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虬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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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篝火熊熊,烤肉加上美酒,气氛正浓烈。
那王大此时灌了一口美酒,对着朱拂晓道:“先生,你看我叔父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但却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被人尊称为:白衣神箭。一手箭术登峰造极,就算军伍之中,也无人可及。已经到了出神入化鬼神莫测的程度。这几日虬髯客来到瓦岗地界,正要与瓦岗群雄交手验证武艺,我家叔父就是听闻虬髯客路过此地,特意等候讨教的。”
“虬髯客?”朱拂晓眉毛一挑:“那个虬髯客?”
他倒是知道前世小说中有一个‘虬髯客’,但虬髯客分明是历史虚幻出来的人物。
自己现在到底在那个世界?
现在隋唐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红拂月下追李靖了没有?
“当然是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号称是江湖第一刀客的虬髯客。”王大眼神中满是得意,只是待瞧见朱拂晓那副懵逼的表情,方才笑容一滞,讪讪一笑:“倒忘记了,先生不是江湖中人,不晓得江湖中的事情。”
朱拂晓看向王伦:“在下虽不是江湖客,但对于江湖中的事情,倒也颇为好奇。阁下欲要与那虬髯客决斗,不晓得在下可否旁观一二?”
“你若喜欢,就尽管随我一道去观看,也好为我做个见证。那虬髯客武艺高超,号称天下第一刀客,已经达到‘至柔’之境,我却是不服。至柔之境又能如何?还不是肉体凡胎,被弓箭射到,依旧要凉凉。纵使寻常弓箭射不死他,但我有祖传铁胎弓,有十石的力量。对于这群喜欢吹嘘的江湖豪客,最是不爽。”
王伦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屑的味道。
朱拂晓端起酒盏:“多谢阁下。对于江湖争斗,在下好奇已久,今日正好过过瘾。”
他有心想问‘至柔’是什么境界,但双方素未平生,贸然开口询问怕是不好。
足足两个时辰,叔侄二人方才酒足饭饱,然后起身告辞离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朱拂晓静静的站在院子里,扫过地上散乱篝火,屋子内早就熟睡的小妹,然后心头念动将白骨小鹿召唤出来整理庭院,自己却持着灯笼走出了院子。
他要趁着今夜,将那上百具尸体炼入白骨骷髅,使得白骨骷髅更进一步。
且说王伦与王大走出庭院,出了百丈之后,才见王伦表情严肃道:
“你这先生不简单!”
“不简单?”王大不解。
“寻常书生,哪里能狩猎狼豺虎豹?纵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面对狼虫虎豹那也是五五开。”王伦看向王大:“最关键的是,他确实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狩猎者等猛兽,岂是凡俗之流?”
“原来如此。”王大恍然。
朱拂晓一路匆匆而去,然后用白骨骷髅背着自己,二人以魔法灯掩饰了行迹,倒是不怕被人看到。
朱拂晓争分夺秒的趴在白骨骷髅的背上,不断修炼魔咒,修炼体内‘白骨观’妙法。
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
直至下半夜,朱拂晓方才身上沾染着灰尘返了回来,细看背负他身躯的白骨,已经是整个头颅内有一个碗大的绿色火焰,整个身躯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一道道堪称是诡异的黑色线条,穿过每一根骨头。
那白骨散去了本来惨白色,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种翠绿之光,与上方的鬼火对应。
吞噬了上百具尸体,朱拂晓将其收入灯笼内,然后任由其消化底蕴、进化,自己一个人却盘坐在屋子内,默默的打坐修行。
修行圣杯法、修炼死亡魔法、入山狩猎,就是朱拂晓的日常生活。至于说自家便宜老子叮嘱的‘读书’,朱拂晓早就忘记的七七八八了。
伴随白骨观入门,对于体内气血消耗越来越大,朱拂晓每日不得不不断吃肉,方才能维持形体不变,免得瘦成骨头架子。
自从昨晚之后,王伦每日都拎着美酒,来到朱拂晓的院子蹭肉吃。
朱拂晓现如今射猎之术独步天下,倒也不差王伦与王大一口吃喝。而且他能感觉到,王伦的生命磁场,何止强了三娘子的十倍?
王伦有多强朱拂晓不知道,但他知道柴关在王伦面前,就是一个豆腐渣。
“你这书生倒奇怪,人家都叫你朱秀才,为何不见你读书?”
这一日晌午,酒足饭饱之后,朱拂晓斜倚在凳子上,整个人修行圣杯法,。在一边的王伦剔着牙齿,看向他的目光里露出一抹好奇之色。
“老婆饼没有老婆,红烧牛肉面没有牛肉,同样秀才也未必会读书。科举何其之难,天下士子无数,犹若过江之鲫,可以比之鱼跃龙门。既然希望渺茫,我又何必去继续读下去?能用学识混个温饱,已经是足矣!”朱拂晓打断了圣杯法的修炼,开口随意应付了一句。
“哈哈哈,兄弟果然是个妙人!我王伦能认识到阁下这般人物,简直三生有幸。”王伦笑着道了句。
朱拂晓双手抱拳,懒洋洋的道:“休要吹捧我。你即便是吹捧我,这几日的酒肉饭钱,也得记在账上,以后要还给我。”
“我已经打探到消息,找到了虬髯客闭关隐居之地。虬髯客正在瓦岗山深处调节精气神,以应付接下来的大战。”王伦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明日我将启程,进入瓦岗山脉,寻找虬髯客挑衅。我北地绿林威严,不容践踏。”
“同去!”朱拂晓道了句。
王伦与朱拂晓闲扯了半日,然后转身离去,在接下来的三日,朱拂晓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
王伦闭关了,面对虬髯客这等高手,谁也不敢放松半分。
三日过后,一阵敲门声响,朱拂晓打开门,只见王大与王伦站在了门外。
此时的王伦与三日前决然不同,现在的王伦就像是一根即将射出的箭矢,整个人看上去叫人一阵心悸,似乎随时都可能被那股气势给射死。
“走吧!”王伦没有多说,只是道了一句,然后便转身向前走。
王大急忙解释道:“我叔父如今要闭口孕养体内精气神,免得精气神泄露,不便说太多的话。”
朱拂晓指挥着王大背上自家箱子,连忙向王伦追了过去,一行人脚步匆匆的出了大吴村,向瓦岗山脉深处走去。
“先生,这是我配置的驱虫药粉,入山还需多撒上一些。”王大连忙将一个布袋递给了朱拂晓,一股刺鼻的硫磺、各种草药的味道传来,叫朱拂晓不由得大脑一阵清明。
“我不用!我自然有办法避开山中犲虫。”朱拂晓可不敢叫那不知名的粉末撒在身上。
王伦与王大对视一眼,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然后也不多说,二人各自在身上洒落一把粉末,然后小心翼翼拍打匀,方才迈步向山中走去。
大自然中各种毒虫数不尽数,就算武功再高,也有可能会丧命,是以王伦与王大是百倍小心。
入了山中,那王伦与王大虽不说健步如飞,但山中藤蔓杂草对他们来说,却并不是难题。但对于朱拂晓来说,就不是一般的难走了。
“我来背你!”王大来到了朱拂晓身前。
“你背的动?”朱拂晓诧异道。
“寻常百十斤的野猪、袍子,对我来说也是轻若无物。先生尽管放心就是,我也修得武艺。”王大解释了一句:“虽然武艺不高,但一把子力气还是有的。”
朱拂晓心中放下,然后趴在王大身上,三个人在群山中穿梭。
密林寂静,三人也不说话,免得惊动山中猛兽,徒生事端。朱拂晓也趁机在王大的背上修行魔法。
走了半个时辰,王伦忽然脚步顿住,抬起头看向远方一座山脉:“到了!”
朱拂晓闻言睁开眼,抬头向远方群山看去,只见山中一片郁郁葱葱。人的磁场没有,但熊罴、虎豹的磁场却有几道。
没有解释,王伦低下头看向山间的一行脚印,然后循着脚印走了过去。
虬髯客也是人,既然是人,就要吃饭。
虬髯客也要下山狩猎。
王大紧随王伦身后,在这山中穿梭,半个时辰后山间流水棕泉声音响起,一座简易的茅草庐映入眼帘。
在那茅草庐前,一个身穿粗布麻衣,三十左右的汉子,正静静的站在草庐前。
汉子五官端正,呈现国字脸。浓眉大眼,满脸的虬髯。看起来五官并不出众,反倒是有几分丑陋。
此时其双手环报虚空,似乎在吞吐着什么,整个人陷入了定境。
朱拂晓却是瞳孔一缩:“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一只棕熊!”
他指的是磁场!
很难想象到,一个人的磁场,竟然可以与那凶猛的棕熊媲美。不对,准确来说是可以更甚一筹。
朱拂晓目光中露出一抹释然:“怪不得我之前不曾发现此人踪迹,原来是将其误认为熊罴了。不知此人的力量、生命,又会修行到何等不可思议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