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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春桃这么快就怀上了真是云初没有想到的。

她想着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因为自己和木门才有的,内心也对其多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要不是木门不可能一直都在鲁鹏天那边出现,那云初就开开口请求要当这个孩子的干妈了。

想到这木门说不定下次就要消失,云初想着还是算了,要是真的认了这个干儿子和干闺女,回头鲁鹏天那边的木门消失了,她就该难受了。

既然注定和超市里的这些客人没有多深厚的缘分,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投入太多的感情进去。

最开始云初不知道薛春桃怀孕了还没觉得,这会细看之下她确实是消瘦了许多。

虽说她才见到薛春桃的时候她就是瘦的跟一根干柴一样,但是自从她跟着鲁鹏天一起生活了之后,鲁鹏天已经把她养的丰腴了许多。

鲁鹏天是个猎户,就算现在他不常进山打猎了,但是他以前积攒下来的风干猎物已经足够他们两口子吃上一年半载了。

而且鲁鹏天还藏着不少的好东西,手里也不缺银子,平常也总会去镇上买一些新鲜的蔬菜点心回来。

薛春桃本来就是十六岁的人了,之前瘦也只是身体亏空得太狠了,好吃好喝了养了一段时间,可不就大变样了。

云初十分肯定就现在薛春桃的这个样子,她前夫家里的那些人要是再看到她,只要是不细看,猛不丁的绝对不会把她和自家那个负伤离家的童养媳当成一个人。

说起来薛春桃的前夫家里肯定不知道她现在就在离他们一百多里地的村子里生活,在他们看来当时她身无分文,又遭了丈夫的毒打,极有可能是寻了短见了。

其实薛春桃每天都担心会被前夫找到,所以平常鲁鹏天去镇上的时候她都不愿意去,就怕在外面走动的时候会被认识的人看到。

为此鲁鹏天也劝过她,现在她的户籍已经落在了村子里,就是她前夫那一家子找过来也拿他们没办法。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运气不好被那家人认出来了,大不了给点银子打发了就是了。

对方已经带了一个女人回家,那个女人又容不下薛春桃,要是他们提出给银子了事的话,对方肯定想都不想就会答应了。

毕竟他们买下薛春桃的时候才只给了一点微不足道的粮食罢了,她又帮着他家干了这么多年的活,怎么说也该见好就收吧。

不过薛春桃有了身子之后,只会比以前更加谨慎,前夫一家人带给她的伤害实在是太深了,让她骨子就对他们心生惧怕,根本不愿意去想被对方找到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薛春桃觉得现在就是她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她和鲁鹏天成了亲,摆了八桌酒席宴请的村子里的人,这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肯定。

要知道她前夫家里可从来没有提过要给她名分的事情,在她成人之后也没说要补上酒席,这也是薛春桃心里的一根刺,让她觉得自己在前夫家根本就是一个任其打骂的奴婢,根本不是他家的儿媳妇。

而且薛春桃觉得鲁鹏天比她的前夫好上一万倍,他不会打她,反而是在两人成亲的那天晚上就把自己以前存下来的银钱首饰都交给了她。

用鲁鹏天的话来说就是他把家底都交给媳妇了之后,以后在家里薛春桃就负责管家,而他就负责种地、打猎,挣钱养家。

鲁鹏天是一个俗人,以前当兵的时候也尽收罗那些金银首饰了,这样的东西虽然云初和湛云霄都可能会看不上,但是对于薛春桃来说,这就是一笔天大的财富了。

那些金发簪、金手镯、金耳环看起来都是富家小姐太太才能带的稀罕东西,每一样都能换好几亩地了。

没错,对于薛春桃来说,任何东西的价值都和田地挂钩,她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的把云初给她的那些菜种出来,等以后赚了钱,她就多多的买上几块地。

一亩!两亩!十亩!百亩!她要靠着自己的双手,给以后的孩子攒下一份丰厚的产业,让他们能够平安喜乐的过上一辈子,要是运气好,不遇上什么天灾人祸的话,这些田地说不定还能让她以后几辈的后人都跟着享福呢。

鲁鹏天把那些金银首饰给薛春桃的时候,也劝过她把头上戴的木钗换成银发簪或者金发簪,只不过薛春桃说她一个农家女,要是把这些东西带出去招摇的话,容易把贼给招到家里来。

新房子还没有建好,他们现在住的这个茅草屋一点安全性都有,鲁鹏天给的这些东西她放到屋里都担惊受怕的,换了好几个地方藏了之后,还是把东西藏回了最开始鲁鹏天藏东西的床底下。

云初见自己几个人围着收银台大吃特吃,薛春桃这个小孕妇只能委屈巴巴的缩在角落喝可乐,心里实在是不落忍得很。

知道薛春桃现在害口只能吃得下一些味道酸的东西之后,云初起身去货架上拿了几包溜溜梅。

起身这个东西味道也不酸,主要还是甜味,不过薛春桃也是能吃得下的,她一手拿着可乐,一手拿着一包溜溜梅,时不时的往嘴里扔两颗看起来总算是没有那么委屈了。

“明天我就去隔壁店给你们买上几大箱子纸尿裤,你们这孩子和我也有缘分。”

云初只有两个朋友,一个唐蕾,一个彭静晴,两个人都是单身狗,倒是彭静晴过年回去好像被爸妈|逼着去相了两回亲,如今和其中一个相亲对象有点苗头。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对象可以送纸尿裤和小衣服,云初可不就开心得不得了了。

说起这个云初又想去了一件事情,她回到二楼把之前在商场里买的那一大袋子婴童用品拎下来递给鲁鹏天。

看着这一袋子的东西云初还觉得好笑呢,她给几人解释道:“那天我去市里逛街,看着这些小孩子穿的衣服和鞋子实在可爱得紧,没忍住就买了这么许多。”

“原本我还想着买了就买了吧,这些东西一两年也放不坏,肯还能留给我以后的孩子穿,结果没想到这么巧春桃就怀上了,看着这真是冥冥之中注定了这些东西合该给你肚子里的这个小家伙了。”

云初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巧,她才在商场里买了一堆小孩子的衣服和鞋子回来,薛春桃就怀上了,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天意了。

一听云初这话湛云霄的心里就更加不是滋味了:听听!听听,这些东西原本是小初给他们以后的孩子准备的,如今倒是便宜了鲁鹏天这厮。

云初没有注意到恋人的异常,见鲁鹏天随手就把她精挑细选才挑出来的衣服放在了脚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哪里肯服气呀。

云初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鲁鹏天一个大男人不解风情,根本就欣赏不来这些。

给自己做好心里准备了之后,云初走过去拎起带子对薛春桃招了招手:“春桃你过来看,我买了好几条特别可爱得裙子,女孩子穿肯定好看。”

现在小孩子的衣服做得真是好看,款式和面料都无可挑剔,那些蓬蓬裙好看的云初都恨不得自己变小十来岁,这样的话就能穿上童装的最大码了。

虽然薛春桃是古代女人,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美丽的概念都差不多,那就是有许多的蕾丝、许多的荷叶边和花边。

云初还好,这几年的穿衣风格已经变成了简单大方的款式,但是薛春桃这个才十六岁的古代人不是呀,她一下就被这些蓬蓬裙抓住了所有的心神。

其实在薛春桃的心里,还是希望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男孩子的,毕竟这是她和天哥的第一个孩子,要是能够一举得男的话,她心里也会轻松许多。

但是看到云初给的这些漂亮裙子之后,薛春桃心里的想法就变了:要是生个女儿也不错,可以穿上这么好看的裙子,反正她和天哥又不只是生一个孩子,儿子以后生也差不多。

然而在看来袋子里云初买的男孩子穿的背带裤和各种可爱样式的连体衣之后,薛春桃心里又不确定起来了,她手里拿着一件公主裙一件连体衣,纠结不已的想到:要是她肚子里是一对龙凤胎就好了,这样的话这些好看的衣服就都能派上用场了。

云初要是知道薛春桃因为几件衣服就这么的纠结的话,绝对要忍不住笑出声了。

这次鲁鹏天过来也没有什么要买东西,不过为了不白来一趟,他们回去的时候还是顺便买了二两银子的桶装白酒。

这要是换一个现代女人,老公买这么多酒回家的话肯定要冒火了,但是现在薛春桃正是觉得丈夫哪哪都好的时候,对于鲁鹏天买酒是时候不但不恼,还不断劝他买那些更贵一点的酒回去喝。

闵芮雅给的那些高档白酒鲁鹏天可舍不得喝,这要是以前他还舍得掏银子买十六块钱一瓶的x村长,但是现在他也是马上就要当爹的人了,还是节约一点给孩子多攒点老婆本和嫁妆吧。

反正云初这里几十块钱一大桶的桶装酒喝起来也比外面卖的那些酒水味道好多了。

吃饱喝足之后,鲁鹏天拎着自己买的四大桶白酒走了。

他在云初这里就没有少喝,走的时候还摇摇晃晃的,薛春桃还想伸手去扶他呢,但是他连连摆手表示他能自己走,他还没有醉。

送走鲁鹏天和薛春桃两个人之后,云初一回头就对上了阿古拉发亮的双眼。

看着阿古拉这样子,云初无奈的问道:“你又怎么了?”

阿古拉急不可耐地说道:“酒!刚才老鲁买的那种酒,我也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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