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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阡陌之间沟渠侧畔,孩子们或是找寻着黑甜甜、或是和斑鸠争抢着嘴甜的桑葚,一个个吃的嘴巴要么是黑的、要么是紫的。
城郭间的炊烟敢在太阳落山前飘荡着,此时大部分人用不起灯烛,只能趁着还有些微亮的光吃了晚饭。
再次推开吱吱作响的柴门,将柴草放好。
葚子递给嫂子,嫂子捏了几颗,也不知道是葚子甜的还是觉得小叔总算做了点事,不再冷着脸,说了句“吃饭”!
回到屋里,终于亲眼见着了自己的大哥,身量和自己差不多,但是早早地腰就有些弯,常年做鞋留下的痕迹。
名叫麂的兄长手里捏着一块鞣过的动物皮子,似乎是在琢磨用在鞋帮上还是补在鞋底。
嫂子将一枚葚子从他脖后递过去,默契而准确地找到了嘴巴的位置。麂也不抬头,顺从地张开嘴吞下那枚葚子。
咀嚼了几口,将鞣软的皮子扔到一旁,抬头问适道:“你下午去拾柴草去了?”
“嗯,想着帮家里做些事。”
麂点点头,只说了一句和妻子一样的话。
“吃饭。”
说完收好了各种各样制鞋的工具,擦了擦手。
适觉得气氛有些不对,记忆中这兄长很少说话,今天总觉得似乎欲言又止。就像是清晨树叶上的水滴,怎么看都要落下来,可怎么等都落不下,直到太阳高高升起挥发干净。
一旁的饭香飘来,适不再多想,开始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顿饭。
三足陶罐煮出来的粟米饭,大约没有仔细淘洗,将粟米的清香都保留出来。
上面放着一小段咸鱼,自然没有油。旁边是一罐绿菜叶和盐水煮出来的汤,里面的菜是此时主流的蔬菜,秋葵。
庶人之家,粟米为饭、豆叶为羹。
陶罐的旁边放着几个挖的很漂亮的勺子,平民很少用筷子,便是用筷子也要很有讲究。
贵族吃饭要有餐叉、勺子、筷子、餐刀等等,每种餐具都有自己的用途,是一种贵族礼仪。
比如吃粟米饭一定要用勺子不能用筷子、吃羹要视情况用筷子:如果有菜叶,不能用勺子,一定要用筷子夹起来吃;反过来如果羹里面没有菜叶,一定不能用筷子。
所谓羹之有菜者用梜、无菜勿用;饭黍勿以箸。
这也注定了,适就算将来混到了个姓,也不可能跻身上流社会,吃顿饭的规矩就会被人笑死,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要做的东西太多,他可没时间去花几年去学礼。
既是在自己家,也就没有那么多礼节,拿起勺子就吃,用勺子捞起盐水煮过的秋葵用以下饭。
忙了一下午,适也是饿了。粟米饭没什么味道,咸鱼有些臭,菜叶子水津津的,可也吃的狼吞虎咽。
吃到一半的时候,麂忽然说道:“弟弟,你去拾柴草,我并不高兴。”
适一愣,勺子停在嘴边,不知道(本章未完,请翻页)