走出一个穿着灰色道袍的男人,对方还算清俊,身材高瘦,一派仙风道骨,像是下一秒就能羽化成仙了。他左手握着一串明黄色的念珠,念珠缠绕在手上,他以手指轻轻拨弄,要不是那身道袍,世人都会以为这不是道士而是和尚。
这假道士……
“师兄?”余年惊的眼珠子要下来了,“你怎么来了?”
更重要的是,几年没见,师兄竟然发达了!这是入赘给了某富家女做上门女婿呢?对对对,绝对有可能,就师兄这小白脸,卖卖色相混个奔驰开开不成问题。
“你实话实说,你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还是去红灯区出卖灵魂了?你说,你怎么混上奔驰的?”
师兄嫌弃地瞥了眼他的穿着,“思想龌龊!认知狭隘!我就坐个奔驰就得杀人放火出卖色相?倒是你,这么多年了一点长进没有,你看你这是什么打扮,皮夹克穿的不伦不类的,你是卖古董的,就你这毫无行业特质的打扮,谁敢把古董卖给你?”
余年被训的瞬间找回当年的感觉,是,这是他师兄,亲的,师兄此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嫌弃他、鄙视他、训斥他。
当下,黑色皮鞋从车内踏出来,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站在余年的面前,对方比余年高半个头,足有一米八五,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西装笔挺毫无皱褶,双腿笔直气势非凡,身材精壮,手上戴着一块余年从未见过的腕表,余年当下觉得,这男人比这辆奔驰车更显眼。
简直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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