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死亡叹息,魔法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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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本质是什么?
交易的本质就是以物易物,银子也好、金子也罢,本身不过无用之物。是法度、社会秩序赋予了其权利、价值。
朱拂晓家中没有钱不要紧,只要他家中有粮食就足够了。
这世上还有比粮食更值钱的硬通货吗?
金子银子不能填饱肚子,但是粮食能!
回到家中,朱拂晓将所有箭矢模样刻画好,然后灵魂波动,与体内的魔力共振。
因为大千世界没有魔法元素,朱拂晓的所有魔力根本皆来源于体内圣杯,圣杯是其根本的一切,所以他并不需要念诵咒语,去与大千世界的魔法元素共鸣。
他只要灵魂波动,与体内的死亡魔力共鸣,与圣杯中的魔法力共鸣,足矣!
死亡叹息!
朱拂晓周身一道道黑色的雾气流转,就像是一条条小蛇般,钻入了身前的箭矢中。
伴随着死亡叹息的加持,那箭矢忽然变得古朴暗淡起来,在箭头上多了一个玄妙莫测的符号。
体内魔力见底,但是圣杯中有更多的魔力,此时犹若海洋般宣泄了过来。
如果说朱拂晓体内的死亡魔力是一个茶杯,那么圣杯中的魔力就是无穷无尽的大海。
体内魔力才刚刚耗尽,下一刻滔滔不绝的死亡魔力转化而来,支撑朱拂晓继续施展魔法:
流血不止!只要被箭矢射中,就会永远不断流血,流干而亡。
不祥诅咒!霉运汇聚,只要猎物携带箭矢,就算是走路都要跌倒,奔跑都要撞在树上。
这是一种不祥的力量!
朱拂晓担心自家箭矢射不死那些强大的野兽,于是心中思忖,又在箭矢中加持了两道魔咒。
只见那箭矢上多了一条血红色的丝线,以及一道黑色充满了不祥味道的符文。
这五十只箭矢,不管是落在谁的手中,都会沾染霉运,惹上不祥的事情。
夜半时分,他才将箭矢处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在一个背篓内,然后用绳子捆束好。
没办法,这箭矢可不是一般玩意,普通人碰到可是会倒大霉的。自家小妹心智不全,可不能叫其碰到箭矢。
当然,他执掌死亡魔法,对于这诅咒之力自然是免疫的。
一夜无话,朱拂晓不曾睡觉,而是以打坐修行、修炼魔法代替了睡觉,第二天天才刚刚亮,便起身装了一斗米,向村头王猎户家赶了去。
王猎户今年五十岁,早年丧妻,唯有一个儿子相依为命。
如今儿子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是一个强壮的小伙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狗熊,身材强壮的不像话。
猎户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会太差。
甚至于王猎户家的屋子,也是五间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寻常草庐,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猎户家的儿子如今已经二十有五,却迟迟没有娶亲。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村中提亲的不少,但能成的却一个也没有。
在这古代,能嫁入猎户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辈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儿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猎户家,却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刚刚搬来不久,对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晓只是闷头读书避免祸事,也少与村中百姓接触,心中有些瞧不起这群泥腿子的心思。
这些都是他从前身记忆中知晓的。
至于说具体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猎户,在家吗?”朱拂晓站在木门外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木门三米高,两米宽,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经遍布岁月的斑驳痕迹。
“谁啊?”院子内响起一道犹若小牛犊子般的声响,那声音就像是闷雷,显然中气十足。
“我,村头的朱拂晓。”朱拂晓道了句。
大门打开,只见那豹子头,两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脱脱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钢叉打开了大门。
待瞧见朱拂晓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钢叉:“原来是秀才郎,这一大早怎么来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请进吧!”
王家子连忙打开大门,示意朱拂晓进来。
看着这王家子,朱拂晓终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猎户人家,但王大却迟迟找不到媳妇了。
牛皮癣不说,脸上还有一个个拇指大小的脓包,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脓包就像是一个个水泡一般,在脸上不断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会将那水泡给刺破迸射出来。
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疾病、恶疾。
“老爷子在家吗?”朱拂晓问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么?”王家子面带好奇的看着朱拂晓背部的那一斗米。
“我想要在老爷子这里求取一把猎弓,区区礼物,不成敬意!”朱拂晓将背后的米递了上去。
“原来是粟米”王大接过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说话,屋子内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谁啊?”
“爹,是村头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猎弓。”王大推开门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灶台上。
那王猎户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猎刀,此时闻言抬起头来:“怪哉,朱公子一介书生,要这猎弓作甚?”
“王大爷,这里是一斗米,不成敬意。若大爷肯匀我一张弓,在下有十斗米奉上。”朱拂晓走进屋,双手抱拳一礼。
十斗米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着野菜,够寻常人家吃两年了。
看那王猎户,虽然五十多岁,但却身材壮硕,比之一边的王大也不差分毫。
只是脸上饱经风霜,看起来有些苍老了,但那一双眼睛却依旧明亮的很。
“十斗米换一张猎弓到绰绰有余,只是……”王猎户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迟疑:“公子的事情,老汉也听说过,对于公子的遭遇,也是感同身受。只是,你千万莫要想不开,杀人可是犯法的。公子乃知识人,识文断字,日后到哪里不吃一口饭?何必与那理正死磕。”
朱拂晓闻言一愣,眼神里满是愕然:这都哪跟哪啊?他什么时候要跟那理正死磕了?
“这十斗米我虽然想要,但却也不能为十斗米而害了你,叫你成为杀人凶手。若在平日里,这弓弩卖给你也就罢了,但现在卖给你,反倒是害了你。”王老汉摇了摇头:“公子请回吧,这一斗米也请搬回去吧。”
朱拂晓苦笑:“王大爷,你倒真瞧得起我,我哪有那杀人的胆气?不过是这些年日子太苦,想着找条活路,去弄一些荤腥。再者说,凭我与杨家的关系,区区理正又岂会叫我走这种铤而走险的路?杨家虽然没落,但碾死一个理正,和碾死一只蝼蚁没什么区别。”
王猎户闻言一听倒也是,略做沉思后才道:“崽子,你去将后院的那张熊筋鞣制成的硬弓拿出来。”
王大转身走入后院,不多时手中持着一把一米五长短的硬弓走出,递到了老猎户手中。
看着手中的硬弓,王猎户抚摸一下,然后拉开弓弦,只听得“崩”的一声响,犹若是惊雷炸开,空气呼啸,院子里好像是霹雳炸响。
“朱公子乃是读书人,寻常弓箭,可入不得公子法眼,咱们也不敢拿寻常的东西糊弄人。这把弓箭,乃是我用一头黑熊的熊筋、加上野牛的老筋炮制,再辅佐荨麻的树皮、铁线、蚕丝鞣制而成的硬弓,足足有六石,可百步穿杨。这弓身,也是深山老林中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铁树制作而成。”老猎户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然后将手中的硬弓递了过去。
弓箭的制作,朱拂晓也会。他不但会制作弓箭,还有一手十分不错的射术。
毕竟在那个时代,热武器不可能人人都具备,弓箭等冷兵器成为了无数人的首选。
他不但会射箭,还有二十一世纪最为顶尖的制作弓箭的工艺,可惜条件有限,不能施展出来。
朱拂晓接过那硬弓,整个硬弓上捆束着一层细密的麻绳,将整个弓身笼罩住,使得长弓可以不被日头晒,能够一直使用下去。更是增加了不错的手感。
六石的弓箭,他好像只能拉开一个小牙牙,他拉不开是真的啊。
“这可是六石弓箭,十斗米怕换不来。”朱拂晓拿着手中的弓箭,有些爱不释手。
现在拉不开,不代表以后拉不开。
“哈哈哈!哈哈哈!十石粮食当然换不来六石的硬弓。算是老汉将这六石硬弓赠送给公子的,我家那老猎犬上个月刚刚下了一窝狗崽子,也顺便赠送给公子一只。老汉斗胆,肯请公子将小儿带在身边,传授一二大字,日后谋一条生路,做一个账房掌柜,老汉感激不尽。”
读书人,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朱拂晓现在身上并未有任何功名,但却依旧可以在杨家换一碗饭吃,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况且,山中猎户时常遇见猛虎野兽,稍有不慎就是丧命的危险。猎户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危险的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